第四十二章、城市阴影
作者:天冷不宜私奔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122

吴明新用卡车“谋杀”林强的案件甚至惊动了大鼎县政法委。这一天是星期日,政法委书记陈列放弃休息,召开了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参加的“三长会”。

通常,“三长会”讨论的都是一些大案要案,一个普通的机动车肇事者案值得讨论吗?但如果涉及到“蓄意谋杀”,“谋杀”的又是林强和公安局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就又当别论。地方的事情,或者说中国法律的事情,可大可小,活该吴明新倒霉。

对这个吴明新,当时去参加会的副局长陈铁汉感到有些为难,他不愿意去,但丁黎明在市里回不来,他分管刑事侦查不来又不行,又不想为整错了吴明新承担责任,就把这事推到了政法委。他说吴明新不够拘留条件,不管“谋杀”还是撞人,都缺乏实打实的证据,羁押时间有限,是拘还是放,领导是不是开会研究一下。

“他不都交待了吗?”

“交待也是扯蛋,一调查就不实。”

“这是什么话?”

“实话。”

“既然交待了怎么还叫扯蛋?”

“这个……你让我怎么说?”

陈铁汉苦笑,意味深长,县里复杂得很,内部的许多事情现在还远远不到撕开一条口子的时机,作为执法如山的公安机关领导,他不可能把后来吴明新实在抗不住那顿神打,就顺口胡说,让说什么就说什么,让怎么说就怎么说的情况汇报出来。

可他也担心吴明新调头上法庭一见到律师和法官就一口推翻了在刑警队的供述:“我不说不行啊!”怎么办?现在有点儿事就告状的主儿越来越多,老百姓都懂法,他不想放过一个犯罪分子,也不想做里外不是人的勾当,更何况案子背后他早就知道有乔银忠的一些手脚,要做,也要领导拍板才行。

政法委开会研究的结果,是够条件就“拘”,不够条件当日中午12时前放人。作为市政法委,这样的意见显然不够明朗,模棱两可。但是有这话,也就行了,领导背后的意图是什么,不知道。反正“三长会”结束的当天中午,陈铁汉回去就批准将吴明新拘留,并羁押在看守所。

陈局长打电话把情况向在市里学习的丁黎明局长做了汇报,当左吉胜与另一刑警把那份“大公刑拘字[2006]1384号”拘留证放在吴明新面前让他签字时,几乎没有了人形的吴明新如梦初醒,欲哭无泪,死活不签。

后来按有关规定只得由看守所在旁边注明:“本证已于2006年4月27日12时向吴明新宣布。被拘留人吴明新”。

受打击的不止吴明新,他不是一个人,还有老婆孩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一大家子人,还有企业许多知情人。同时,别看吴明新是卡车司机,朋友也不少,还有曾经一个战壕里打过越南鬼子的几十个战友,吴明新被抓,家里早就炸了窝,老婆江秀清开始是哭天嚎地,披散着头发躺在炕头不起来,后来发现这样不管用,根本救不了老公。

经过亲戚朋友劝说和努力,几天后将公司出具的吴明新当晚并未出车等证明材料送到了县公安分局。但事情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样简单,她的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仍然没有把老公争取出来,而是从公安局拿到一张盖印的《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大公刑延字[2006]1411号),决定延长吴明新的拘留期限,理由是“案情复杂,事关重大,情况来源未查清,另有诽谤一案待查”。

但究竟是怎么回事,没人跟她解释,其他人也就不得而知了。

乔银忠知道陈铁汉在他报上去的一些手续上签了字,心里不由长出一口气,就在吴明新被延长拘留的第三天,又一家人以吴明新涉嫌“诬告陷害、诽谤罪”向县法院起诉。法院立即受理此案。不久,县法院正式批准逮捕吴明新。

这样的结果,对吴家人来说无异晴天霹雳。就在吴明新被羁押期间,发生了一些叫吴明新及其律师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天,与此案没有关系的民警提审吴明新,法律规定提审犯罪嫌疑人需二人,但吴明新只看见他一个人,本就觉得冤枉的吴明新自从被关进看守所之后,过去拔犟眼子的脾气好像灵魂附体又回到了身上,他固执地想,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说也是关,不说也是关,**就关吧!有能耐整死我,整不死,出去我就告死你!

“老吴,来看看你,找你谈谈。”

吴明新翻着白眼,梗着脖子,不吭气。

民警摸出一软包红中华,自己叼上一支,笑笑,递他一支,他摆手不要。民警再递,他迟疑一下,接了。

“你怎么不说话?”

“说啥?”

“说案子,什么人背后捅咕你让你谋害林大队的?”

“没人!”吴明新来了脾气:“我根本都不认识他,怎么谋害??你们公安局讲不讲理呀!那个乔……”

“这事跟乔银忠大队长没关系!”那人立马截断他:“人家报案,他是大队长能不抓你吗?”

民警耐心地提示他:“说吧,老吴。刑警大队领导都知道你是受人指使和利用了,抓你关你都是无奈,也明白你委屈。说了,就没你事了,该回家你回家,该开车你还开车,你是当过兵的人,有觉悟,不用我多说,都是为你好,你说呢,老吴?”

吴明新两眼直愣愣地听着,余光瞥见那软包红中华心里就更堵得慌,小鬼都抽这,公安局成了啥,他靠那点工资够么?一番推心置腹的开导,主题除了围绕诱惑一些林强的话题,就是摘除大队长乔银忠的一些传言,吴明新差点儿就吃不住劲了。可不知啥原因,停了几分钟,从他嘴里出来的还是那几个字,虽有些犹豫,但很简练,他摇摇头:

“没有,我说啥。”

提审的人脸色一变,警告他:“吴明新,好话赖话我都跟你说到家了,你以为是我愿意来看你吗?我们知道你是冤枉的,交出幕后指使人,对你没坏处。你就这么硬抗,这叫谋杀!懂不懂,对你有啥好处,你想想?你要硬,那好,有你哭不出来那天……是不是,有些问题,你不说我们也能查出来。”

吴明新一声不吭。他心里始终莫名其妙,糊涂呢,现在更糊涂了……

再问。

“没有。”摇头。后来连头也懒得摇了。把一口没抽的好烟顺手丢在地上,碾痰似地低头用脚碾成一滩黑乎乎的烟丝。

原告于大立的代理律师左建设、方大海也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吴明新。吴明新不知他们什么来意,提防着,看到他们拿着提审用的笔录纸,说代表于大立和他谈一谈,吴明新不知哪来的那么大勇气,当场就拒绝了。“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谈的,法院爱怎么判怎么判,我没罪!”

“怎么一下子什么屁事都找上了我?我诽谤?我诽谤他老于家什么啦!”

这件事的结尾颇有戏剧性,因证据不足,半年后吴明新被取保候审。

但没几天,再次被抓。

当然,这是后话了……

大鼎县检察院三番五退卷,公安局三番五次补充侦查,林强的案子还是远远没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相反,许多事情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与不满,这是乔银忠最初完全没有想到的一个致命伤。

如果说,林强被害“车祸”成立,尽管他生前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会在县城及公安局内部引起不小的轰动,然而最初的设想毕竟不会怎么样,人死了,谁还会替谁说话,顶多抓个垫背的由房地产运输公司出一大笔补偿,也就那样了,对林强有个交待,毕竟警校同学一场,又在县公安局一个刑警大队同事一场,朋友一场……

即使是对江晓莉,也算有个可以说得过去的交待了……

然而,乔银忠根本就没有料到林强之后没几天,县里正轰动一时,诡异效应尚未过去,黄老六这个王八蛋又惹火了于晓中,那天晚上枪声一响,虽然意外,但开始乔银忠一怔之后居然心里一阵惊喜!当时说人一枪给打死了――结果表明,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T***!

如果说一枪打死了,倒反而出乎意料地对乔银忠有利,林强的事立马就会被于晓中这个冤大头掩盖,人们包括公安局内的一些怀疑马上就会转移到关注于晓中身上去,黄老六死了,于晓中也完了,这是注定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可是,现在是黄老六既没死,于晓中这个历来的对手也根本无法借此彻底将他清除出公安局,日后有些事情和矛盾反而更加公开了……

王八蛋!

…………………………

…………………………

有趣的是,吴明新的案子在乔银忠的坚持和积极侦办下,检察院终于提起公诉,不过,一审判决后,此案又呈一波三折之势,已是戴罪之身的吴明新不服,向临水中院提起上诉。吴明新反诉乔银忠、左吉胜利用职权,恶意打击报复,编造自己“预谋杀害”刑警大队林强的虚假事实,到底什么目的,“我也不知道!”

“这里头一定有鬼!要不他们为什么非要这么陷害我呢??”

没有事实依据,致使其被逮捕。因此,乔银忠、左吉胜构成刑讯逼供、诬告陷害罪。

然而,二审还没开庭,左吉胜的姐夫被任命为大鼎县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成员。这官司还怎么打,会赢么?

临水中院办案人员找吴明新谈话,希望吴明新撤诉。吴明新予以坚决拒绝。他是狠下心了,他就不信,XXX的天,XXX的地,自己虽说只是一个平头小老百姓,可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么?

这件事惊动了媒体,过去在部队的老战友也纷纷打电话、发短信询问或赶来看他,令吴明新和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不久检察院又申请撤回公诉,中院予以准许。按说,听到这一消息,吴明新本应高兴才是,毕竟可以获得自由,回家享受以往那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滋润生活了。

可是,临水中院在裁定撤销县法院对吴明新的有罪判决后,并未将案件发回重审,对吴明新是否有罪也没有下文,县公安局那边也不给个明确说法,乔银忠更是如此,吴明新依然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真是欲哭无泪,他感到自己没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而法院都不审了,吴明新却仍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这是十分荒诞的。

由于自行撤诉,从理论上讲,吴明新也就无罪了。但从突然被抓,到被留置,刑讯,招供,后转刑拘、立案、批捕,直到取保候审,吴明新被多关押了三个月。再到重新被抓、一审定罪、二审裁定,似乎一切工作都从实际出发、按程序办事,但让吴明新和家人朋友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依据是什么,谁又应该为他的半年牢狱之灾负责呢?

乔银忠到底在玩什么!

吴明新就是死,他也想不明白……

北京媒体对此发出疑问。

吴明新受难期间,他的朋友们帮了很大的忙。一些战友尤其表现得义愤填膺。他们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向媒体曝料,直至引起了中央权威新闻机构的关注。通过实地采访和调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报道,又对乔银忠及其县公安局――存在的大量问题进行了专题追踪报道。

直到这时候,一直暗暗得意的乔银忠才痛感自己聪明一世,可也真是糊涂一时呀!不过,事情还远远没有被彻底揭开,他心里有数,而那个倒霉鬼吴明新屁股后面也仍然拖个长长的――谁也说不清的大尾巴……

吴明新并未因此罢手,他不断上访。

前面说过,吴明新是个犟眼子,他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他也为名誉而战。就这么不清不混,他不干!

事情闹大后,有京城法制大报记者前往大鼎县采访,刑警队开始不接待,后果县委书记指示,给记者出示的《抓捕经过》表明,吴明新是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警大队抓捕的。然而,细心的记者还是从中发现了一些疑问,从次日下午13时15分开始,刑警队在吃饭前和吃饭后对吴明新的审讯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讯问笔录显示,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没有再问及吴明新是否承认“交通肇事”的问题,而是详细讯问了吴明新谋杀“林强”的经过。

从甲到乙,从肇事转到“谋杀”,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不仅当时吴明新被弄得越来越糊涂(何况他当晚根本就没出车,有人证,只是乔银忠根本就不采信!),就连后来采访的记者也不例外。这让有经验的刑警大队长乔银忠尴尬,也开始有点儿心慌了。他解释说,当时他正在外面陪兄弟局同志吃饭,具体情况不了解,可以问问其他人。

他把记者引进另一间办公室,简单扼要对其他人交待几句就走了,中队长左吉胜对记者的态度跟乔银忠一样,客气中不乏谨慎与霸气。

记者问当时安排这事的是哪个领导,是大队长还是局领导?

中队长迟疑一下,没有回答。

本来,公安局从上到下对记者一向敏感,凡有采访一律请他们到市局有关部门或县委宣传部联系,这次是县委书记和丁局长亲自同意的,主要是担心负面影响过大,引起对自己更加不利的局面,意在解除北京新闻媒体的疑问,化解一些矛盾和危机。

然而,事情看起来并未如愿。现在的信息是异常活跃的,许多人随时处于联系状态,于是,当记者试图搞清一些问题时,有人进来把中队长左吉胜叫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回来告诉记者要马上出现场,对不起,采访被迫中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与刑警的工作性质有相同之处,那就是追求事实真相。然而,在复杂的社会条件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还是弄清了一些疑问,回到北京后继续发出声音。

无论别人怎么劝说,莫须有的罪名已经成为吴明新的人生耻辱,压得这位当过兵的汉子内心深处感到生不如死。虽说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县局处理了刑警大队长左吉胜及小韩等打他的人,给乔银忠党内警告,其他几人停职检查,但是,吴明新仍然是气恨难消。他认为,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警察。

这是目前为止无法更改的事实。那些打得他大便拉在裤子里的人永远令他耿耿于怀、羞愤难忍……

不给个说法,岂能罢休?

震动还是有的。此事发生后县政法委书记陈列很快就调走了。随后由公安局长丁黎明兼任此职。检察院和法院是与政府平行的,只比政府低半格,而公安机关则只是政府的一个局,比政府低一格,这样公安机关就比检察院和法院低了半级。长期以来公安系统不少领导对现行的行政地位格外不满。为了使公安机关在行政级别上与检察院和法院平起平坐,公安系统内部不少领导坚持让公安局长丁黎明兼任政法委书记。

这种情况全国并不少见,这次震动市委满足了公安机关的呼声。公、检、法三家是互相监督的执法机关,在吴明新的“谋害+诽谤案”中因陈列亲自抓案件,搞协调,监督功能自然失效。

还有,警察之所以敢打人,吴明新认为归根结底背后还不是有刑警大队乔银忠撑腰指使,到底为什么,他也糊涂。他们从来就不会认错。尽管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都有批示,要求严查刑讯逼供并落实到人,但是,中国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什么事情也不能一竿子插到底,总是在绕了一个又一个大圈子、千辛万苦之后又回到起点。

这让吴明新和他的老婆孩子,还有众多战友感到了现实的无奈与难过。无论“严查”,还是“落实”,最终都像吊在天上的美梦――事情总要由丁黎明和乔银忠点头,难就难在这一步,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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