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儿子的婚事(1)
作者:丰凯、红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393

() 日子在眼前流过,染黄了公园里的树叶,炎热的夏天过去了,凉爽的秋天来了。眼见儿子的婚期越来越近,王小燕却喜忧参半,心里不免有些焦躁起来。不是差钱,不是差人,而是为要不要王思南出席儿子的婚礼而作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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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可杀,不可辱。”王思南当然不会接自打耳光的和谈条件,就是老死在荒野他也不能在儿女丢这个脸。

王小燕也决不肯退让。

一对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妻,从此各守一方,独自过着自己的日子,老死不相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停停打打,打打停停,几度春秋,却看不见和平的曙光。

王思南又去应聘了一所学校教书,以打发这孤独无聊的漫长日月。王小燕仍旧每日里去公园参加排练“木兰扇”。离没有表演的日子越来越近,排练也越来越紧张。她全身心的投入,没有精力也不愿意去想那些烦心事。偶尔有人问她老伴的情况,她还是用那句话予以搪塞:“他呀,到外边打工去了。”别人也就不再细问,也看不出她与老伴貌合神离。她觉得这样挺好,没有老伴的日子,不受干扰,她照样乐逍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

二位老人同城生活却不能同处一个屋檐下,这不能不说是个悲剧。这些日子,要说二人毫无联系也不尽然,他们都可以通过女儿春柳刺探对方的信息。譬如王思南想了解王小燕的身体状况,譬如王小燕想知道王思南在哪个学校任教,都可以从春柳身上得到。春柳成了父母之间传递信息惟一的媒介。尽管春柳对父亲的所作所为也有怨恨,但对他的处境又不能不有所同情和怜悯。她没有也不能断绝与父亲的来往,她甚至瞒着母亲,偷偷地去看望过父亲。

洪州市“万人木兰操表演”在“八一”广场举行,获得空前成功,轰动全城。王小燕她们的“夕阳红木兰队”获得好评,载誉而归。姐妹们都很高兴、自豪,聚在一起庆祝了一番,然后各自回家。自此“夕阳红”的演练告一段落,但并没有解散,队伍反而越来越壮大起来,只是终极目标有所不同,完全只是为了锻炼身体。王小燕自然也没有间断,仍就坚持每日早晚去公园活动。

日子在眼前流过,染黄了公园里的树叶,炎热的夏天过去了,凉爽的秋天来了。眼见儿子的婚期越来越近,王小燕却喜忧参半,心里不免有些焦躁起来。不是差钱,不是差人,而是为要不要王思南出席儿子的婚礼而作难。儿子结婚是件大事,当然要十全十美才好。家事有大有小,小事可以马虎,大事却不好出差池。许多事,没有男主人的参与还能说得过去,惟有儿女婚礼,该有的礼数却不可缺失,不可因为父母不和而弄得高堂残缺不全。既然没有离婚,既然还活着,作为父亲的王思南,当然就不能不出席儿子的婚礼了。这让王小燕感到十分为难。她从心底里不愿再和他见面,不愿和他同坐在一条板凳上,那样会很不自在的。可不让他出席儿子的婚礼,她又说不出正当理由,而且会引起所有客人包括亲家的猜忌,甚至哗然……那样,她想要保住一个“完整家庭形象”的愿望就毁于一旦,“家丑不可外扬”的努力也就前功尽弃了!这也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她不能不把儿子举行婚礼的日期通知王思南。她当然不会主动直接跟他通话,她是通过女儿春柳将自己的意愿转达给了他。

这个星期六的上午,王思南跟着女儿一家人走进了久违了的家,让先期到达的冬梅夫妇吃了一惊,也让王小燕感到意外。冬梅看见父亲走进来,倏地从沙发站起来要离开,被肖向东拉住,叫她别这样。

王小燕从厨房走出来,走近王思南狠狠地瞪他一眼,咬牙切齿地说:“你还有脸回来……你来做什么?这里已经不是你的家了!”

王思南低着头,把手中提着的一篓桔子放下,低声下气地说:“对不起!我是没脸回这个家了……可是,这不是儿子要结婚么,家里要花不少钱,我呢,多少也得出点。钱不多,就五万,你先拿着……”说着从提包里拿出一扎百元的票子,递给王小燕。

王小燕不接。王小燕说:“谁稀罕你的臭钱?你还是自己留着,给你的情人买戒指、项链!没有别的事了?你可以走了!”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春柳一急,赶忙从父亲手里接过钱,说我先替小弟拿着!然后跟在母亲身后,劝说让父亲留下来吃餐饭。王小燕没有吭声,不置可否。

这样,王思南就厚着脸皮勉强留了下来,等待着与家人共进午餐。坐在家人中间,王思南摆脱不了尴尬,说笑都不自如。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他说什么,王小燕和女儿冬梅根本不理他的茬。其他的人也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谁也不敢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又不好表现得过于冷淡,只是敷衍而已。只有两个小外孙还能无所顾忌,不时地叫一两声外公,问一两个问题。王思南也只有从孩子们身上获得些许慰藉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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