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5章 钞关详定议论忙
作者:休息的云      更新:2025-02-14 20:53      字数:1050

除了关税之外,对于朱载坖来说重要的就是商业税收了,大明也征收商税,主要是通过钞关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和之前大宋实行的禁榷制度直通,大明对于商税不甚重视,对于商业的管理也较为粗疏,仅仅是规定了一些基本的原则。

太祖皇帝对商税的祖训也就只有一条,就是: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

大明的商税是很低的,据马森统计,隆庆二年大明的商税税额是三十七万两,还不及盐税的三分之一。而且大明的商税很多时候是定额商税,之前方钝担任户部尚书的时候就曾经指出过这种定额商税的弊端,方钝认为:“地有盛衰,物有盈歉。而商税之征,率皆定额。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补纳。”

这种定额商税会使得官员有上下其手,结伙贪污的可能性。而对于对于商人来说,也并不公平。因为大明的商税很大程度上是地方官府来征收的,并不在上缴朝廷的起运中,这就给了地方官府以可乘之机。

商税怎么征,征多少,很多时候并不取决于朝廷,而是地方的州县官员们一言而决,商税征的多不多,主要是看地方官府的长官黑不黑了,说大明商税少的,其实是指真正能够进入太仓的商税少,对于商人们来说,他们可并不觉得商税少。

现在的商人,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事商品贩运的行商,即所谓的“行资”商人一类是坐地经营的坐贾,即所谓的“居鬻”商人。

对于这两种商人,大明朝廷有不同的办法征收税收,对于行商,大明规定,凡商贾欲贩货于四方者,必先赴所司起关券。所谓关券,就和百姓路引一样,实际上是允许行商贩运商品的营业许可证明。具有营业执照的性质。其上要注明行商的姓名、籍贯、年貌、经营范围、资产状况、贩运地点等。要想取得这个关券,就得向地方州县缴纳一笔钱,至于这个钱有多少,就完全看官吏的良心了。

取得关券的商人,可以贩运商品到异地销售,路途所经钞关需主动申报贩运商品数量,缴纳一定的关税。贩运商品到达销售地,商人并不能径自将商品在市场上销售,而必须按规定将商品存入塌房、官店,交纳塌房税和免牙钱,获得地方官府开给的纳税票据后,方能进入市场交易。

对于行商有严格的课税章程,坐商一样不能幸免。在城镇经营店肆门摊的坐贾,欲定居城镇开店也须向官府申请占籍,并且缴纳一定的占籍钱之后,才能够被准允营业,否则被视为无籍之徒,随时有被驱逐的危险。

除此之外,还要承担两种商税,一为商品交易税按商品价格合计交易额,三十税一。这个就是太祖皇帝的规定的商税税率。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就(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