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楚碧落看着晓宫玄月,再看看‘孟一梦’,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微低垂着头,面容倒也看得很清楚,娇嫩的脸上是一双狭长的丹凤眼,眼神淡然,不为晓宫玄月的驻足而有一点的情绪。
“月哥哥!”晋楚碧落呼唤晓宫玄月。
晓宫玄月终于开口道:“这个女子我见过!”
他话一出口,不只是晋楚碧落心惊,就连安陵曼紫都是心惊的,难不成她改成这样了,晓宫玄月还认得出她来不成?说不出心里是惊是喜。
“噢?月哥哥认识她?什么时候认识的?”晋楚碧落问道,手指紧紧的攥着。
“梦里,在梦里我见过她!”晓宫玄月道,不禁露出了笑容。
晋楚碧落一愣,有多久没见过晓宫玄月笑了?她都要忘记他的笑容了。一个梦里见过的人?孟一梦吗?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梦里?还是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是晓宫玄月离开狼界到魔界时候的事吗?
这些待选的女子,都是身家清白的,尤其是孟一梦,她还是梅玉肌、梅玉骨的表妹。在她的印象里,晓宫玄月跟孟家是没有往来的。那么,梦里见过是怎么回事?
“月哥哥,你怎么会在梦里见过她呢?”晋楚碧落问,难得的晓宫玄月肯开口讲话了,她就要问个清楚才行。
“我一直做梦,梦里的女子就跟她长得一样!”晓宫玄月痴痴的笑着道。
“月哥哥记得梦里的情景吗?”晋楚碧落问道,是不是梦里也能发现端倪?
晓宫玄月苦恼的摇摇头,道:“只有她,看着我什么也不说。”
晋楚碧落知道晓宫玄月不会骗她,相信他说的,但是,孟一梦的脸,出现在晓宫玄月的梦里,是什么意思呢?
“既然王上认得孟家之女,那就是孟家之福,王后可以下旨宣召了。”胡渊跪倒道。
他对晋楚碧落是有怨言的,好生的为什么要放蝴蝶跟沧海离开,让他胡家在朝堂之下给人奚落。这个时候,他站出来说话,也是对晋楚碧落的反抗。
晋楚碧落在后宫以及朝堂上一人独大,狼界人人尽知。后宫填充起来,至少也能牵制晋楚碧落的精力。
凌空也跟着站出道:“王上能认出人,也是狼界的万幸。”
凌空受制于晋楚碧落,给人拿捏住的感受并不好,凌锁阳在后宫就是个摆设,对他也没有益处。
晋楚碧落如何不知道两个人的心思,笑了笑道:“这个自然,既然月哥哥喜欢,也是本宫的幸事。内侍官,宣旨吧,孟家之女孟一梦,受封梦妃。”
内侍官一揖到地,按着晋楚碧落说的宣旨,安陵曼就这样安然的进宫了。
晋楚碧落将安陵曼紫安排在她原来住的碧宫,虽然给了安陵曼紫‘梦妃’的称号,住处也有压住安陵曼紫一头的意思。
安陵曼紫对原来的碧宫还是熟悉的,真正住进来才发现,跟原来都不一样了。房间里的摆设都焕然一新,桌布窗幔都是淡淡的水粉色,粉色,是安陵曼紫最不喜欢的颜色,不过这个水粉色,看着娇嫩嫩的,也还顺眼。
晋楚碧落也没有慢待安陵曼紫,给她拨过来四个二等丫鬟,其中就有琴和画。这让安陵曼紫有点小小的意外,想着自己的身份不同于安陵曼紫,相认是不可能的,权当是陌生人。另有八个三等丫鬟,毕竟是‘妃’,位阶仅次于她这个‘后’。
坐在椅子上,安陵曼紫还有点恍惚,晓宫玄月说在梦里见过她这张脸,那大概是女娲故意的,好让他记住,然后她来了,晓宫玄月就会选中她。
十有八九是伏羲和女娲算计好了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巧合,晓宫玄月梦到的就是女娲的脸呢?
明明知道是上神们的计谋,安陵曼紫心里也不舒服,有种给人牵着走的感觉。
尤其是晓宫玄月站在她身前的时候,她没有回头看小元怀里的念尘,也知道那小家伙很是兴奋,就像看到了喜欢的玩具一样的欢快,比对她还要热情。
都说父子连心,看来是真的,念尘虽小,也懂得亲情,血脉是切割不断的。
用手刮了刮念尘的小鼻头,安陵曼紫嗔笑道:“你昂,有了爹就不要娘了是不?”
念尘笑嘻嘻的抓住安陵曼紫手指把玩着,摇摇头。安陵曼紫很是惊奇,才两三天的孩子,竟然听得懂她说的话?
看了看小元,小元笑道:“小主人很聪明的,要不了多久就会说话了。”
安陵曼紫再次震惊了,是因为‘混血’的原因,让念尘更加的与众不同吗?晓宫玄月是狼族,她是蛇族后裔,说是一狼一蛇,实际上,他们都是狼神蛇神的血脉,并不是普通的狼跟蛇,还是有云泥之别的。何况,安陵曼紫的生母——紫雨,还是女娲的转世,那身份可想而知。所以,念尘会比别的小孩都要智商超群。
波塞冬和哈迪斯就够聪明的了,念尘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得不说,优秀的基因真的很强大。
就在安陵曼紫逗着念尘玩儿的时候,琴进来道:“禀娘娘,王后有请共用晚宴。”
安陵曼紫知道晋楚碧落是不会放过任何可疑点的,晓宫玄月无形中,就把她拉进了晋楚碧落怀疑的名单里。这会子相邀,不过是再探她的虚实而已。
越探越说明晋楚碧落心里的不踏实,又抓不住她的什么破绽之处,只能借着晚宴再找蛛丝马迹。
也正合安陵曼紫的意思,她也想知道晋楚碧落是不是真的认不得她了,晋楚碧落的演技可不是一般的好,晚宴也是安陵曼紫探清晋楚碧落的时机。
带着小元,跟着琴走向晋楚碧落的碧华宫,跟她住的仅一字之差,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了,看得出,碧华宫也是经过修缮改造的了,坪数要比原来大很多,也奢华了很多,配得起那个‘华’字。
端看那个花坛就知道晋楚碧落是看过风水的,挡住了进来人的视线,又不会觉得碍眼。把殿门淹没在花海里,倒也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