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蛮子去上班了,我一个人,静静的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是个吝啬小气的孩子,她给我的住所,我从来不愿称其为家,那不当是我的家。
迎面而来的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站在陈旧的公车站牌下,久未修理的指甲什么时候疯长成这般模样?我不禁嘴角上扬。指甲轻轻划过生了锈的站牌,顿时发出尖锐的声响,异常的突兀,感受到周边陌生人的眼光,我轻笑着不再制造这样的噪声。
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皮筋,把长长的金色头发扎成一个马尾,顿时感到满满的清凉与舒爽,难得的,内心安详。
我很少坐公车,因为真的没有必要,我生活的圈子都是围绕着那个住处,永远不会离得太远,但是,我却有着严重的公车情结,我总觉得公车是一个可以包容任何情绪的盒子,不管你的心绪如何,只要坐在里面,就可以不用去纠结自己当下该何去何从,不用隐忍,不用逃,安心把路交给这个盒子,缓缓的前行间,就可以看尽这一整个城市的浮华与喧嚣,那时,心境就会自然平和,只要你下车的时候,记得回家的路即可。
这时缓缓的停下一辆公交车,车上人不多,却是形形色色,有穿着制服的白领一族,也有背着书包穿校服的学生,还有上街买菜的老人……他们都是急于回家的人,是的,我在想,他们一定都有个温暖的家,忙碌了一整天,定是疲惫了,可是,只要一回到家,不管是身体的还是心里的疲惫都会烟消云散,自在轻松的与家人谈笑诉衷肠,到了晚上,就可以安然平稳的一觉直睡到天光,然后又开始第二天的美好生活,每天,累却快乐着。
这是他们与我最大的不同,看似如此简单的生活,却让我打从心底的羡慕着,其实,平凡也是一种福气,不是吗?
鬼使神差的我迅速从包里掏出一个硬币,也跟着上了车,坐在车尾一个靠窗的位子上,面无表情的看着人们不停变化表情的脸,仿佛自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窥视。
突然我看到一个穿着严实的年轻男子,嚼着口香糖,有意无意的靠近一个女中学生,那女孩子在接了个电话之后随意地把手机扔进包里,继续和身边的女孩谈笑,丝毫没注意到身边男子的异样。
那男子悄悄的把手伸进去,小小的眼睛不停地观察周边人的反应,终于看到一脸似笑非笑的我,他用眼神示意我少管闲事,我挑衅的伸出手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受伤的伤疤很是狰狞。
我的心里顿时涌起一阵阵的厌恶,这个男子,毁了我对公车关于美好的遐想,念及此,我用冰冷的眼神狠狠的瞪着他,他在我的眼神下瑟缩的收回手,在公车停稳后骂骂咧咧的下了车。
我是不带任何的惧意的,拽着蛮子放在我的包里的防狼喷雾,我想我这一辈子都用不上他为我特制的超浓辣椒水,因为打从我上初中开始,我的包里始终藏着一把刀,那是一把老实的五寸长的“啄木鸟”,异常锋利,足以防身,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我得保护自己,因为这个据说是美好的世界里,没有人会守着我护着我,我只有靠我自己。
我开始后悔自己选择做公车,明明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却在公车上耗了我十来分钟,重要的是,我美好的公车情结,就此画上了句点。
可笑的是,我现在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丑陋是无处不在的,这个发现,多么的令人寒心。
打开门,发现林凡还没有回来,也是,她有她的世界需要她来忙碌,我想我们都一样,如果没有必要,谁也不会想着要回到这令人压抑的住所。
把户口本放回原处,满满的疲惫顿时一股脑地往上涌,四周静悄悄的,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夕阳的余晖斜斜的从窗口射了进来把我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这一切,让我觉得孤单极了,仿佛自己现在真的被全世界遗弃了。
我仓皇的逃回我的小房间,打开灯,关上窗户,严严实实的拉上窗帘,房间里顿时闷热了起来,在这炎热的夏末黄昏,我把自己藏在这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心里却感到了安全。
没有换下衣服,而是轻轻解开头发,直直的让自己倒在这松软的大床上,落寞的望着天花板,不知不觉间,竟然沉沉的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手上传来的微微的刺痛感让我瞬间清醒过来,却不愿睁开眼,我真的不想面对他或她,不管是林凡还是林修,我还没想过要怎么面对,心里的怨恨太多,可是我已经没有更多的力气来参与另一场战争。
我知道有人在给我换药,酒精的味道充斥了我所有的嗅觉,给我的伤口带来冰凉的同时也带来了疼痛,我不禁皱起了眉头,他或她以为我在睡梦中感受到了疼痛,竟低下头轻轻的对着我的伤口吹着气,缓解了我的疼痛感,我不禁放松了神经,任由他或她替我擦拭那些药水。
半晌,我感觉到身上多了一床薄薄的毛毯,那人轻轻的绕过大床走到我的床头边,打开了小台灯,然后又轻轻的朝门边走去,关上大灯,顺手带上门。
这一整个过程都是那么的轻,好像知道一向浅睡眠的我,经受不住任何声响的打扰。
在听到门关上的声音之后,我缓缓的睁开了眼,轻轻的举起受了伤的左手,端详着手腕上那两条突兀的伤口,基本上结痂愈合了,是的,我记得林凡说过林修是个优秀的医生,这点伤根本难不倒他吧,或许是由于天气太过炎热,总之他们已经没有给我戴上醒目的纱布,所以狰狞的伤口看得异常的真切。
从此以后,我就是个带着伤痕的姑娘,手上,心口上,丑陋的疤痕,永世的存在。
轻轻的放下手,想要再次入睡,却怎么也睡不着。打开手机,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缓缓的起身,拉开厚重的窗帘,打开窗户,顿时一股清凉的夜风扑面而来,不一会就风干了我脸上微薄的汗意,可是,我突然觉得自己脏,全身都脏,我想,我急需好好地洗个澡,然后乖乖的出去饱食一顿,我的胃,似乎再也经受不住任何的折腾了。
这时,我看见林凡出了门,匆匆的进了林修的车子,他们都穿着得体的正装,应该是赶赴某场宴会,一会儿就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我就这样,孤孤单单的站在他们的世界之外,孤单的观望着,这种渗入骨髓的孤单让我对他们更是厌恶了起来……
小心翼翼的给自己洗了个澡,顿时神清气爽了起来,没了睡意,最后还是决定去“冰枫”晃晃,瞧,我真的无处可去,其实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的无处可去,很自然的,“冰枫“成了我的基地。
没有给自己化那些很妖冶的浓妆,也没有穿戴那些很张扬个性的服饰,我给自己穿了件浅色的碎花小吊带,露出宛如艺术品的精致的锁骨,再套了件米白色的及膝短裙,消瘦的身形更显高挑,将头发高高束起,透过那面大大的落地镜,我看到美丽干净的自己,嘴角上扬。
可是,手上的疤痕怎么办呢?我捧出大大的首饰盒,里面的东西大多是蛮子买的,他曾说过女孩子都应该有很多很多的首饰。我笑笑,从中挑出一个很有藏族风味的镯子,其实是由很多很多细细小小的镯子连成一个大镯子而已,却带着很浓厚的民族风,我轻轻的把它戴在左手上,几乎可以遮掩住全部的伤口,不经细看还真的看不出伤口来。
我端详着自己,微微自恋的想,如果说往日黑夜下的林月,哦不,是莫然,如果说以前黑夜里的莫然是堕落的妖精,那么今晚得莫然就是个纯洁不容亵渎的天使。
拿起一个白色的小提包,轻快的出了门,今晚,不容许有哀伤。
我来到一个看起来较有档次的餐厅,点了一份鱿鱼饭,一杯不加糖的咖啡,一盒冰激凌,笑嘻嘻的对服务员说到我要大碗大杯大盒的,帅帅的服务员不禁扑哧笑出声来。
我想我着实是饿坏了。
蛮子曾说:木木是个不讲究搭食的家伙,什么都混着吃,只管好不好吃,不管适不适合。
我想,对这些,我确实是不讲究,因为不懂,因为没有人会跟我说这些。
林修给了我一张卡,我知道里面有一笔钱,而且对于我而言那是一笔可观的数目,我也没拒绝,他愿意给我就愿意要,我没必要和钱过不去,如果那是他的施舍,没关系,我不在意那是他作为舅舅的施舍,因为我确实够糟也够需要钱,以前我会觉得,拿了他们的钱就是欠下了债,可是,现在我不想这样认为,他们不都认定我是个坏孩子么?那我就更坏些,反正,打从出生开始,我就注定是个坏孩子,这些的这些,都是他们给的。
我给蛮子打包了一份油鼓鸡饭,一大杯奶茶,那时候,我欣喜的觉得自己真是个体贴的姑娘,一个疼哥哥的好妹妹。
刚跨进“冰枫”的门口,就看见阿奇冲我吹了声响亮的口哨,什么时候连这个最初想害我的阿奇都成了我的朋友了?我到底坏到了什么程度?
我面无表情的对着他做了个中指朝下的手势,他立即认出我来,尴尬的嘿嘿笑道:“不能怨我,我刚真的不知道是木木你,我还以为有了新的猎物呢……”
我无奈的翻了翻白眼,说到:“以后,我不是木木,是莫然,阿奇你可以叫我莫莫。”
“哟嚯,改名了啊?”他怪腔怪调地问道。
我不甩他,径直朝不远处的蛮子大声喊道:“蛮子蛮子!!圣旨到,蛮子接旨!!”
蛮子随即转头,看见是我,无奈的瞪了我一眼,撇下那群妖冶的女人小跑过来,打量了一下我,咕哝道:“今晚没有全副武装?这个样子,看来今晚我不能全心全意的泡妞啦。”
我没有理会他的抱怨,这样子的我,在酒吧里,他确实是会不放心。
我知道表面桀骜不羁的蛮子,心里有个姑娘,扎了根,扎得很深,只是他不说我就不问。
他瞧见我手上端的盒饭,毫不客气的抢过去,笑嘿嘿的说道:“好说,保护费免了。”
我轻笑着看着他,这是蛮子,酒吧里的大哥,可是,只有这样的他才是真实的他,不是冷漠,不是嘻哈,而是最真实的他,而这样的他,是我的亲人。
突然,我竟也觉得满足了,真的,满足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