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双管齐下
作者:原野飞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590

待尉迟鹰赶到马房前的空场,辛媚正在马房管事的陪同下,对牵出的十余匹高大的骏马指指点点。看见尉迟鹰走来,辛媚未语先笑,说道:“铁队长早。听下人说,铁队长昨晚回来的很晚,想必睡的迟了。今日一早就打扰铁队长的清梦,还请恕罪。”

尉迟鹰心想美人儿你知道就好,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谦让几句后说道:“久闻二小姐最爱骏马,今天在下可以一饱眼福了。”

一说到骏马,辛媚顿时想起两人见面时的情景,嘴角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道:“铁队长能得到那样的骏马为坐骑,想来也是相马的大行家,看看奴家这几匹马如何?”

尉迟鹰哈哈一笑,把目光投向旁边。他生性爱马,所统率的禁卫军又是以骑战为主,故而军中专设有“马曹”掌管马匹的饲养和购买,见过的骏马也很多。虽然还算不上什么伯乐,但自信对千里马还是不会看走眼的。

从辛媚马厩中牵出的十几匹高大的骏马,令尉迟鹰颇有些意外。只因他一眼就可看出,这些马都是千里挑一的好马,能得到一匹已经不容易,她却有十几匹之多。随即,尉迟鹰又想起辛媚当初不惜重金想强行收购“墨烟”的举动,不由心中暗忖:“传言辛媚爱马如命,果然不错。”

当他听辛媚说每一匹都有名字,随即挨着问了几匹。辛媚兴致勃勃的一一回答,像燕色驹、桃花骢、花斑豹、菊花青等名字,都很别致。等问到一匹浑身火红的骏马时,辛媚笑吟吟道:“这是奴家的坐骑,名叫‘雪顶红’。”

尉迟鹰点头道:“好!此马遍体胭脂,只头顶一块玉白,且耳如竹批,目如悬铃,真是神骏!不愧‘雪顶红’之名,这样的好马,不知二小姐是从何处购得?”辛媚摇摇头,道:“这匹马并非购买,而是一个我最亲近的人赠送的。”

尉迟鹰微笑道:“二小姐最亲近的人,当然是夫人。看来这匹罕见的骏马定是夫人所赠。”辛媚看了他一眼,笑而不语,脸上的神情却分明表明尉迟鹰猜测错误。尉迟鹰心中不由一动,难道辛媚除了辛无忧之外,还另有一个“最亲近的人”?

这时,“雪顶红”听见附近群马嘶鸣,忽然昂首长嘶,语音清越,响遏行云。尉迟鹰拍拍马颈,赞叹道:“此马如此高大,性情定然暴烈,只怕不是一般人能够驾驭。二小姐能够驯服此马,也真不容易。”

辛媚得意道:“奴家初得此马时,它的性情的确十分暴烈。每次骑它,开始三十里总是不走正路,旁侧斜行,倔强难驯。幸好有大哥教我,驯马最重锲而不舍,经奴家用心调驯,花费数月之力,方堪使用。如今也只有大哥和我可以骑它,别人都近不得身。”

尉迟鹰点头道:“锲而不舍,说的好!看来指点二小姐的这位大哥也是驯马高手,若有机会倒要向他请教。”

辛媚一怔,仿佛是醒悟到失言,随即指着旁边一匹黄马,力图岔开“大哥”的话题般道:“你看这匹‘五明骥’怎样?”

尉迟鹰明白她心意,依言转头欣赏另外一匹黄马。此马毛色光泽,犹如涂脂,前胸健肌如铁,臀部滚圆,四条腿纤长有力,真是“雄姿英发”,他牵着马走了几步,忍不住连声赞叹:“跨灶!跨灶!真是好马!”

“跨灶”一词乃是“相马经”中的术语,意指马前蹄有空处叫做灶门,所以前蹄在地上踏的痕迹叫做“灶”。马行走时后蹄落下去超过前蹄痕迹,就叫做“跨灶”。

辛媚笑道:“古人的话有时也不尽可信。一般的好马都能跨灶,并不稀奇。这马最难得的是‘龙颅凤赝’,腹下还有旋毛如乳。铁队长你看。”

尉迟鹰低头一看,果见马腹上有两片旋毛,左右对称,形同乳房,说道:“好像什么书上说过这腹下旋毛,不过我不记得了。”辛媚“扑嗤”笑道:“是李伯乐在‘相马法’上说的,旋毛在腹下如乳者日千里马。”

只听她这几句话,尉迟鹰想不佩服都不行。这辛媚武功虽不怎么样,对马术的了解可是在自己之上,不由衷心称赞:“还是二小姐博闻广记,在下佩服。这匹五明骥真是好马,不过名字却有些古怪。不知二小姐因何给它取名叫做‘五明骥’?”

辛媚微微一笑,抚摸着马身上光滑发亮的短毛,道:“你看,此马全身深黄,鬃毛黑色,四蹄却白如霜雪,肩头一撮白毛如皓月相仿。这五处白毛,不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夜晚月光下也是闪闪发亮,所以奴家给它取个名字叫‘五明骥’。”

尉迟鹰道:“小姐慧质兰心,这名字起得贴切。哈哈……不知这匹五明骥有了主人没有?”辛媚笑道:“铁队长莫非也为此马心动了?奴家可是记得铁队长另有千里宝马的。”

尉迟鹰笑道:“二小姐说笑了,在下怎会有此妄念,只是生平无他嗜好,惟爱骏马,随口问问而已。”

辛媚轻叹道:“可惜这里所有的骏马都是有主之物,像这匹五明骥便是夫人的爱宠。奴家不便作主,否则便送铁队长一匹又如何?”尉迟鹰奇道:“二小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不明白,这些骏马不是二小姐之物吗,为何二小姐又说不便作主呢?”

辛媚看了他一眼,道:“因为奴家只是负责挑选和搜罗骏马,而真正拥有的却不是奴家,你明白了吗?”尉迟鹰立即想到这批骏马的主人根本就是辛无忧,而辛媚只是负责之人,坦白说她也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当下点头道:“原来夫人也是爱马之人。”

辛媚浅浅一笑,不置可否道:“前几天,夫人刚把那匹菊花青赐给了尚大石都尉,那匹花斑豹则给了农刚。如果铁队长能立下大功,相信夫人会割爱赐你千里马,以壮行色,不知铁队长以为然否?”

她话音未落,尉迟鹰已经恍然大悟。闹了半天,他终于明白辛媚一大早就将自己拉到“马房”来请教的真实目的了!辛无忧也许并不擅长发现或是识别人材,但她却懂得如何去驾驭人材,那是最简单也最难做到的:投其所好。

她先以美女相诱,尉迟鹰不为所动。这百试百灵的法宝失效后,辛无忧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吩咐辛媚设法刺探尉迟鹰的喜好,以便控制。

辛媚起初觉得这件事有些棘手,后来想起她以重金收购,尉迟鹰却说什么也不肯出卖坐骑的事,说不定他是个爱马之人。她将这想法告诉辛无忧,辛无忧自然深表赞同,瞩她不妨试探一下。

现在见尉迟鹰这样称赞她的爱马,知道试探成功,心中十分高兴。她知道有些话要适可而止,这铁翼精明强干,应该是一点就透的。

尉迟鹰面上露出思索神情,辛媚挥手命伺候的马房管事等人将马匹带往一边刷洗饮溜,然后若无其事地道:“听说铁队长答应姐姐,正在寻找屠万山那老贼的踪迹,不知现在进展如何?”

尉迟鹰心中一凛,道:“回二小姐,已经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正要进一步彻查。”辛媚轻笑道:“那些蛛丝马迹是在‘大宝赌坊’找到的?”

尉迟鹰心中暗暗一惊,这女人知道的好快。随即明白跟踪自己的人多半是受这位二小姐指使,否则她不可能这么快知道,由此可知这辛媚在辛无忧身边必然还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并非只是胡闹任性的妹妹这么简单。

当下不卑不亢回道:“二小姐明鉴,正是如此。只是在下暗中查访也不过是刚刚有了些眉目,不知二小姐如何已经知道?”

辛媚轻笑道:“幽州城里发生的事,很少有能瞒过奴家的。”顿了顿,她漫不经心地道:“姐姐已经决定通过总管大人,找召进宝那个守财奴和索天龙、司马觉、雷奔前来说话,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尉迟鹰故作茫然道:“正要请教。”事实上这几个名字他都听说过,也隐隐猜到一些,但想想还是不要锋芒太露,虚心向辛媚请教,岂不更妙。

辛媚白了他一眼,笑吟吟道:“亏你来了这么久,连这几个名字都没听说吗?”尉迟鹰虚心求教般说道:“在下虽曾听说,总是了解不深,二小姐若肯指点迷津,在下感激不尽。”

辛媚娇笑道:“如果真想知道,就随我来吧!”转身向后园走去。尉迟鹰苦笑一声,也只好跟在她身边,恭聆高论。

辛媚大感满意,随手折下路边一株花枝,在手中把玩,懒洋洋道:“召进宝呢,想必你也知道,他就是‘大宝坊’的大老板,也是幽州城内最为横行不法的大奸商。不过呢,看在他每年为幽州提供大批军械粮饷的份上,姐姐也要让他三分的。”

尉迟鹰心中暗暗好笑,辛媚这话哄骗不知情的外人尚可,骗他这位“神策将军”就未免太过了。卢昌期反谋未露,其十万大军的粮饷军械当然是由国家府库拨给。而辛无忧的人马和他私下扩充的人马却没有这般供给,所以说这召进宝赚取的黑心钱说是为幽州提供军械粮饷,其实就是间接资助卢昌期私下召募的叛军,难怪辛无忧怎么样也要礼让这大奸商三分了。

尉迟鹰点头道:“这召进宝的大名在下倒是如雷灌耳,听说这人是做生意的天才,在短短十余年之间就聚敛了巨额财富,成为幽州的首富,真是令人不得不服。”

他说这一番话,自觉没甚不妥之处。谁知辛媚小嘴一撇,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道:“什么做生意的天才?那都是市井之间的传言。你以为他真的是凭自己的实力成为幽州首富的,那你也未免太天真了。”

尉迟鹰诧异道:“难道召进宝的财富来路不正,故而二小姐会出此言?”辛媚似乎知道自己失言,掩饰道:“具体情况奴家也不是很清楚,反正不会是你想的那样就是。”

尉迟鹰低下头,眼中异芒闪烁,心中沉吟:“听辛媚之言,看来那个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呢。”

据当地人传言,这召进宝原名召光华,本是幽州城内一个富户人家的纨绔子弟。自幼品性不端,结交了一群狐朋狗友整日狂嫖滥赌。父母被他这忤逆子生生气死后,他虽承继了一份庞大的家业,却花钱如流水,又不善打理,终于坐吃山空,家徒四壁。

召光华家业败光后,四处借贷少不得要看亲友白眼。人人知他是浮浪子弟,所以竟然无一人肯借钱于他。召光华一气之下,扬言东山再起后才回幽州,从此远离。

在外漂泊十余年后,召光华重又回返幽州。这回却已经改名召进宝,且随带巨资。他四处宣扬,在大漠中跟随商队远赴西域后,辛勤耕耘,经商致富。但此说颇为可疑,因为幽州城内曾经赴西域经商的商旅从未听说过他的消息,所以他那庞大的财产究竟从何而来,就十分令人怀疑了。

有人怀疑召进宝是专门做“贼赃”生意的“商人”,有人更认为他就是做没本钱买卖的“马贼”,只不过现在改做“销赃”的生意罢了。否则,要在十余年内赤手空拳挣下数百万的财产,岂不是痴人说梦?

“至于索天龙呢,是‘大风堂’的堂主,也是幽州一霸。如果你在幽州城里丢了什么东西,只要他答应还给你。最多两个时辰,不但物归原主,偷你东西的人也会站在你面前。”

尉迟鹰明白,这索天龙说白了就是幽州的地头蛇。这种人往往神通广大,官府办不到的事,他却往往能办到。在京师长安,也有这样的地头蛇,为首的名叫“蛇头”阿七,老奸巨滑、八面玲珑,与尉迟鹰也有些交情。

“那个司马觉是‘黑龙旗’的旗主,手下千把号人专干转运来往货物和保镖的,在幽州方圆百里和突厥人那里都很吃得开……雷奔则是本城最大的兵器供应商,他是‘雷门’的掌门人,在北方很有名气。听说塞外很多马贼盗匪也来向他购买弓箭兵器,所以这家伙和那些人很有交情。”

尉迟鹰知道,司马觉的“黑龙旗”暗中也干收买贼赃又远地贩卖的勾当,这样自然不会被人抓住把柄,又获利丰富。而雷奔执掌的“雷门”不但向马贼提供兵器,也在暗中与突厥人大做买卖,而突厥寇边之时,不少边疆百姓军士恐怕就是死在“雷门”制造的刀剑弓矢之下。

不过辛无忧忽然找卢昌期出面和四人说话,那是什么意思?他正在细细咀嚼话中含意,辛媚忽然道:“你可知道奴家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尉迟鹰心念电转,道:“二小姐是在提醒在下,若要立功就要抓紧时间了。”辛媚纤手掠了一下散乱的秀发,嫣然道:“真是孺子可教,不枉姐姐那么看重你。”

尉迟鹰哈哈一笑,表面十分轻松,心情却沉重起来。辛无忧授意辛媚前来旁敲侧击,无非是让自己加紧追查屠万山的下落。同时,她又通过召进宝和索天龙等人的关系对屠万山造成强大压力,逼迫其现身,也是对症下药之举。

好一个双管齐下之计!

尉迟鹰暗暗佩服之际,心中明白,和屠万山的见面已经是迫在眉睫,再也不能耽搁。否则若让索天龙等人得了先手,屠万山的死活倒是小事,那自己无论有什么大计都要付诸流水了。

轻叹一声,辛媚忽然幽幽道:“奴家也知道,想在短时间找到屠万山那个老狐狸并不容易,只是现在时不我待,霍金城三日后就会回来,我们实在是没有时间再和他纠缠,必须尽快把这老狐狸除掉。”

尉迟鹰心中猛一动,故作茫然道:“二小姐为何如此着急呢?”辛媚俏脸一沉,道:“这个你不必多管,只要记住我说的话就是。”

话音刚落,忽又笑颜如花,道:“我知道你是行伍出身,喜欢带兵。如果你这次立下大功,我可以求姐姐给你一支军队,让你独挡一面,你看好不好?”

她可不知面前这高大健硕的青年高手早已是独挡一面的统兵大将,而且还统率着当世最精锐的部队,故而想出这么一个自以为绝对诱人的主意。

尉迟鹰心中好笑,面上当然是一副感激不尽的神色。辛媚得意洋洋,自觉辛无忧所交待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当下打道回返。

尉迟鹰恭恭敬敬送这“小罗刹”回去休息。往常他总觉这辛媚虽然生得美艳动人,种种言行却令人十分头痛。今天虽被迫相陪,他心中却十分欣喜。只为辛媚无意中泄漏出的一句话,简直帮了他一个天大的忙。

他决心好好利用辛媚给他的这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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