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廷离怎么会不知道大哥心里苦,他心里装着许多难以与人诉说的事情,这份负担压在心里又怎么会好受呢!
酒喝到畅快淋漓之时,三个人都有了些醉意,许多不想说,不敢说的话全都在这一刻“倾泻而出”。
陆廷远的脸有些微红,他肤色有些偏白,是那种不正常的白,可能是身体原因导致的。而且他是对酒精吸收度不太好的人,酒一喝就特别愿意上脸。
但是这丝毫掩盖不了他身上自带的光环,他是商界有名的陆诸葛,只要是他主持的项目,没有一个不挣钱的,这个月的帝都财经周刊留了一个很大的篇幅给这位商界奇才。
人们看到的都是他西装革履接受采访时的英俊模样,可光环背后是什么样的,谁会知道呢?
好比,陆廷远听进耳朵里的都是大家对他的赞美,一声一口陆诸葛,可背后他们都喊他什么呢?陆瘸子。
真是莫大的讽刺,人啊,总是太过虚伪了。
陆廷远修长的手指握着酒杯,手背上的血管特别明显,很清楚的能看到上面有针扎过的痕迹,不用想就知道应该最近打过点滴。
人喝醉了以后,就特别容易回忆起一些事情。他想起来小的时候,妈妈握着他的手,轻声告诉他:“儿子,你的手指真长,这是双弹钢琴的手,它们弹奏出来的音乐一定很好听。”
妈妈的钢琴弹得很好,她有一台年代很久远的琴,这台琴据说是位很著名的钢琴家弹过的,相当名贵。
妈妈结婚的时候,把这台琴带过来了,算是她的陪嫁之一。她就是用这台琴教得他的,他还记得妈妈惊叹于他的音乐天赋,称赞他在钢琴方面一点就通。
小时候不知道,长大了他就明白了,妈妈教他弹琴,不单单是因为他有天赋,而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给她这个残废的儿子指明一条路。
让他知道身体的残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上的,总会有一面他可以比其他人做的好,但是需要耐心和韧劲去挖掘。
廷远闷着头一直在喝酒,谁也没有打扰他的意思,静默了一会儿,他有些嘲讽的说起:“二弟,大哥马上要结婚了!要是最近不出任务,你就能喝上喜酒了!”
褚俨拿到嘴边的酒杯又放到了桌上:“结婚?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廷离见大哥没说话,他把话接了过来:“前几天定下的,我也是觉得挺突然的。”
褚俨的眼睛又望向陆廷远,满是询问和好奇:“你什么时候有了结婚对象,我怎么一点不知道?大哥,你藏得太深了!”
“结婚对象?如果我说我只见过一次,是在结婚登记处,你相信吗?”
“什么?只见过一次?究意是怎么一回事?都快结婚了,只见过新娘一次,这是生活在古代吗?”
廷远倒了一杯红酒,他摇晃了两下,送到嘴边,一口喝下,可能是喝得太急了,突然剧烈咳嗽起来,脸都咳红了。
廷离吓了一跳,赶忙站起来,轻拍后背数次,同时不忘查看大哥的状况,有没有缓和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