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作者:乱花飞月      更新:2019-07-28 07:07      字数:4243

“先生,先生,找人吗?”

董志刚被身后的叫喊回过神,转过头,看到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路灯下看得模糊不清,只见到那大眼睛睫毛被涂得浓艳厚重,但却并不难看。从年龄来看,至少要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孩。

“什么事?”

他一脸茫然,不知是不是自己蹲在这里,妨碍别人。现在一群年轻人,看人不顺眼,就要上前惹事,你稍微退让,他们就会得寸进尺,步步紧逼,直到让你狼狈不堪,这才大笑场长而去。遇到性格倔强的人,顶几句,那就是直接挥拳上去。当然他们想招惹的人,一般也都明显看得不是那种膀大腰圆的人,或者象董志刚一看就是软弱无力蹲在那里吸烟的颓废男。

想到这,董志刚四下看,并无一人,这才有点安心,只是一个年轻女子,到也不会有啥麻烦,不过,还是担心,别一会儿又跑出一个粗暴年轻酒鬼,稍不满意,拿刀捅人,忙起身要走。

“别走,别走啊,大哥,想喝酒吗?我陪你!给多钱都行……”

噢,董志刚才明白,遇到风尘女子,潜意识下摇头不止。年轻女人并不放弃,嘴上还在不停地劝他,“看大哥脸熟,哪里见过呢。你看看我,是不是认识!!”

董志刚哪里不明白,今天遇到纠缠的,从手包里抽出数张人民币,放在那女人手上,又要离开。又被那女人拦下,“不行,我不会白要你钱,要不你喝酒,要不就把我带回家。”

这怎么行,还遇到无赖不成,董志刚当然清楚,这种风尘女子身上不知有什么病,稍被引诱,别说享受,就惹上一身病,命也不要了。

“给你钱,就拿着走人就是,不要缠我。”

继续下去,他越怕从黑暗处突然蹿出一猛汉,念头又闪过,总不会闲钱少,才不断纠缠吧。他又拿出几张人民币,又放在女人手上。大方程度让黑睫毛女人惊诧,或许从来没人给过她这么多钱,亦或者觉得今天遇到一个精神病,最终还是觉得如此拿走人家钱,不成了抢劫,她自有自己的准则。

“不行,要不让我陪你喝酒,要不就陪睡,反正这钱……你必须选一个。”

董志刚被她缠得慌,听到让他必须选,不由得直接说,那就喝酒吧。睫毛女子这才放心把钱揣到包里,另一手已经抱紧他的胳膊就走。

实在无奈,又或有一种好奇心,真的就任由那女人走到车旁,让她坐在前面。

女子又是诧异,没想到颓废男,开了一辆崭新的百万奔驰,没从见过如此气派雪亮的车。上上下下打量半天,禁不住好奇地问。

“你是哪家大公司的司机吧,今天偷摸出来会小情人,被拒绝了吧,在这萎蔫振作。”

董志刚不滋声,让她随便去猜,省得东打听西问,徒增烦恼。

“去哪个地方喝?”

女子说了一家没听说过的酒吧,董志刚摇头,那可不行,到那种黑暗角落,不知会遇到她什么熟人,别到时再有其它想法,自己一人也不想没事找事。

“夜色吧,那里人少些。”

夜色酒吧是d城装修最豪华的酒吧,不是单纯装修,设备也非常专业水准,除了喝酒、跳舞、k歌,还提供住宿,甚至宴饮,但又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不是不对外开放,实在是太贵,普通百姓偶然去一趟,绝对生出这辈子白活,但打死也不会去的念头。

“你不是骗我玩吧,不,在我面前装阔……”

董志刚哪里管她说什么,启动汽车,一路溜烟。左右今天也不想回去,又找不到人倾诉,反而遇到这个陌生女人,到是说完拉倒,以后也不会见面,这种感觉也不错。

车辆停在“夜色”门外,已经有侍应生来开车门,又有人把车要开到停车处。虽然董志刚来这种地方并不多,自有自己消遣去处,但早有熟识的服务生赶紧跑上来,打招呼。

“董先生,欢迎!今天东雅间有空,已经给您留好,请进。”

所有人在看到他身后女子,再无搭腔,空气里飘荡一股窒息。董志刚有点后悔,别人认识他,怕是女子将来没事找他,又是麻烦。忙摆手,突然想起有事,不进去了。

在大家欢送下,两人又坐回车,离开夜色酒吧。

重新走上街道,董志刚四下寻觅,一时找不到去处,随便找一家酒店,又怕卫生环境太脏,稍微有点名气的,又怕遇到熟人,一时想不起该去哪里。

“看出来了,你怕遇到熟人,我给你找一去处,绝对不会见到熟人。”

董志刚点点头,没反对。听那女子左指去右挥手,转了不知多少弯,转得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当地人的时候,那女子说到地方了。

车停在一片诺大如广场的平地,董志刚点头,还不错,虽然地方不是奢侈,地方到是敞亮,来往人不很多,不冷清也不吵闹。女子径直走进面前的一家烧烤店,大方坐下叫老板上肉串。董志刚不由得苦笑,闹半天是来吃烧烤,还以为什么酒吧,在如此隐蔽之所。

“没有单间,还是有点闹。”

董志刚觉得挺不错,这种公开场所,就算遇到与她勾结之人,也不会太过火爆。他们要了一处较大的隔间,不管如何,只要有酒就行。

“老板,上酒,一箱。羊串30,牛串30……”

没想到她叫得利落,想是这里常客,也不奇怪,地方虽然僻静,却也算不错,墙面干净,桌椅整齐,对女子已经打消先前念头。说过喝酒,一个小女子再豪气,怎能与他大男人较劲,他可是出名的酒末。

酒上桌,还没上肉,女子举起瓶子直接要吹,被董志刚拦下,这种喝法是挺豪气,不过,容易伤人,还是先以杯开始,最后再来痛快。

那女人大笑,“你一个男人墨墨迹迹,伤就伤,要喝就来痛快的。”

好吧,左右都是为了买醉,董志刚拿起瓶子,两人开始大口开喝。等到肉串到齐,已经每人喝掉三瓶啤酒,眼前人影迷糊。现在才是刚开始,肉串放上桌,烧制手艺不错,香而不腻,脆而不囊,火气与焦味正好。加上本地肉质好,虽然呆了一段时间,却没有机会吃如此香嫩肉,不由得又是连连举杯。

“大哥,看你也是当地人,怎么就对我这个小女子那么谨慎,还怕我吃了你?!”

听到这女人说自己怕,董志刚当然火起,不断摇头,当然不能把先前的担心想法说出来。

“我怕你个蛋,就是怕你这女子……女子……”

董志刚知道再说下去,非得罪人。

“哈哈,知道你啥意思,不就是怕我有病吗?”

不敢抬头,觉得如此坦荡的女人,说出这伤人话,心里怕早就要吃掉你。再不言语,又碰杯,一饮而尽。女子看他不说,又挑起话题刺激他。

“不能白要你钱,今天这客我请,而且免费陪聊,如果还有别的要求,也满足……”

看来那钱是起了作用,女子觉得今晚遇到财神爷,完全把一切给了,也觉得占便宜。

“一眼就看出你是一个情种,象你这么大岁数,是喜欢上一位大姐,但家里还有一位,两面都没法割舍,弄得象别人欠你钱似的。”

没想到,小女子说起话,虽然说自己岁数大,让他不舒服,但意思并没走样,有些感叹,哪里只是雪梅的事,有苦说不出,有愁无人倾诉。

“你别不说话,只要你不说你的名字,今晚说什么话,随便讲,明天咱就不认识,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听她到明白自己意思,也就不必再拘谨,再不说话,显得太没男人气。

“我不会睡你的,今天只聊天,不谈别的。就从你为什么要做这种职业开始聊吧。”

以为女子会蹙紧眉头,冥想半天,没想到张嘴就来,“生活嘛,为活命,家里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孩,还有老公,都要我养。”

一听就是套话,不过董志刚喜欢听,不想听什么真话,当真了,反而索然无趣。近看女子窈窕身姿,虽然看不清容貌,却也是那种吸引男人的身材,酒意微浓。

“人一辈子很多苦那是无法与人讲的,只能咽到肚里,自己吃掉。何必一定要给人说,不说又却会觉得难受,唉,只能说一切无法把握。”

那女子到是非常理解似的,又再举起酒瓶,又是一大口。人生多愁,唯有啤酒。董志刚不由得大笑,有意思,痛快,没想到如此单薄女子,还有如此豪情切意,不知觉有种江湖遇难,英雄相惜的错觉,差点要把实情说出。

“大哥,虽然不知道你说的苦是什么,但你放心,只要我能做的,绝对两胁插刀,义不容辞。”

听到如此套路话,董志刚差点要笑出来,不过就当成玩,让他也轻松不少,又再举起杯,却又不觉得过瘾,想要说点狠话。

“就你们这种女人,要是真为家里人想,干啥不行,非做这种不要命的生意,要是我,死了算了。”

这话有点狠,那女子只是嘴解僵硬片刻,又是大口喝,不去理睬。董志刚没听到回音,觉得说话不够力,又继续说:“要是我是你男朋友或老公,掐死你得了,省得坏自己名声,天天戴绿帽子。”

那女子依旧只是咬紧嘴唇并不言语,任由他继续发泄不满。

“你这女子,做出这种事,父母知道会觉得丢人,不气死,也会后悔当初生下你,不如掐死冲进马桶里算了。”

谁没听清楚,这话是发自肺腑,没带一丝同情,赤裸裸的鄙视。

“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有点钱,就跟疯子似的,不想聊天就算了,不想上床,也行,那你也不能这么糟蹋人。”

看她终于发火,董志刚终内心憋气得到释放,却还差一把火。

“你他妈的还骂人,骂什么骂,连骂人的资格都没有,骂别人的时候,先吐自己吐沫一身,咽下去,去舔……”

越来越恶心的话还没说完,那女子抄起酒瓶“砰”的砸在董志刚脑袋上,血迹瞬间顺着他两侧流淌下来。这一下子来得凶猛,加上看到女子扭曲面孔,已经被彻底激怒,他大笑起来,胜利喜悦原来非常痛快。

“你他妈砸人,我杀了你!!”

董志刚怒火上来,眼珠一瞪,确实吓人,女子惊叫退却。

听到碎瓶声,老板从里间慌忙跑出,一眼认出那女子,却又叫不出名,又不敢去惹,准备电话报警。

“别打电话,玩笑,只是玩笑。”拦住老板,董志刚另一只手用纸巾抹去血迹,“她是我上过的女人,经常这样打人。”

“董志刚,别跟我装,也别得意,有钱就真不把别人当人了吗?”

没想到,那女子直呼出他的大名,手中瓶子也放下,伏下身,大声哭泣。

这回围观人彻底相信,是夫妻打架,又劝慰几句,听到给赔钱,也都散去。只有董志刚一人傻傻地站在原地,一时不知说什么。

“你是谁,我们认识吗?”

“我是方静,还记得我吗?”

啊,方静。

她是一个喜欢静默的女孩,独自一人靠在人家后背大笑,哥们叫她方静,喝酒后董志刚喜欢抚摸她的头儿叫她“静”。她不是他的女友,她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女孩不仅温柔漂亮,还要有一双让人融化的眼睛,一股夺人气势。方静除了麻杆身材,平淡无奇。七年前,哥们电话约她喝酒,董志刚不过扯了几句蛋,就被几个哥们拉下马,被她扶出酒店。

向天发誓,那天晚上,百分之一百没碰她任何敏感地带,更别说某种暗示,就算有,也是酒后失言失态。谁能相信,第二天,她缠上他。不过一周,黏乎得腻人,贴在董志刚身上如同一块绵花糖,一缠就缠了几个月,没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