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话以后,万向才知道刚才打电话的是国际刑警,由于现在情况紧急,他们正在护送athena前往香江。
而为什么要送到香江,对方给出的答复也很明确。
第一这里相对安全,对于保护athena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再加上athena本身就是华国人,所以在香江倒也合适。
第二如果athena指认成功的话,那么这里将做为国际法庭,第一时间对嫌犯展开审判,那么athena在这里的话对于出庭作证也很方便。
这些信息根本不用对万向作出详细解释,通过敏锐的判断力,他也知道这一次的保镖任务非同寻常。
夜里9点,一切准备就续,万向准备叫车前往香江国际机场,准备迎接他的第一个老板。
看着一切准备齐备,但是对于这一次的任务,他总感觉欠缺点什么,于是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漆皮鞋在木质地板上发出了“哒哒”声。
“恭喜宿主,《全能作家》收藏达到一万,系统奖励跑车一辆,沙漠之鹰手枪一部。这样有助于宿主安全完成任务!”
看到文字的前半段,万向苦笑了一下,一年多了收藏才达到1万,这也就是因为系统的原因才让他坚持了下来,不然的话估计还没上架就已经太监了。
接下来的文字,对于万向来说着实是个好消息,原本他就想着,如果想要更好的保护athena,其实枪械对于一个保镖来说更重要。
毕竟子弹的速度要比人快的多。
通过1000年的练习,万向会熟练运用各种枪械,甚至是武器,不过作为保镖的话他最钟情的还是沙漠之鹰。
沙漠之鹰并不是军用手枪,而且空枪也重达4斤多,再加上强大的后坐力,使用起来是不太方便的。
不过对于万向来说,他现在的臂力惊人,4斤多并不意味着什么,就算后坐力强大,对于他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看着这把炫酷的手枪,万向装上了9发子弹,然后别在了腰的后部。
走出酒店后,一辆炫酷的黄色科迈罗就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现在也刚刚9点钟,距离接athena还有将近4个小时,万向这个时候当然不会直接前往香江国际机场了,而是先要试一下车。
绕着车走了一圈,只见车牌已经上好。
坐到车里,副驾驶放着车辆的一切合法手续,均是三天前完成的。
对于这个操作万向一点都不惊奇,毕竟像中南海保镖这种的资料,系统都可以帮助完成,现在小小的一辆车对于它来说根本不叫事。
保镖训练中,万向开过不计其数的车,所以对于现在这辆科迈罗万向并不生疏,至少他现在知道这辆车加速到100km/h用时在6秒以上。
当然这个数据是官方给出的。
以万向的身价,现在开一辆几千万的跑车其实并不难,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这么做,现在这辆科迈罗最多不超过50万。
这与他的身价有些不搭。
不过他觉得既然是白给的,而且还要执行任务,低调一些还是为好,所以现在他很满足。
不过对于6秒才能加速到100km/h,他觉得还是有点小瑕疵。
毕竟他是一名保镖,在紧急时刻时间与速度那是相当重要的。
启动车子以后,万向决定先试一试这辆车。
缓慢地穿过闹市区时,像香江这种地方,这辆并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果拿来约女孩,简直那是痴人说梦。
当然如果这个女孩不懂车的话,那另当别论。
来到一条宽阔的路上,万向在等红灯的时候,他就决定试一下这辆的车的性能了。
随着交通信号灯由红变为黄,然后变绿的时候,万向的车启动了。
车子加速到100km/h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一下时间,居然只用了5秒。
第二个红灯前,万向再次停了下来,他感觉刚才并没有好好开,于是准备再试一次。
第二次居然用时3秒!
第三次的时候,这里已经十分开阔了,至少试验一下这辆车已经够用了。
再次启动加到100km/h的时候,时间居然定格在2.3秒。
最后又试了几次,均是2.1至2.3秒之间。
这个提速时间就是顶级跑车也难以达到!
试验过了提速时间,万向还要试验一下它的最高时速。
上到一条高速,万向猛踩着加速,当上到180km/h的时候,他并没有感觉这辆车有多么不稳,所以他继续向下踩着。
片刻已经达到了260km/h,要知道仪表盘上标的最高时速为330km/h。
“这辆车难道还有这么高的时速吗?”
印象当作这辆车的最高时速应该是200,或者200多点,现在这辆车居然是330,这倒让万向有些惊奇。
不过对于这些他也没有想太多,330总比220要好的多。
再次加速后,时速已经达到了300km/h,他这个时候也并没有紧张,而车子似乎也稳当的很,虽然有飘的感觉,不过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害怕。
放慢车速以后,正常行驶,向着香江国际机场的方向驶去。
打开手机,再次看着这位叫athena的照片,看起来倒也不是很漂亮的那种,不过通过眼神,也可以确认这女孩比较活泼。
“喂!你有女朋友吗?”
这是前几天athena给万向发的语音,听声音还挺霸道。
“说实话你看起来挺帅的,不过有点小鲜肉的感觉就让我有些讨厌!”
他们之间的交流并不多,万向听着这两句话,只觉得太好笑了,不过就是这两句话,也让他知道,这女孩比较难缠,最起码不是个听话的主。
午夜时分,从一定快餐店走了出来,顺便还给athena带了些食物。
想到安检比较严格,万向把枪放在了车上,单枪匹马地走进了香江国际机场。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这里,想到自己参加反恐战争就是从这里出发的,而中途由于计划的改变,他最后只去了南亚。
在那里是他第一次杀人,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有些胆怯的雇佣兵。
现在他依然记得,那个雇佣兵同样是亚洲人,同样会说汉语,长相也干净,而且年龄跟自己差不多。
或许要不是因为各为其主,万向并不会杀死他,如果有缘分的话,他们也许还会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