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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在地球算是出名,毕竟那里生长着天然的野人参,虽然少,但是还是提升了名气。 首发--无弹出广告
而在这个仙人满地走,修士不如狗的洪荒世界,长白山就没有丝毫的名气了。
人参,拜托又不是蟠桃或者人参果什么的东西,又个屁的用处,随便一株灵草那个不是上千甚至数万年的年份。
......
长白山下,有个老中医,叫做胡长寿,今年六十有八,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医术也是高明的过人。
靠着一手的好医术,在胡家镇里也算是大户人家,毕竟谁家没有个生老病死的,只要生病了,就得找医生吧,找医生总的找最好的,所以胡长寿也算是富有。
不过奈何终生未娶,所以膝下并无一男半女,只在五十岁的时候在村外捡到了一个女婴,如获至宝一般。
如同后世养子,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总之如同服侍亲爹一般的服侍那个女婴,比服侍祖宗牌位都要周到。
当然晚来捡女的胡长寿,也给他的乖女儿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恩,胡美美。
这名字其实说起来有些后现代化主义,不过仔细斟酌也还算是古人的名字。
可能是家里富裕的原因吧,从小便是锦衣玉食,这胡美美没有和泥鳅一样小时候长的有些畸形(其实就是小时候矮了点,不过泥鳅高中长回来了,不属于三级残废系列),正如同她的名字一般,那小模样,简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艳可以压四方,清纯可以镇四海,反正就是美就对了...
看到如此美丽的女儿,胡长寿那心里叫做一个高兴啊,不过心中也时常有些烦恼,毕竟女儿大了迟早是要嫁人了,不可能陪自己一辈子。
可是自己如此大的家业,如果女儿嫁人了也只能给他丈夫,那么这选夫婿的一关就有些严格了。
本来以这里的规矩,男子十八便可娶妻,女子二八便可嫁娶,可是现在已经十八岁了,因为胡长寿的严格把关,抓好质量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
说道把关,那规矩有些不近人意了。#百度搜(手打吧)阅读本书最新手打章节#
首先身高必须八尺有余(古代的八尺相当于现在的188CM)。
面容要俊朗,德行要端正,身价要丰富,不许三妻四妾,不许好色成性,不许....
总之以现在的话来说,必须是高富帅,还必须是官二代,又要忠贞,又要温和,要做他女儿的笑奴隶,这种条件不得不说简直是做梦啊。
如果不是古代除了武则天那辈还没有听说过多少乱-伦的事,又者那胡长寿已经是宝枪已老的话,泥鳅就不得不怀疑那胡长寿是不是有想当干爹的意向了,哎,和谐无罪,阿弥陀佛!
总之,一切都是不正常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初识男女之事的胡美美,对自己这个爹也是有些埋怨,毕竟少女都是期盼着有一个如意郎君的。
那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女不动情,面对着自己这“干爹”的爱护,护犊子的护,除了无奈之外,胡美美竟然产生了一种叛逆的心思。
这在古代是很少有,基本除了哪咤与红孩儿之外,洪荒之中大多都是乖宝宝,那里像后世那样的孩子牛-逼。
总之,逃出去闯荡江湖,随后找个如意郎君私奔的想法已经初具规模,现在要做的便是实践。
说到实践,那绝对是一个技术活。
首先得把握好时机,然后得有人打配合,最后必须要逃到如意郎君多的地方去,所以必须要把握天时、地利、人和,不然贸然实践,绝对会有危险。
恩,身为医药世家的小姐,胡美美的人际关系和钱财那是相当的丰富,再加上从小学富五车,所以对于地理人情,风土样貌也是非常熟悉,所以天时地利人和都被她得到了,那么逃跑开始。
一天夜里,因为要远走的关系,胡美美亲自下厨给自己拿六十多岁的老爹做了一顿送行饭,顺便去镇里买了几瓶陈年的上好雪雕酒。
就这样,三炷香的时间过去,胡长寿在他的女儿猛烈的攻击之下,光荣的晕倒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是夜,胡美美偷偷摸摸,恩,姑且这么形容吧。
胡美美偷偷摸摸的冲院子里偷跑出来,悄悄的打开府门,对着那黑漆漆的街道吹了声口哨,恩声音有些好听。
紧接着,一辆马车从那漆黑的巷道里赶了出来,胡美美眼中带着一丝欣喜,小脸冒着热汗,有些红润,看起来诱惑无比,心跳有些快,看来对于这种事情,第一次干明显有些兴奋。
“胡小姐,小的只能将你送到十里外的杏花村,剩下的路,就得靠你自己啦,还有千万不要告诉胡老爷是我送你走的,不然让我老娘知道了,非要了我的命不可”。
那驾着马车的是一个皮肤有些黝黑的青年,看向胡美美的眼神闪过暧昧之色,不过就是一闪而逝,或许是因为清楚自己两家的差距,他的眼神随后黯淡下来。
有些强颜欢笑般的对着胡美美说道,毕竟他这样是要帮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去找其他的男人,这样的打击一般人能忍受么?
“小顺子,我们俩是什么关系,你放心,被我爹发现了,就是打死我也不可能出卖你的,再说我爹那么疼我,最多骂我几句,然后有继续疼啊”。
胡美美一脸满不在乎的拍了拍那个名叫做小顺子的青年,一脸的你相信我的样子。
“嘿嘿,胡小姐我自然是相信”。
小顺子嘿嘿干笑两声,语气有些悲怆,不过胡美美却是没有听出来。
上了马车,胡美美一把将那装满了钱财和胭脂水粉的包裹扔在座位上,便开始休憩起来,毕竟女人最大的天敌便是睡眠,睡眠不足,是很容易老的。
不知过了许久,胡美美被一阵马叫声吵醒过来,看着外面的景色,发现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小顺子正在停车,顿时脸上露出喜色,跳出了马车。
“胡小姐,前面不远就是杏花村,现在还是半夜,这马车就留给胡小姐了,我先回去了”。
“那你呢”。
看着那要离开的小顺子,胡美美脱口而出。
“胡小姐,你放心,十里路,不远,而且又没山贼,你给的钱也够我再买辆马车了”。
小顺子说着,眼睛“贪婪”的望了眼胡美美,似乎想要将她的倩影留在心中一般,随后转身便要离去。
“小顺子”。
胡美美又是一声惊呼。
胡美美的惊呼,让那小顺子身体一震,眼里升起了光芒,转过脑袋,望着胡美美,有些炽热的看着她,说道:
“胡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胡美美被这样盯着,脸上有些滚烫,支支吾吾的说出了一句:
“其实,你可以叫我美美的,我们不是从小玩到达的么?”。
眼里的光芒瞬间熄灭,美美么?只是一声称呼又有何用?小顺子脸上挂着那面瘫般的微笑,点点头,托着有些沉重的身体,向着胡家镇而去。
胡美美总觉得自己似乎对小顺子有些奇特的感觉,特别是看到他那要死不活的样子,心里竟有些莫名的心酸,还有那炽热的眼神,心里又有些发慌,不过她却并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黑小子。
两人之间已经相隔数十米之远了,没有听到丝毫声音的小顺子心里已经彻底失去了希望,如同丢了魂一般的走则。
正是这时候,一股可怕的压力忽然差生,自两人心中升起了一股敬畏的心思,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不就,那压力消失之后,两人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前部汗湿,而那胡美美却是一脸害怕,有些茫然的张望着。
小顺子心里一疼,连忙跑了过去,扶起胡美美,正准备安慰一下,谁知胡美美却以下抱住了他,哭了起来,嘴里还不断的低喃:
“我刚才好怕,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怕,再也见不到爹了”。
......
小顺子一愣,随后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那份爱慕与情愫,正准备将胡美美拦腰而抱,来个罗曼蒂克之吻,天空之中又出现了变故。
只见漆黑的天空忽然化作银红之色,从中间破开一个数丈大小的巨洞,一口手持巨剑,脚踏凶兽的俊朗青年从里面跌了出来。
虽然是跌出来的,可是也是跌的非常帅气,配上那一头苍白的头发,那一身青衫似草,那身上滔天的煞气,企鹅是被渲染的如同上古大能武者一般,总之,帅呆了。
两人见到那仙神般的人物,正要膜拜,却是听到那男子大声嘶吼道:
“连你也要在这个时候来吗?真当我楚紫怕么?好,好,好...九肖天雷劫,我今天接下了”。
PS:写这个有两个作用,一是提醒世间有真爱,而是埋伏笔,也就是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