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
房丽的话比她的拳头威力还要大很多,孙振宇一时听的瞠目结舌,他灵活的大脑随即进行了一系列相当复杂的思考,几乎把古希腊先哲们都搬了出来。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喜欢,难道是那种喜欢?
孙振宇目瞪口呆的样子丝毫没有出乎房丽的预料,她骄傲的抚了抚自己的短,扬起下巴,挑衅一般的说:“你没听错,也没有理解错,就是那个意思,很奇怪吗?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看上一个长相还算可以,又是前途无限的大企业家,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吧?”
孙振宇自认为自己的长相还没有到能够散美男子闪光,一身王八之气一抖就吸引所有女人注意的程度,而房丽无论从相貌气质方面都是一等一的。出于一个正常男人的心态,意淫一下一个美女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房丽出色的让人不敢直视,孙振宇从来都没有想过和她的可能性。
恋爱?有没有搞错,房警长喜欢上一个泉水市治安的定时炸弹,难道老鼠爱上猫的事情还真的能生不成?
“哼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房丽早就过了期期艾艾小女生的年纪,人人都知道泉水市的公安局局长敢作敢为,我既然喜欢,我就敢说出来。我一开始也没觉得你有什么过人之处,长相也绝对没有到能一下子就引起我注意的程度。你是黑社会老大,我是警察,咱们两个应该是天敌,不过,和你斗了几次,我现你这个人不坏,所以,就这样了,我都说了,剩下的……嗯,我以前没有交过男朋友,不知道下面会出现什么了。”
房丽大方的让孙振宇脑子里面长时间的一片空白,他绝对不会想到,泉水市的美女公安局局长拉着自己在泉水市逛了一整圈之后居然会说这种事情,而且……好像是真的。
“这个,房警长啊,你有话好好说,咱俩谁跟谁啊,要不然……”
“唉,算了,我就知道你会岔开话题。”房丽耸耸肩,摊开手做无奈状,“行了,不打扰你了,咱们以后还有许许多多合作的机会,就慢慢培养感情好了。”
直到房丽走了许久,孙振宇才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居然把他一个人扔在这,自己开车走了,看着桑塔纳闪电般的疾驰而去,孙振宇只能无奈的苦笑一声。
嘿嘿,居然有女孩子向他表白,孙振宇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不知道项少龙在秦朝风流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穿越时空对自己人生的影响。重生经历的事情越多,孙振宇就越感觉这个世界的奇妙,自己重启了一段艰难而又崭新的生活,在商场的跋涉中,自己经历了前世绝不会遇到的一切事情,包括一周前藏在某处阴森森的狙击枪——
呼,管他呢,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至于房丽要的答复……再考虑一下吧!
没有车,孙振宇只能十一路回去,好在今天的天气不是很热,否则这大太阳肯定要了自己的命。在医院的时候,孙振宇就想好了,看来那位大人肯定已经豁出去了,自己要是不奉陪就太不给面子了,他给蒋欣打电话叫他放心,然后一个人去找刘叔。
“宇哥,小心啊,一个人在路上的时候……嗯,嗯,总之小心就对了。”
“安啦,哪有这么多的狙击手,现在是和平年代,我老妈都好久没有叮嘱我上路的时候要小心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孙振宇还是下意识的抬头,看看周围大楼的顶端有没有什么人趴在那里。
刘叔是孙振宇遇刺后少数没有去看望他的人之一,毕竟他年纪大了,而且他的地位然,不给孙振宇面子,孙振宇也不好说什么。本来想随手给刘叔买一箱三鹿什么的带过去,不过刚从医院出来,连钱包都没有带,想想还是作罢。孙振宇对着路边的玻璃窗整了整自己的型,然后哼着小曲走向刘叔家的小区。
刘叔家很好找,小区里只有两幢古色古香的复式楼,门口停着一辆大红旗的肯定就是刘叔家。孙振宇走过去,在门铃上优雅的按了一下,不过门铃很不配合,没有出丝毫的响声,再看看手指上的灰尘,显然许久没有按过了,刘叔估计已经在家里宅了很久。
“刘叔啊,我是小孙,您老给个面子,度开门吧!”孙振宇对着空气小声说,他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后退几步加冲刺,一个飞跃,径直跳进了刘叔家的院子里。
落地的瞬间,孙振宇立刻感觉到一阵凌厉的杀气,还没等他观察一下周围的形势,一个人影已经快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他只觉得地面有节奏的震了一下,大片大片的尘土扬起,一把锋利的钢刀映着刺眼的阳光刺了过来!
呃,孙振宇这次可是后悔坏了,刘叔毕竟也是泉水市道上的大人物,当年混的时候结下的仇家估计最少有三位数,有一两个保镖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孙振宇刚才跳墙进来的动作,任谁都会把他当做歹徒。可怜的孙振宇,没有丝毫辩驳的机会,在刘叔保镖一连串的猛攻下毫无喘息之机。
重生后,他得到了一身异于常人的力量,他的拳头威力不逊于最强悍的世界拳王,但前提是,自己必须打中才能挥出全部的力量,刘叔保镖的度这么快,能打中才有鬼。孙振宇被逼得洋相百出,他不得不利用自己出色的闪避能力来回躲闪着神出鬼没的钢刀。
就在他以为要僵持一阵子的时候,那个保镖却主动停了下来,孙振宇看到,那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皮肤黝黑,两边的太阳**高高的,一脸凶相,他提着一把杀猪刀,不住在孙振宇的身上打量着。
“你功夫这么差,应该不是刘叔的仇人,到这里来做什么?”
保镖瓮声瓮气的说着,就像一只破掉的大风箱一样。不过,这家伙的普通话标准的让孙振宇都有点儿汗颜,几乎没有一点儿地方口音,字正腔圆的让孙振宇一下就联想到了外国人。
“那个,我叫孙振宇……”
“哦,在这候着吧!我去通知刘叔。”
孙振宇狂晕,想不到这人一点儿不给自己面子,连候着这个词都用上了。要不是看在刘叔的面子上,孙振宇一定当场跟这个印度阿三破脸。保镖收起杀猪刀,大步流星的走进屋里,不消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转身出来,随手一挥,示意孙振宇进去,其神态不是一般的傲慢。
孙振宇强行压住自己想要打人的心情,跟在他的后面,走进刘叔的家里。
刘叔的家从外面看颇为豪华,但室内的装潢简单朴素,没有多余的家具,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家里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墙壁也干净的像新粉刷的一样,保镖瓮声瓮气的解释说,刘叔有洁癖,他的爱好是在家里看着佣人们不停的打扫卫生。
倒是这保镖说话的态度,让孙振宇很是好奇,他对自己不恭敬还是其次,对刘叔也没有黑道上应有的恭敬,那用普通话说出来的没口子脏话让孙振宇听的一阵阵蛋疼。
“这边走,刘叔在书房。”
有文化的老年人都喜欢在书房里向年轻人展示自己的博大精深的才学,但刘叔的书房却孙振宇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三十几个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古色古香的木桌,一张太师椅,而没有想象中的大书架。房间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像,周围用红旗围绕,侧面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副大标语: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刘叔安静的坐在太师椅上,闭着眼睛,手指有节奏的在木桌上敲打着,神情轻松安详,像极了一只慵懒的老猫,现在的刘叔完全没有初次见面时候的戾气。房间里老式的燕舞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着熟悉的现代京剧唱腔: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干洒热血写春秋……
慷慨激昂的声音让刘叔的心回到了他曾经的峥嵘岁月,孙振宇也是喜欢怀旧的人,能体会到刘叔的心情,特别是那种在战争年代积累下来的记忆,在暮年细细回味的时候都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他静静的垂而立,等待着刘叔的教诲,而那个保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然出门。
“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慷慨,慷慨啊!当年的歌比你们年轻人现在喜欢听的玩意……”
“内涵。”
“对,老头子没文化,也不再书房里摆弄书架什么的,平生就是好这口。哼,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就是不知道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上阵杀敌。”
“您还可以,为将者,有一颗心就已经足够了。”
刘叔对孙振宇的话不置可否,他恢复了沉默,用手指在木桌上和着节拍敲打着,良久,他才再次开口。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兵,都是新兵蛋子。你这年轻人啊,没有受到过战争的洗礼,是不会明白的。对老头子我来说,最大的乐趣,是上阵杀敌,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在血腥散尽后手挽着手从倒下的战友之间站起来,这才是我追求的。不能冲锋的勇士像没有牙齿的老虎,不能挥拳的拳王,活着已经没有价值了。”
刘叔的话里透着无限的悲凉,孙振宇私下里得知,刘叔这几年的身体江河日下,恐怕他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烈士暮年,对自己无法杀敌的悔恨常常萦绕在他的脑海中。
“不然,一个战士的最好归途,是在胜利前被最后一颗子弹干掉,但刘叔你的归途不是。你在越南战场上回来,靠的是死去战友的身体搭建的屏障,所以,您活着,还是有意义的。”
“此话怎讲?”
“您的战友,死得冤。没有留下后人的大有人在,长眠在那片肮脏土地的也数不胜数,您苟且偷生多年,在有生之年,也有做些什么吧?”
气氛突然变得奇怪起来,刘叔依然悠闲,孙振宇依然吊儿郎当,但空气里面的气氛已经开始逐渐变得不同寻常。保镖悄悄的把头伸进来,看了一眼,又默然的缩回头去。
“报仇!老子,要报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