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会,女工端了咖啡放在司马曼的面前,把挂在胸前的工作证解下来,连笔带证递给她,怯怯说:“大腕明星小姐,能给我签个字吗?”
她话也不搭,拿起笔在证上签了名。
那女工欢天喜地,连谢她的声音也给走了腔调,走路的姿势也变了样。
她淡淡一笑,心说:这环境新雅,人却养的好俗,一个老乡,一个女工,但愿第三人有一个好的表现。
外面一阵汽车声音后,玫瑰进了大厅,老远对视一阵,欣喜若狂奔过来,抱住了她,说:“你比电视里更上脸哩!没想到大腕里,还记得我哩!真是感动我的肺腑。”
这话儿更俗,果真第三人也是如此。
因此,司马曼不痛不痒说:“这室内暖气热,你的人更热,小心捂我一身汗水的。倒是你,一切没有变化,身子还没有发泡,要说有变化,就名字不一样了。”
玫瑰这才放了手,拉她坐下来,说:“你真有本事,我这穷乡僻壤,你居然像进深山挖灵芝似的,还是被你找到了。”
司马曼说:“我哪有这般本事,还不是听我老公说了,才赶来你这桃花源的。”
玫瑰说:“啊!你老公昨天才认识我,今日你就找上门,该不是兴师问罪,向我头上泼醋的?”
司马曼说:“我老公连我都消化不了,还有胆子敢向你挑战?我只是替你捏把汗担个心,何方的神仙才搞得掂你。喂,神仙在家吗?”
玫瑰说:“在,比神仙还神仙。这样吧,我替你安排客房先休息,先洗一把脸,再下来吃饭,到时你就知道,他不是神仙,是个债鬼,还我下辈子也还不完的鬼!”
那口气,怨中带爱,就像天底下的人就她一个是幸福似的。
说完了,就带她上了楼进了客房。
等司马曼慢腾腾走下楼来,餐厅里只有玫瑰一人在等候着,上端的位置是空的。
司马曼就问:“你的债鬼呢?”
玫瑰说:“在换衣服,很快就下来。”
果然没有多久,餐厅进来了人,玫瑰如候驾的,起身伸嘴亲吻了一下,各自坐了下来,这人就是司马曼眼里的老乡。
中平换了一身休闲服,无色的真丝T恤,宽松的裤子,随意的装扮,散发着一种让任何人见了他都想要靠近的亲和力,而且是那种令人“砰砰”的特殊向心力。奇怪的是,她遇见跟她有肌肤之交的前二个男人时,都不曾有过这番被征服的感觉。然而她终是不服气,就凭一个老乡兼花工?!
司马曼正怔着,他举起手打了一个招呼:“欢迎大腕星来我主人家做客。”
玫瑰听音就知道他们已见过面,问:“你们捷足先登了?”
中平说:“这话儿从哪里说起?我这副招姑娘的生厌的脸孔,陡地让司马小姐见了,当我是庄里的老花工,还一口一声老乡长老伯短的。”
说得司马曼的脸红了又白,脑子顿时空了,不知了东南西北。
玫瑰明白了,打趣地:“你现在才知道你的价值了吧,一副需要倒找钱的胚子脸!”
骂声里充满天限柔情和爱意。
司马曼不敢接腔,只瞅着桌上的菜。菜是丰盛的,晕菜全是低脂肪,清菜都是大油类的。
玫瑰怕她闹了个话把子,低落了情绪,亲昵地直往她碗里挟菜,拉长腔说:“大节目主持人,就这副胆小相,把往日在台上谈笑风生的狠劲儿,都统统搬弄出来呵,他不就是一个老乡吗?怕啥,充其量脱一个精光,*给他看,他有这个贼胆吗?”
这本是助她一把的话,却把她说得脸上又是红白一阵,垂下眼帘只是往嘴里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