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崇天装模作样的,假惺惺的把一帮乡绅一个一个亲手扶了起来,每一个人都要说上几句谦虚,暖心窝子的话,似乎得胜过来,拯救数万难民的不是他张崇天,而是这些乡绅一般。
面对张崇天的恭谨,不因功而骄,并没有因为强大的实力而看不起人,显得不可一世,反而摆足了晚辈的身份,对这些乡绅给足了面子。顿时叫这些身份不低,都是有头有脸的“上层人士”刮目相看。本来就不怎么情愿和土匪打交道,认为那是辱没了身份的乡绅们立时觉得张崇天顺眼不少,同时也对沈世军死拉硬拽着他们搞什么欢迎仪式的怨气也随之消散不少。
“张大当家的年少有为……”
“张大当家的军威果然无敌,区区日寇手到擒来……”
“张大当家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兼之保家卫民,真乃壮士也……”
“抗日英雄啊!小老儿从来不佩服谁,没想到今日一见,张大当家的不光年轻有为,更是品德兼优,真乃古之霍去病,卫青之流的英雄豪杰啊!如是小老儿眼睛不瞎,张大当家的日后必定是留名青史的民族英雄一流,今日得见张大当家的虎威,真是小老儿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与人为善,善人善己!张崇天已经给足了这些乡绅的面子,可以说已经谁都能看得出来,眼下这位难民群中实力最强,轻易可夺人性命的土匪头子实在有意亲善自己,这些乡绅也不是一窍不通之辈,这一路之上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说不上有什么指望张崇天之处,当然不愿得罪,多个朋友多条路嘛!特别是这种讲义气,一旦认准了你是朋友就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子,自己的安全还要靠张崇天来保障,自然是结交的意向居多。
当下,乡绅们纷纷把最热烈,最富有善意的言语向张崇天表达着,一点也不吝啬夸赞之词。切身利益之下,谁也顾不得什么了,肉麻的马匹怎么了?只要能安全到了关内,谁还认识这个土匪头子?
“呵呵呵,张大当家的,真没想到,如此为难之际,挺身而出的居然不是东北军,而是您这位大仁大义的英雄!您这一路行军如电,开战得胜,如山崩海啸般歼灭了连东北军都要退让三分的日寇,真是打出了咱们东北汉子的血性,打出了咱们中华民国的国威。从此也让日寇知道,我中华民族之所以位列世界历史五千年不倒,还是有着您这样的英雄好汉在支撑啊!现在您在难民中的地位,已经完全超过了东北军了。就连我的学生们都恨不得与您一起抗击日寇呢。呵呵,那些女学生一个个可都十分的崇拜您呢!”沈世军一直跟随在张崇天身边,一直留意着张崇天的一举一动,直到张崇天与每个乡绅都寒暄完之后,这才找到机会多多亲近他。
不知道怎么的,张崇天自从醒来后就很喜欢和沈世军这种文化人交流,似乎,本能的,张崇天觉得,似乎……自己也是一个文化人,而且,似乎……自己所拥有的知识程度一点也不比这个堂堂的东北大学的教授低,甚至,在他的潜意识里,甚至觉得自己的知识面要远远高于沈世军一般。
“沈教授!”张崇天淡淡一叹,道:“什么英雄不英雄的,太抬举鄙人了。我只是一个山野莽夫,手里有些人枪罢了。适逢其会,同样的环境下,就算我不打小鬼子,总有人会这么做的。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啊!”
沈世军闻言也是重重的一叹:“是啊!国家危难,国将不国啊!哎,这世道!不过幸好有张大当家的这种义士,若是人人都如张大当家的这般,那我堂堂中华民国岂会被区区一岛国之民欺凌到如此田地?张大当家的抗击日寇,真是大快人心!大快人心啊!好,杀得好!杀得真好!”
张崇天有些奇怪的望着沈世军,“沈教授,你们文化人不是最见不得我这样的人吗?要知道,这次我可是全歼了小鬼子,杀了很多人的。就是我亲口下的不留活口的命令啊!我记得你们文化人不是最看不得鄙人这样的血腥屠夫之辈吗?”
“哼!愚见!”沈世军似乎很不高兴,重重的哼了一声,不悦道:“张大当家的,我沈某人岂是那种腐儒之辈,对日寇这种丧心病狂,占我家国之辈,欺我兄弟姐妹之敌人,自然是杀得越多越好。您杀的都是我中华民国的敌人,敌人杀得越多,咱们的百姓就越安全。这点道理我沈世军还是明白的。张大当家的可不要把沈某人当做了那些读书读得脑袋都僵了的腐儒了。”
张崇天苦笑,不小心说错了一句话,结果惹恼了这位教授学者,连连打躬作揖,直到二狗子,张芽子他们不忿大当家的卑躬屈膝,一个个把眼珠子瞪得滴溜圆的盯着沈世军,差点就跟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翻脸之际,沈世军才转颜微笑道:“张大当家的,你以后可别当沈某人是什么书生,要不是肩负教育我国未来栋梁之责,我沈某人也不甘人后,肯定第一个抢着去杀日寇,值此国破家亡之际,我沈某人也是舍得一身剐之辈!”
沈世军说的正气凛然,就连张崇天和一帮胡子也不由刮目相看,暗道这沈教授也是一条汉子!
张崇天连连应是,最后在沈世军为首的一群乡绅,学者的簇拥下,终于率部走进人群之中。
这是张崇天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狭道欢迎,也是老爷岭的一帮胡子们第一次受到这么热烈的欢迎。第一次的,他们感觉到,原来自己在老百姓的眼中是那么的高尚,那么的了不起。
数万的老百姓让出一条仅供三人行走的狭长土路,他们相互簇拥着,相互拥挤着,抢着向老爷岭的胡子们欢呼着,都想看看英雄们的模样,纷纷把自己所有能够想出来的赞美之词毫不吝啬的用在这群胡子们的身上。
土路两旁的青年男子人人热血沸腾,他们吼叫着,展示自己充满力量的肌肉,希望能够被张崇天看中,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去。上了年纪的拿出自己仅存不多的粮食,鸡蛋,老酒要塞给每一个经过自己身边的胡子,不过这些胡子平常都是抢惯老百姓的角色,这些老百姓乍一这么热情还真有些受不了,心怀愧疚之下,居然没有一个人收取老百姓的东西。这也让所有老百姓大声称赞着老爷岭的队伍军纪严明,比起什么东北军来可高了不少。当然,没有人称赞他们的军容的,一群胡子嘛!军纪强点就老天开眼了,再讲究什么军容,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两侧少女的眼睛中除了狂热的崇拜,还有荡漾的春情。东北大姑娘敢爱敢恨,看上了某个人就直接敢表白,面对民族英雄,抗日英雄,这些大姑娘哪还不喜欢的很。别的上了些年纪的人虽然不似年轻人那样冲动,但眼中的狂热丝毫也不差了。
这也是老百姓们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原来矛盾对立的胡子,这些豪爽,快意恩仇,啸聚山林,官府奈何不了他们的胡子第一次这么融洽的近距离和他们接触。每个人平淡无奇的面容和人们心目中地英雄形象一点也不符。除了他们手里的枪,这不就是个平头老百姓吗?
第一次的,这些老百姓发现,原来他们和胡子之间的距离没有那么远,原来他们也可以像隔壁邻居一样和睦相处,而且还很友好,很融洽。
张崇天的面容很平常,平平无奇,看起来没有一点特殊,一点也谈不上什么“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猛将形象,相反,由于年龄的原因,张崇天甚至有些显得稚嫩。笑起来和善可亲地面容轻而易举博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好感。那些上了年纪的老百姓心中,他们看着张崇天时更愿意把张崇天当做自己的子侄辈来看待。这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关爱眼光。
看着张崇天衣襟上已经有些发黑的血迹,虽然这不是张崇天身上流出来的血迹,可是还是让许多大爷大娘心中一揪。“这孩子也上战场了!这孩子衣服上的血迹该是由多少敌人的鲜血染成啊!该死的小鬼子,一帮狗犊子玩意,天杀的鬼子,咋就硬生生的逼着一个半大小伙子去战场上冒险呢!这还是个没长大的娃啊!”
当然,这些老百姓不知道的是,张崇天身上的血迹是这变态家伙砍了十几个动弹不得的日军伤兵的脑袋粘上去的,一点危险也没有,要是让他们知道张崇天眉毛都不皱一下就亲手砍了十几个失去抵抗力的日军伤兵,不知道他们还认不认为他是一个半大的娃了?
“如果让他们知道日军在得知两个中队覆灭后,很快就会再次派遣追兵,他们还会像现在这么高兴吗?”在如潮般的欢呼中,张崇天缓缓前行,同时,他也在深深的忧虑着。
在张崇天眼前,似乎看到了日军过处,尸横遍野的惨烈景象。他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并不真实,周围的一切都与他离得那么遥远。一切的一切,有如一场大梦。梦醒之处,只有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无数面目狰狞的日寇。
猛然间,张崇天打了个冷战。
“妈了个巴子的,老子一定不会让小鬼子轻易得逞的!”
张崇天双拳紧握,咬着牙安安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