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快活,一夜激情,叶逍早上起来是神清气爽,精神百倍。www.103v.com
孙筱雨已是沉沉睡去,虽然她妩媚众生,但毕竟是破瓜初夜,又遇上天赋异禀的叶逍。同样是初战,后者却一点都没有初哥的不济,竟是奋战一晚,一早起来还愈显精神了。
见孙筱雨仍在熟睡,叶逍欲唤来了丫鬟为自己穿衣洗漱。一看进来却是娇小可人的丫鬟――小可。
原来叶母不习惯被其他吓人伺候,也许是打心里喜欢这个丫头,便把她招到身边,只有在叶逍回府后,才偶尔的过来。
一想到自己的初吻被这个小丫头夺取,叶逍就有些异样的感觉。看到她黑黑的眼圈和萎靡的精神,叶逍不禁笑道:“昨夜没睡好吗?”
小可低垂着臻首为主子整理衣袍下摆,低声道:“小可没事,昨夜只是有些失眠。”瞥见床上熟睡的孙筱雨,她的心里忽然有些忌妒起来。
忽然觉得胸前一麻一紧,竟是被一只大手捏了一下,不禁娇呼出声,待反应过来后,叶逍已是大笑着跨出门去了。小可微微一愣后,心头莫名的有些欣喜。
今天早上精神好的几乎只有叶逍一人了,整个叶府上下起来的都比平日晚了几分。
叶逍只觉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在院中打了一套拳法后,便唤来了黑风,准备上街溜达下。
灵光一闪,叶逍的眉头一凝,眼珠一转,嘴角泛着微笑。喜得风神之翼、和三皇子达成协议、又吃了孙筱雨,让叶逍有些飘飘然,心情也好了许多,一个想法出现在叶逍的脑海。
翻身上马,错了,翻身上黑风,出了叶府,在大路上疾奔而去。
黑风的速度岂是寻常马匹所能匹敌的,似风如闪电的从人群中穿越,始终未伤一人。黑风在叶逍的指示下,奔着城门而去,守城的将士发现远处奔来乘着黑马的男子。
一米八几身高,肤色白皙,一袭略微紧身的白衣将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如墨般的黑头发漂亮得让人咋舌,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低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下,像黑水晶一样闪烁着的深邃双眸,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
守城将领一愣,随后大喊:“散开,都散开。www.103v.com”
没错,喊的的确是散开,而不是“拦下来”。
这种气质的年轻俊杰必定是达官贵人的后代,一般富商的后人也就算了,可这位爷是叶家后人啊,当初叶老爷子发飙后,整个京城的将领每人一份叶逍的画像,尽管没有现实人物真实,可是爷能断定来者就是叶逍,这位爷咱惹不起!
四周的士兵在长官的吆喝下,立马后退于城门下,让开了一条宽路。这也倒省的叶逍许多麻烦,双腿一夹,黑风就冲出了城门,留下了目瞪口呆的众人和滚滚尘烟。
急速地往京城西郊的林子里奔去,毫无阻碍的穿过这片林子。每当有野兽靠近时,黑风只要稍微散发它的“王八”之气,群兽立即跪膝低头,宛若臣子朝拜帝王一般,使得黑风骄傲无比,昂首挺胸。只是这一骄傲不要紧,差点把咱的叶大少爷摔倒在地,在挨了叶逍的一巴掌后,才变得老实起来。
当晚,赶了几里路后,便找了家农户投宿。
叶逍用稻草和两件衣服铺出了相对舒适的铺位出来,休息了一晚后,精神抖擞起来。这时,离与叶老爷子规定的五天时间还剩下三天。
第二天一早,给茅屋主人留下了一百两的金票后就继续赶路了。
住一宿茅屋就给一百金币?没办法,他们没拿零钱,最小面额的就已是一百两。那茅屋主人拿到金票后,直接两眼一翻,晕了。而他的女儿,则拿着金票两眼发亮,看着叶逍的眼神也变得含情脉脉起来,直看得叶逍背脊生寒,跑得比黑风还快,因为那茅屋主人的女儿让叶逍想起了前世某些电影中常出现的一位角色――如花。
一人一骑又走了一上午的路,累得半死后,终于看到了一座大城――天都城。
天都城墙基以条石垒砌,墙体内填土夯实,外周青砖砌裹。素土夯层严实,收分合理。外墙每隔40~100米筑一马面。墙顶全以条砖海墁,城墙四角建有歇山式角楼,东南角还建有文庙,正南筑有魁星楼和文昌阁。从远望去,虽不及京城雄伟壮阔,却有一种肃杀的氛围气息。从远处望之,分明是一个现代化的军事基地嘛。
叶逍注意到,城墙之上有些墙皮已经脱落,有些则暗自透露着深红,精铁打造的城门上,刀痕,剑痕林立其中,昭示这曾经发生的血腥历史,走到近处,四周的花草散发的香气无法遮掩淡淡的血腥味,这令叶逍皱了皱眉头。
城门四周的将领士兵威武不凡,脸色刚毅,手心布满老茧,聚精会神的审查着来往商贩,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惊人的杀气,这让叶逍大为惊讶,这杀气竟然不逊于叶家军,可他们的服饰、旗帜却不同于叶家军。士兵们只是单纯的审查来往商贩,并没有趁机大捞一笔,这让叶逍另眼相对。在军中,对于最下等的士兵来说,这种看护城门的工作是油水最高的职业了,来往的商人小贩都会“孝敬”他们,怕被刁难,毕竟民不与官斗。
入了城门,映入眼前的是车水马龙,街上两侧店铺林立其中,商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四通八达的街道上,行人在四处的走动着,当真是欣欣向荣。丝毫没有城外那肃杀的气氛,着看的叶逍不由的愣出神。
这次叶逍来天都城就是为了游玩,五天后就要跟随老爷子出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索性先玩个够,孙筱雨刚被那啥了,就不带她出来了,反正以后还会有时间。
抬头望了天上有些明亮的太阳,(啥?为什么不是耀眼的太阳?原因就是现在是冬天。)叶逍估计了下,已经到了正午了,叶逍打算去酒楼好好的大吃一顿,立刻拦了个路人问:“城里最好的客栈,最好的酒楼,在哪?什么?直走,再拐,啊,哦,再拐?还拐?又拐?等等等……第二拐是往左还是右,哦,右......嗯,继续,说到第几拐了?......他奶奶的!你带我们去!什么?有事?你带我们去,这个就是你的了!”说着往那路人手里拍了一张百两金票。
叶逍今天也彻底了来次败家,前世看人家富二代、官二代一个个都装纨绔子弟,这次叶逍也来装次,找找刺激。虽然只有几天时间。
“啊!......”那路人呆若木鸡地看着手中的金票足有半晌,忙不迭将金票收入怀中,紧紧捂着,仿佛怕会飞走一般,谄笑着道:“跟我来,跟我来,这位小公子果然气度不凡,一看就是富贵中人,又慷慨大方待人和善,今后必定前途无量......”
于是,叶逍一路忍着将这个路人劈成麻花的冲动,终于到了天都城最大最豪华的酒楼兼客栈――天上人间!
这名字牛!叶逍看着那大大的匾额上金灿灿的四个字想道。
一个小二立马迎了上来,“客官,是住店啊还是吃饭?”低头哈腰的说道,哇塞,着腰都成九十度角了,服务真到家啊!
“两个都要。去,给我准备一个房间,在上桌好酒好菜,端上楼上。”叶逍直接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金票,甩给小二。心想着:咱也是纨绔子弟了,这败家的感觉......真操蛋啊!
“对了,把我的宝贝伺候好了。”叶逍刚迈两步就停下,转过对瞅着金票发愣的小二说着,眼神瞟向那四处张望的黑风。
“好......好,客官,你放心,交给我了。”说着,就要去牵黑风。可是黑风是何许人也?不,是何许灵兽,前肢腾空,猛然嘶鸣,把小二甩了出去。
“不用牵它,它自会跟你走。黑风,跟他下去休息。”叶逍面无表情的对小二说道,后句则是对黑风开口。说罢,迈进酒楼中,不再回头。
小二将信将疑的在前头走,走了几步回头一看,黑风果然跟在身后,不由大感惊奇,天下还有如此通灵的神驹?
叶逍上到二楼后,四处环顾了一圈,看到个靠街临窗的位置不错,便径直走了过去,安心地坐在凳椅上。立于此处可眼观天都城,那繁华的景象尽收眼底,叶逍对此不由的感到满意。
“咦?我现在是不是就处于江湖中呢?不是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吗?”叶逍摇晃着脑袋,无聊的乱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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