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钢笔
有道是愿赌服输,既然押上了全部身家打算博个大彩头,必然就会有输赢两个结果,出现任何一个都不应该感到太意外。
不过在认输之前他还想最后看一眼妻儿。按照景阳皇帝的一贯作风不太可能满门抄斩,但抄家苦役肯定跑不掉。就算能苟活于世,从此之后恐怕就要天各一方再难相见了。
“沈尚书,陛下写的明白,即刻入宫。有圣旨在,就不用在意小节了,请上车!”
可王之桢非常不近人情的拒绝了,端坐在马背上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府门外的是沈家仆人,浑身充满了杀气。
“如此也罢……”
沈应文心里知道,只要自己敢抗旨,或者家人们有所异动,对面的锦衣卫马上就会下杀手,事后还得把抗旨不尊意欲谋反的大帽子扣到自己头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此时最该诅咒的就是当年同意皇帝设立海上剿匪衙门的官员,真是一群活废物,若是没有袁可立的上万精锐依仗,皇帝又怎敢如此蛮横行事。
车厢里还有人,一个年轻人,身材不高、皮肤黝黑、麻衣麻裤,脚蹬素面短靴,打扮得不伦不类,既不像农夫又非贩夫走卒,更非衙门小吏。
“……此物为何?”沈应文没有回答问题,而是指了指年轻太监手里拿的笔。
具体能写多少字,要看骨须的大小,骨须越大,贮藏的墨汁越多,写的字也就越多。所以呢,钢笔个头越大,相对而言写的字也就越多。
有一天他从造船厂的工匠手里获得了一个稀罕材料,叫做鲸鱼骨须,据说产自海中巨鱼的牙齿,是由海军捕杀之后没用的废料。
但缺点同样明显,首先适应的材质太少,只能在比较结实的纸张、皮革书写,换成绢、布、竹子、砖石一律不灵。而且钢笔的尖怕硬物,稍有磕碰就不好使了。
暂且称作笔吧,手指粗细、巴掌长短,通身硬木纹理,唯头部露出些许金属光泽,怎么看也不像笔,却可以在白纸上清清楚楚写出文字,比毛笔笔迹略细,也有轻重浓淡顿挫之意。
“钢笔……以精钢为锋、硬木为身,中空,内藏鲸鱼须骨贮藏墨水,几滴即可书写百字。”年轻太监愣了愣,还是决定满足刑部尚书的好奇心,除了用言语解释,还把钢笔从中间转开,露出了藏在笔身里面的结构。
一听这个名字,不用问,百分之一千又是洪涛捣鼓出来的。没错,早在五年前,时间工坊的能工巧匠们就按照皇帝的意思和图示,照猫画虎的把钢笔给弄出来了,但因为一项技术难题没有解决,始终无法投入量产。
何去何从,就要看沈大人的选择了。在下只管提问和记录,再不会说半个字题外话。请沈大人听清楚,在下要问了!”
“……你是哪位公(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