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美女爱英雄
作者:郭会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96

二十五岁的香固,是一个标准的花花公子一类的,因为家境好,因为不务正业,所以只会堕落的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叶@子#悠$悠 .com人一旦修养太低,无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都会给人一种庸俗感,特别是有钱的种。

昨夜听了他父亲的安排,今天又见了梦水晶的真人,心中不禁乐开了花,感觉这是上天赐予自己的仙女。会议结束时,香益城亲自过来邀请梦水晶去吃个饭,老板亲自出面,不去,对于初来乍到的女孩子来说,似乎是太不给人面子了,无奈只有顺从了,作为一个女孩,如果心太软了,就会给他人觉得你这个人很随便的,所以部分男人就要开始不怀好意了。因此女孩保护自我是在树立一个自我的形象,一部分中国人爱用舆论来攻击人,所以做女人难,因为制造舆论的人都是一群禽兽,得不到时,只会乱叫,得到时,就会不留骨头的吃掉,让你受尽摧残。

坐在香益城家的大客厅内,梦水晶感到全身不自在,她感觉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看一样,还有就是这里的富贵之光,照的人无法静下心来。

叶雪依盯着水晶足足看了有三分钟,才开口道:“几岁了?”

这个问题似乎问的有些多余,因为她早就知道的,但是梦水晶还是清楚的回答道:“十九。”

叶雪依故意哦了一声,因为她是知道自己的儿子比她足足大了六岁的,但仔细看来,眼前这位美丽的姑娘实在是很难得,作为香家的接班媳妇,她有着最佳的条件。叶@子#悠$悠 .com

吃了一顿大餐,当梦水晶知道了今天的主题时,不禁愣住了,关于婚姻的事,自己还真的没有考虑过,今天忽然让自己选择,真有些为难。在自己的心里,她感觉自己早已经把自己看成了一个人的老婆,那个人是个玩刀的坏猎人。想着想着又想到了传人,她狠狠的停止了自己的思绪,因为她害怕想起传人那张她永生难忘的脸。

她斜了一眼香固,一副很温顺的样子,对他能付出吗?她在心中反问着,忽然叶雪依打断她的思路道:“梦小姐,你我两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难道是我家香固配不上你吗?还是你心中早已有了人了。”

“对不起,来的太突然了,你听我说一句话可以吗?”梦水晶犹豫道。

“你说吧!”

梦水晶无奈道:“如果一个女孩同时拥有了两个男人,你会怎么评价这个女孩,会骂她放荡还是无所谓,所以我不愿被人辱骂,只能告诉你,我有个男朋友的。”

叶雪依叹气道:“女人也是有选择的权利的,男朋友又没有结婚,怕什么啊。”

水晶面对如此无理无趣的女人,只有保持沉默了,如果把她弄的太尴尬了,那么以后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因此她开口说:“请你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我需要时间来先忘记一个人,如何?”

叶雪依笑了笑,表示同意,她们这样势利的女人,想做什么时就非要得到不可,其实和海一民那些人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披着一张良民的皮,暗中操作手段罢了。YZUU.COM

中国·云南。一个高大的身影在人群中,潇洒而又满腹心事的走着,一张冷酷的脸,似乎是在忍受着什么痛苦一样,传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选择了这座城市,作为落脚的地方,可能是它的神秘之处吸引了他。

又是身无分的一个人了,他脑中只有一个人的样子,传人渐渐明白,放弃一份长久的爱,就是用失一生,最初的那份难忘的心动。然而,自己有什么能力去爱呢,得到了爱,又有什么能力去让爱永存着,每天都在打斗中混着的日子,不是有爱可以出现的,为了她更美好,更安逸的生活,他只有选择放弃,心冷是假的,心痛是真的,不痛怎么会冷呢,爱情这东西,有时候真的不是什么好玩的。

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有两种能力可以让人闯出一片天地:一是要有钱,二就是要能打。

人有钱了做什么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一旦心中不平他就会产生报复之心的,然而有钱的人都怕死,所以他们就需要敢去为之拼命的人,更需要一种能力极强的高手。

现在的传人就是一个能力极强的高手,他除了能帮助人消除心中的愤恨不平外,几乎什么都不会,所以要开始一段精彩的人生,只有去打。不过他打的标准是有限定的,欺压无辜者不打,女人不打,从善者不打。他要做的是以暴制暴。

这个少数名族密集的城市,部落与部落之间难免有矛盾及仇恨,所以亮出自己的真本事,就是宣传自己的最值钱的广告。

传人到“天下第一炒”去了一趟,店主李信如获至宝的要强留他,但是传人一心要去打天下,只有让这位老江湖给指一条道。全国通缉的事已经平息了,所以传人此时是自由的,无论黑道白道,只要不让自己闲着,就是在活着。

晚上李信谢绝了所有来吃饭的客户,请来了几个陌生的人,摆了一桌酒席,出来做生意的,不认识几个所谓的人物,是很难支撑这么久的,一杯五粮液过后,李信便介绍道:“生哥,丽江古城的知名人物,以后你就跟着生哥,尽其所能,把你会的都给表现出来,这两位是生哥的私人律师,志鹏,和神枪手保镖,正三,以后你就该叫三叔了,还有这位是生哥的太太,苗族最美的一朵金花,卓毓凡,好了都介绍完了,你可以亮一把自己的手艺给大家看看。”

生哥,全名费鸿生,也是从外地来云南的,在一个叫甜水湾的部落撑起了一片天地,今年已过四十,中等身材,脸上红润,看来保养很好。三叔快六十的人了,以往是和鸿生的父亲一起做黑市生意的,后来鸿生父亲犯事,替三叔挡了一枪送了命,三叔就一心的扶持鸿生,让他放开了去闯,这也是一种恒心,无论什么精彩,都是被逼出来的才会显得高等的。虽然有些狠毒,但都是为了活得更好而已。

鸿生看了一眼传人,觉得此人很有个性,给人一种冷静感,桌子上放着一只烤全猪,热气腾腾的,卓毓凡看了一眼传人道:“听说你会脱骨术,今天可要大饱眼福了。”

传人没说什么,青钢刀从袖口中滑出,端起一杯酒散在刀上,李信与志鹏让出了一个空间,传人的刀在猪头处,似柳叶轻飘般飞过,之后从猪身左右两侧横扫而过,之后刀入猪肚,似切豆腐一样轻松,就在众人不敢眨眼的,等着还有下一步的时候,传人的刀收了回来,全猪看上去一点也没变的样子。

卓毓凡失望道:“什么呀!玩了吗,这骗骗小孩子还可以。”

鸿生一拍桌子道:“浪费我的时间。”他这一震,只见桌子上的全猪,由头到尾处,与四肢向五个方向散落下来,传人抓住后臀骨迅速一提,一具全骨架被抽了出来,他道:“生哥真有能耐,一掌震破了猪胆。”

鸿生愣了一会,惊了一会,又大笑道:“哎呀,好小子,奇才,真是个奇才啊,哈哈哈,老天在帮助我啊。”

卓毓凡心中说不出的激动,所谓美女爱英雄,会玩枪的不叫英雄,会玩刀的,显得有点古代气息,给人的感觉像个大侠一样。她看着传人平静的擦着刀身,她两眼一亮,银白色的钢刀上刻着四个模糊的字,她问道:“能不能借刀看看。”

传人递了过去,她才见上面那繁体字:为爱拼命。

不注意看还真的看不出来,和刀身一个眼色,只不过稍稍凹陷了下去而已,卓毓凡两眼顿时含着一种向往,一种温情,她拨开眼前的直发,递过去刀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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