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几天里,泠风又跑了几趟小萌老师的家里,为了多了解点情况或是多准备点对庭素材。
结果并没有什么收获,看不到增加胜算的东西。
对此他也很无奈,总感觉小萌老师不太靠谱的感觉。
但是临时去找其他律师,他觉得更加行不通。
很快,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就要到了,泠风没有瞒着大家,直接将事情告诉了所有人,于是二次元网咖停业一天,全部都到了法院听审。
来此的还有不少媒体,看来事情闹得足够大,引起了热议。
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泠风感觉自己手里攥着一把汗,无法风轻云淡的跟大家说话。
小萌老师倒是很冷静,就像是身经百战一样,这让泠风稍微松了一口气,要是连她都很紧张的话,那这场官司悬之又悬了。
江月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就静静的看着泠风干着急,觉得很有趣。
至于小槑则是很好奇,她搞不懂法庭审判是什么意思,在她的眼里,实力强大的人可以逍遥法外,为什么要听一群普通人高谈正义呢?
王霸与黒牙的身份比较敏感,所以这次并未出席法庭,而是……
小红倒是跟着江月儿与小槑,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只是跟泠风说加油,我相信你。
对此,他就笑了笑,无法轻松的起来,但是也并不是那么沉重。
因为他已经了解过这件事情败诉的后果了,不过是“民事赔偿”而已,不用坐牢就行。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吊销营业执照,这对于他来说可能比坐牢还要痛苦。
十一点的时候,公开审理开始,也就是说开庭了。
听审群众率先进场,就位。
而泠风被“书记员”叫进了羁押室候审。
书记员:“请当事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
这时,小萌老师与彼方律师开始进场,听审们集体起立,一片肃静。
因为是企业性质的诉讼,又是众多网咖联名,所以这次出庭并没有派出代表,而是由律师团全权负责。
据说为了这事,贵族网咖专门组成了一个律师团来打赢这次官司,而站在台上的就是律师团里的首席律师。
书记员接着喊道:“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进来后对大家说:“请坐!”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当事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泠风已在羁押室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京都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紧接着,泠风就在两个警卫员模样的人羁押下就位,搞得就像是杀人犯一样……
他看了一眼对面的首席律师,只见他戴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有一股正气,特别是在公堂之上。
泠风无法想象这样的人会助纣为虐……
这个时候,一旁的小萌老师忽然跟他说:“那个,泠风,等会你可以不要坐凳子吗?”
“可以,怎么了?”
只见她将凳子搬过来,站了上去,然后才够高度让所有人见到她……
不过又因为太高了,小小的身体看起来滑稽至极。
“……”泠风无言以对,相信看到的人都会觉得怪异。
原告方首席律师不禁扶了扶眼镜,纳闷的心想这是什么鬼?来卖萌的么?
紧接着,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准备了一下,开始说话:“被告人,你的姓名。”
法官不像电影里的那样,戴着白色的假发,相反是一个看起来正值壮年的人,不过有些秃顶倒是真的,大概是因为用脑过度吧……
他旁边一男一女,是审判员,也就是陪审员,与审判长拥有相同的判决权。
这算是合议庭了,意见产生分歧时,应当少数服从多数。
虽然这有点明知故问,但是泠风也知道这是流程,于是回道:“泠风。”
“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没有。”
“说一下你的出生年月日。”
“……”
之后他问了一系列的问题,算是在核对泠风的基本资料。
最后,他开口道:“贵族网咖以及众多网咖联名起诉状副本收到了吗?”
“收到了。”
“收到多少天了?”
“五天。”
审判长面向众人:“京都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贵族网咖及其他网咖联名起诉的被告方二次元网咖店主泠风恶意抢占市场一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胡军、张彩铃陪审,我将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田青担任法庭记录。”
“贵族网咖等网咖并未派出当事人支持起诉,全权由青云事务所律师“方若城”进行维权。”
“受被告人委托,黎萌将出庭为二次元网咖店主泠风进行辩护。”
“双方都听清楚了吗?若无问题,现在可以开始审查了。”
泠风表示没有,方若城却出声道:“审判长,我怀疑对方律师的身份,这么小的人真的是律师么?”
听到这话,小萌老师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回道:“原告方律师,你说这话我有权告你进行人身攻击恶意伤害他人自尊!”
审判长看了一眼黎萌,旋即核对了一下资料,说:“原告方律师,被告方的律师身份你不用怀疑,据审查是取得律师证的合法律师。”
方若城连忙致歉:“对不起,是我唐突了,并未有任何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
黎萌眉头一皱,他都这么说了,她也不便继续追究,不过心里还是很不爽那是肯定的。
随后审判长开始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
“被告人泠风,你听懂了吗?”
他点点头:“听懂了。”
“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不必。”
“辩护律师是否申请回避?”
黎萌的答案跟他一样:“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