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作者:巩心龙      更新:2020-04-20 10:14      字数:4047

店铺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进行装修事宜,由孙遥全程跟进,而柳荞也是三天两头就跑过去“监工”,巴不得在附近高校开学之前就把它搞定。

而孙遥看到她那么勤快地跑来盯梢,莫名觉得揪心不已。这个老板娘也太负责任了吧!

“孙遥大哥,累不?”见他拿着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在认真核对,她走过去给他递了一瓶水。

闻言,孙遥双腿一颤。虽然说是一回生二回熟,她也的确不属于那种慢热的人,但她这样热情地跟他打招呼,还是会让他觉得难以承受的啊。

他接过水,略显局促地道:“老……老板娘,你别这样叫我啊,我会折寿的,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听闻此言,柳荞刚入口的水就噗的一声喷了出来。

她惊呼:“你叫我什么?!”

“老板娘啊,有……有错吗?”他一脸茫然地看她。

她白了他一眼:“谁让你这么叫我的?”

孙遥更加茫然了,这难道不是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事实吗?

他挠了挠后脑勺,坦诚相告:“老板交代的啊,他说你迟早都会是他的那个啥,所以就叫我提前习惯习惯。”说完,他又露出一脸狗腿的笑容。

她嘁了一声,默默腹诽了几句,随即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一本正经地交代:“以后别叫我老板娘了,就叫我柳荞,或者叫我小妹,别口口声声老板娘啊娘的,都把我叫老了,知道了吗?”

孙遥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这是要撕了他的节奏吗?一边是老板,一边是老板未来的老婆,他都不能、不想、也不敢得罪啊!

他在心里默默垂泪,最后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走了。

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书店的名字怎么取?既不能太庸俗,也不能太高雅;既不能太普通,又不能太另类……所以,到底要叫什么啊?

她带着这个疑问回到家,正打算去咨询一下某人时,木子霖的电话就来了。

她接起:“子霖哥,怎么了?”

那头的声音干净爽朗:“要不要一起去跑步?”

她换了衣服来到楼下,便看到木子霖也是身穿一套简单而修身的运动服,正站在树下等她。不得不说,这样的他看起来倒比平时更加阳光清俊了。

他们上次一起跑步,是在去年临近春节的时候,时至今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故此,他这会儿突然叫上她去跑步,她难免觉得有些奇怪,但她终是没有问他为什么。

今天的天气并不太热,夕阳将落未落地挂在天边,毫不吝惜地向人间散落一片金色的余晖。

他们各自绕着公园跑了几圈。等她跑完来到距离公园入口不远的聚散亭时,木子霖已经坐在那儿了。他拿着两瓶水,看到她挂着汗珠走来,就很自然地把其中一瓶递给了她。

他们事先并未约定要在这个亭子里等对方,全然因为多年的默契,让他们早已心知对方的想法。

“公司现在怎么样了?”虽然已经离职个把月,但那个地方毕竟“收留”了自己两年,时不时地表示一下关心也是应该的吧。

木子霖浅浅一笑:“还好。公司最近打算推出一套服装系列,系列名暂定为‘喜欢’,只是这个口号刚喊出来没多久,大家便有些偃旗息鼓了。”

她不解:“为什么?”

“大概是觉得有些难度吧,毕竟要设计出一款真正让都市女性喜欢的服装并不简单。”他轻描淡写地答,又问,“你有什么想法?”

其实他也只是随意一问,并没有真的想要听她怎么说,可偏偏她却较真了,微偏着头,沉思。

见状,木子霖不免觉得好笑,但他却没打断她。虽然她以前只管算算账,对服装设计方面那是一窍不通,但是,让她想想也无妨。

沉吟半晌,她才把自己的想法徐徐道来。

“喜欢,只是一个笼统而模糊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具体分类。‘喜欢’有很多种,既有平淡如清水的喜欢,也有浓烈如醇酒的喜欢;既有含蓄于内心的喜欢,也有表达在外界的喜欢;既有一见钟情的喜欢,也有日久生情的喜欢……反正有很多很多种。但是这些对‘喜欢’的分类,彼此之间并非排斥对立的关系,相反,我们可以把它们随意糅合在一起。

“试想,平淡的喜欢经不起太大的考验,而一见钟情的喜欢也可能抵不过时间的无情冲刷,至于含蓄的喜欢,也许有人可以接受,但绝对不适合我们这种做服饰的,尤其婵媛坊主打的还是时尚女装。我不敢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我可以肯定的是,爱美之心,绝大部分女人是有的,而且有的女人对这个欲望还非常的强烈。既然爱美,那肯定就会有想要向外界表露、炫耀的渴望,反正总不可能把自己的美丽藏着掖着,孤芳自赏,所以我们需要的,是‘表达于外界’的喜欢。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把‘浓烈如醇酒的喜欢’和‘日久生情的喜欢’融合进来,也就是说,我们做出来的衣服,不奢求能够让顾客一见钟情,但我们所希望的是,一旦他们把我们的衣服买下手,就会对它日久生情,越穿越喜欢。其实这是有难度的,所以最好一开始就能让他们对之一见钟情。可是,怎么样才能让一个女人对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喜欢呢?单纯的舒服?合适?有魅力?我觉得并不全是如此,最稳最有力的办法就是‘依赖感’,把舒服、魅力等等融为一体,让女人对它产生依赖感,想着只要穿上它,无论走到哪儿,出现于什么场合,都能让女人流露出自然又迷人的自信心,无需艳压群芳,不卑不亢就足矣。”

木子霖显然没有料到她会说出这么一番有见地的话来,除了觉得讶异之外,就是不住地点头,对她露出赞许之色。但是他也心存疑虑:“按照你的说法,女人对某件衣服越来越喜欢的话,是不是就越舍不得丢掉?如果真是那样,她们因为执着于某件衣服,而不来购买其他衣服,那我们的生意也就不好做了啊。”

闻言,柳荞冲他笑笑:“子霖哥,你若是这样想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的确,我们希望顾客能对我们的产品越来越喜欢,但衣服穿在身上,总会越穿越旧的,你觉得身穿破烂衣服符合爱美女人的追求吗?而且啊,只要是爱美、又有足够资本的女人,绝对不会介意自己的衣橱里挂满自己喜欢的衣服,所以咯,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个问题发愁。

“其实有一句话,‘女人就像衣服’,我觉得未必不对,这就得看是从什么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了。有时候女人的确像衣服一样,希望自己足够美丽足够吸引人,也希望有适合的‘购买者’能够把自己打包带走,然后穿在身上,还越穿越让人喜欢。只是可惜,并不是每件衣服都能够得到这样的青睐,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遇到这么恰到好处的幸福。

“也有另外一句话是针对男人而言的,说什么‘男人换女人就像换衣服一样’,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敢苟同。也许对于某些男人来说,衣服很廉价,哪怕是出自于顶尖设计师的设计,用上好的布匹绸缎制作加工而成,也入不了他们的眼,所以他们才会把自己嫌弃的女人比喻成衣服。但是女人不一样,衣服对于女人来说至关重要,有些女人宁愿饿自己几餐,也要省下钱来买自己钟意的衣服。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要更加考虑她们的需求,设计出让她们产生依赖感和自信心的服饰,到那时,哪怕男人还把她们‘贬损’成衣服,也可以让她们不卑不亢,跟男人说一句‘再也不见’之后,便潇洒转身,离开。”

闻言,木子霖笑了笑,抬手揉着她的头发,说:“荞儿,你是不是背着我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我觉得离职后的你变了不少,譬如刚刚那番话,不像是平时的你能说出来的。难道是我平时不够关注你,忽略了你的真才实学?”

柳荞心里咯噔一下。这个……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说出这么一套听起来有些“高大上”的理念啊。

她摆摆手,讪笑道:“没有啦,我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再说了,这些话太过虚缈,也许根本就站不住脚跟,别人也不一定会接受。所以,你就当我狮子大开口好了,或者当我什么都没说。”

如果说她真的有所改变的话,那必定也是因为展亦清。跟他在一起之后,她总会忍不住去想一些有的没的,彼时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至现在说出这番话,她才恍悟原来自己为这段感情想了很多。

如若她是一件衣服,那么,展亦清会是那个最适合她的买主吗?

天色早已暗沉。湳市的夜空就像是一块布满灰尘的白色幕布,迷离又朦胧,让那些抬头仰望的人,既看不清皎月,也不见点点星子。

在小区附近解决了晚餐之后,木子霖就把她送到了c栋门口。

柳荞脚步突然一顿,转过身子看他,说出来的话既不是“谢谢子霖哥”,也不是“跟你跑步跑得很开心”,而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子霖哥,说吧。”

木子霖一怔,语气里带着点讶异:“你觉得我有话要跟你说?”

她果断点了点头:“每次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说的时候,都会一直抿着嘴唇,直到开口。”

听闻此言,他轻笑了一声,倒是没有发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习惯。

他轻轻叹气,说:“后天,我要出国一趟,跟乐庭一起。”他的声音在这有些聒噪的夜里显得格外平静淡然,却也狠狠地挑动着她的心弦。

她抬头看他,沉默不语,只等他继续说下去。

“乐庭她患了一种病,病情有些复杂,所以我也难以用一两句话来跟你解释清楚那是什么样的病。她以前去国外治疗过,但未能根治,这次去美国,就是要去复查一次。并不是信不过国内的医疗水平,一来,她以前在那里医治过,那里的医生可能会比较熟悉她的病情,二来,她的家人都在美国,她想跟他们一起面对,而我,也想和她一起去面对。”

乐庭跟她提起过这件事。当她发现自己患了病之后,因为不想连累木子霖,她就选择了离开。但当时她对这件事也只是轻描淡写,所以柳荞并不清楚她的病情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但是现在听他道来,她知道,事情并不简单。

“要去多久?”

他摇了摇头:“不知道,可能是一个月或两个月,也可能是半年,甚至更久。”

柳荞微微皱眉。这么久?

他问:“会不会怪我?”

她站着不动,也不语,因为她害怕自己只要稍微动一下,那泛滥的情绪就会无处安放,然后不受控制地涌现出来。

良久,她才摇摇头:“不会的,我知道乐庭师姐更需要你的陪伴,所以子霖哥,我不会怪你,就是有点……舍不得你们。”说着说着,她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木子霖无奈地笑笑,抬手擦了擦她脸上的泪痕:“我也舍不得。不过,幸亏你长大了不少,我想我可以对你放心,对吧?”

她吸了吸鼻子,轻轻地点了点头,哽咽地道:“后天,我去送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