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请你和我去逛逛街?”
“当然可以了。”
莫名爽快的答应了,反正刚刚眯了一会儿,现在精神得很。
......
两人并肩走在马路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照映着他们的脸庞,凉爽的晚风轻轻撩起了莫名的长发,吹乱了季殇的外套。
真是般配的一对。
不少行人想到。
“李小姐,我故乡的夜景真美。”
季殇望着一排排大楼,眼里有了丝丝缕缕水雾。
莫名随着他的视线眺望:“是啊!”
“李小姐......”
“嗯?”
莫名转过头,刹那间,头顶的一缕发丝竟擦过了季殇的唇。
季殇感受着唇瓣上丝丝痒痒的,恰似羽毛拂过的触感,还有那淡淡的洗发水清香,心下感叹,舒服。
可想到自己竟然因为嘴唇碰到女孩子的头发,而有这样的反应,一抹红霞,又悄悄爬上了他的耳根。
莫名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暗自窃喜。不经意间,她竟然和季殇这么亲昵了一会,关键,自己好像把他撩到了。
哟哟,季殇竟然这么纯情,亏你还是后面的大boss呢!
不过,小时候的他们,搂搂抱抱是常用的事情,如今,这么疏远了吗?
这么想,莫名问出了声:
“殇殇,你不觉得,我们疏远了吗?”
“殇殇”,是小时候,她对他的称呼。
季殇听她这样喊自己,好像回到曾经。
曾经,她,那个笑颜明媚的她,正向他跑来,嘴里还叫着:
“殇殇,殇殇!”
他的耳垂还有一些红,好像是掩盖什么,咽了咽口水,笑了,微微低头看着莫名:
“小莫,那我就这样叫你了。我们......走吧?”
“好。”她点点头,迈开了步子,指了指前方,
“前面有一家甜品店,听说挺好吃的,殇殇,我们去吃?”
“好的。”
莫名见季殇答应了,也是一阵激动,从刚刚的聊天她了解到,李莫名和季殇小时候的关系不错,起码季殇很放在心上,很喜欢以前的李莫名。
那么,那么这次攻略的关键,就是保持以前的李莫名该有的性格就可以了。
以前的李莫名,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孩纸。
俗称——傻白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