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千秀这个色狐狸的饭做得越来越好吃啊哈。刘小可慢条斯理的啃着一条兔腿。果然有做家庭妇男的潜质,可以给他点个赞。
还是我的玉米好吃。刘小可吃着肉喝着汤还不忘在啃一口玉米棒子,生活啊就该这样啊。吃了一半的刘小可想着自己肚子都咕咕叫了,这色狐狸难道不饿吗?还是叫他一起过来吃饭吧。
想着就拽下了野兔的另一条后腿拿过去打算喂给千秀,以资鼓励。
只是刘小可刚拿着兔腿过去的时候发现千秀已经收工了,而刚刚自己做的兽皮鞋子也已经立了起来,有了鞋子的样子了,而不再是软踏踏的袜子样。
刘小可也没多说她看到千秀张着嘴巴刚要说点什么的时候,直接就把兔腿捂到了千秀的嘴巴里,直接堵住了千秀的话。接过鞋子便穿在了自己脚上。
既舒服又有质感,这家伙是怎么弄的啊?简直就是个万能的大神啊!
“你咋弄的啊?”刘小可带着仰慕的眼神问道。
千秀一看媳妇对自己这么的崇拜,一下子满足了自己心底的一种大男子气概。
“老婆,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千秀很是不要脸的把脸支了过去。
“波。行了吧,你快告诉我!”
“哈哈,其实也不难的,你已经做出了两个模型了,只是还没有吧两个结合到一起而已。我所做的也不过是吧他们弄在了一起。所以你感觉既舒服有立体。”千秀指着刘小可脚上的鞋子说道。
刘小可听着千秀的解释,她也明白两者各有优势,但问题要怎么弄才能把两者的优势结合在一起。
千秀看着还是一脸迷茫的媳妇,只能捏了捏她的鼻尖:“你个小笨蛋!”
“诺,你看你做兽皮鞋子是用的两层对吧!”
刘小可点点头。
“我只是把草鞋的鞋底和鞋帮分开了,而且分别把他们夹到了兽皮的两层中间,然后在缝制住而已。”
刘小可一拍脑袋:“对哦,这么简单,为什么我就没想起来呢!”
穿着鞋子刘小可和千秀有重新回到了饭桌。千秀刚伸手去抓,刘小可一筷子就敲到了千秀的手上:“洗手去。”
洗手回来的千秀迅速的就把剩下的食物吃完了,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看的刘小可一愣一愣的,这货不是狐狸,是猪吧!
饭后收拾完,刘小可看着剩下的五个煮好的玉米棒子对着千秀说是要将这些食物送给他的父母时候却遭到了千秀的拒绝。
刘小可很是疑惑,她记得上次千秀明明很喜欢他母亲的,为什么这次却不愿意将这点食物分给他的母亲。
千秀看着媳妇不解的眼神,只能为她慢慢的解释道:一般一个家庭的狩猎都是家里面的雄性负责的,虽然我是他们的儿子,但是在我成年之后便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你是我的老婆,我只需要负责你的食物。如果我送给他们食物,就代表着对我父亲他们狩猎能力的一种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