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像龙卷风,来的就是这么的让人措手不及,仿佛刘小可此刻已经看到了水煮玉米,烤玉米,鸡蛋玉米羹甚至还有炸爆米花这些美味挨个的浮现在自己面前,像是侍寝的妃子一般,等待着刘小可的临幸。
刘小可也不顾自己没有穿鞋子,就蹦蹦跳跳的跑进了玉米丛。长得高高的玉米杆子都盖过了刘小可的脑袋,硕大的玉米棒子差不多得刘小可双手捧着,昭示着这片玉米林生长的极其旺盛,随便剥掉了玉米棒子的外皮,露出了金黄色的玉米粒,个个显得及饱满有晶莹剔透极其富有水分,果然留下可用指甲稍微蹭了一下就流出了汁水,表明着着玉米棒子虽然大但是及其鲜嫩一点都不老,吃起来肯定不柴,用来煮最好不过了。
千秀看着刘小可激动的抱着玉米棒子有点摸不清头脑,这东西难道有什么特殊的用处是怎么所不知道的?本来带刘小可来这里是看着这一片植物长得很奇特,每一株上面都有几个小棒子长出来,而且在一段还留着一把小穗穗,很是好看,觉得对万事都感觉新奇的刘小可应该会喜欢,但是他也确实没有想到自己媳妇竟然喜欢的这么厉害。
“千秀,吃的,好吃的!”刘小可举着手里露出金黄玉米粒的玉米棒子兴奋的对着千秀挥手。
千秀琢磨了琢磨,这东西虽然也能吃,但是也不算好吃吧。虽然这些小小的黄色果粒在小的时候会些微甜的汁水,但是更多的却是如同嚼糠,算不上好吃的啊,也只有那些抓不到猎物的小部族当做食物,和一些食草性的兽人吃,反正自己是不吃的。
千秀看着刘小可抱着它这么欢喜,肯定以为自己小媳妇一定以前生活在一个条件很差的的部落,竟然会喜欢吃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难怪会这么瘦弱!恩,多亏自己捡到了她,以后一定要好好狩猎照顾好她,把媳妇养的胖胖的。
千秀接过了刘小可手里的玉米棒子,顺手就扔到了地上,还拿起她的小手吹了吹,将几根玉米须吹走“老婆,这个不好吃,你饿了吗?要是饿了我去给你烤短翅鸟吃好不好?”千秀发现媳妇特别钟爱短翅鸟,不论是烤制还是煮汤。
刘小可发现自己剥干净的玉米棒子立马一头栽到了泥土里,裹了一身土已经脏掉了一下子就不高兴了:姐煮的玉米,鲜美的味道岂是尔等刁民懂得?
算了毕竟千秀也是真的为了自己好,就不怪罪他了不过今天自己说什么也要吃玉米大餐,说什么都不行。
刘小可也不打算给千秀解释,反正解释也解释不通,就果断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玉米真的很好吃!
刘小可捡起被千秀扔掉的玉米棒子,吹了吹再次递给了千秀还叮嘱他不许再扔掉后,又一次钻入了玉米林,还挥手示意让千秀跟上了。
刘小可在前面掰玉米,千秀负责跟在后面抱怀里,还要时不时的注意媳妇别被植物根茎给绊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