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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五儿离开暮云城的这段时间,陆家庄酒楼的生意清淡了许多。一方面是因为天气日渐炎热,酒楼的生意本来就比其他季节要差,另一方面,则跟五儿的离开,有着难以言说的关系。
五儿在的时候,谁也不觉得怎样,但她离开酒楼,离开暮云城,陆家庄酒楼仿佛缺少光照的植物,从酒楼的家具到菜肴,再到所有人身上,全体少了点生气。
大家跟平时一样,工作、休息,兢兢业业,做出的饭菜品质也没有丝毫退步,却不知什么缘故,就是少了点精气神。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陆家庄酒楼,缺少活力。
而孟晓秋的百变厨房,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按理说,夏季,是这类提供小吃、夜宵的排挡型小馆子的旺季,可是,生意虽不错,孟晓秋的心情却总是很沉郁。
“五儿去京城,我怎么一点儿心思都没有呢?”
“好朋友去了远方,你惦念她,很正常。”
此时夜色已深,百变厨房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关门打烊了。樱姑就住隔壁的如意客栈,仍旧留在店里,陪晓秋说话解闷儿。
她用衣袋中的一块零碎纸片做了个小房子,身子往后,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的作品。
孟晓秋叹了口气,走出吧台,在樱姑对面坐下来。
“你做了一个小寺庙?”
她看着樱姑的新作,蹙起眉头。
樱姑点点头。
“就着这点纸头,随手做的,也不拘是个什么,做出来再说。这会儿看看,倒真的做成了一个小寺庙。”
孟晓秋说:“你是照着我那野鸡翎毛上的图案做的吧?”
轮到樱姑蹙眉了。
“野鸡翎毛?图案?你说什么?我没听懂。”
孟晓秋说:“瞧你这记性!还记得你第一次到我店里来,是为了什么吗?”
樱姑凝思了一会儿。
“记得。当时天色已经很黑了,我发现你屋里还亮着光,便敲门进来,想叫点吃的。谁知道,你那天去了大青山游玩,并没做什么吃的。我所看到的光亮,也不是你点燃的灯火,而是来自一根野鸡翎毛,荧蓝。”
孟晓秋说:“对啊!你做的这个纸风景寺庙,就是那荧蓝上的图案!”
樱姑说:“可我并没看到什么图案。”
孟晓秋说:“唔,对了,那天你只是告诉我荧蓝的来历,并没仔细看。你等一下,我现在拿出来给你看看!”
孟晓秋从储物袋里拿出一只木盒,取出那根美丽的翎毛。
这野鸡翎毛可以发光,光亮虽柔,却让孟晓秋难以安睡。所以,初见樱姑那晚,孟晓秋便将荧蓝放入了木盒中,此后再也没取出后。
现在,她发现盒中的荧蓝,颜色越发艳丽,光亮越发强了。
她取出荧蓝,用手指轻轻抹了抹,只觉这羽毛柔顺至极,手感极佳。
她举起这根蓝绿色的翎毛,在灯光下细细欣赏。
“看!”
她叫来樱姑。
“翎毛上有一幅图,你看见没?”
樱姑凑近翎毛,眯着眼睛仔细看。没错,隐藏在蓝绿色光泽之下的,是一座类似寺庙的线描图。
“这根荧蓝,有些特别,上面的图案虽然不大清晰,却似曾相识。”
樱姑一会儿眯着眼睛细看荧蓝,一会儿揉揉眼睛,如此总结道。
“荧蓝特别,你做出一个根荧蓝上的图案一模一样的寺庙纸风景,你更特别。”
樱姑说:“天下的寺庙,大同小异,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只是,荧篮的羽毛上还有这么清晰、逼真的图案,倒是有点特别。晓秋,你这根野鸡翎毛,是从哪儿得来的?”
孟晓秋说:“就是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白天。那天,我和五儿、宝胜、林公子、钱公子、谢三少、阿黛一起去大青山游玩,快回来时,钱公子去打猎,打了一只野鸡送给我。这根翎毛特别漂亮,我便把它拔了留下来。至于野鸡肉,则被我烧来迟了。”
樱姑道:“那么,大青山里有寺庙吗?”
孟晓秋想了想,摇头道:“这我还真不知道。”
樱姑蹙眉。
“这倒是有些奇怪。一般来说,有山的地方,就有寺庙。这大青山也算是暮云城外的一座名山,怎会没有寺庙呢?”
孟晓秋说:“这个问题,你问我,我也不知问谁。这跟荧蓝上面的寺庙图案有关系吗?”
樱姑说:“如果大青山有寺庙,这野鸡常年在山里面,翎毛上留下寺庙的影子,也说得过去。如果没有寺庙,这野鸡也许就来自别处了。”
正聊着,门外传来敲门声和郑捕快的声音。
“晓秋,你还没有歇着吗?要是没歇着,就开门让我进来喝一杯。”
樱姑笑道:“你看,荧篮的光,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果然,郑孝仁一进门就说:“晓秋,今晚你店里点的什么灯?蓝幽幽的光,很诱惑人。”
“喏!”孟晓秋指了指荧篮。
“刚刚樱姑也在说,她第一次进我的店,也是被这野鸡翎毛的光给吸引来的。”
孟晓秋重新点燃灯,收起野鸡翎毛,将它放回木盒中,扔进储物袋。
樱姑叹道:“唔,还是这种普通灯的光线舒服。荧篮的光,总有一些诡异之感。“
孟晓秋说:“我也觉得,那晚上,就是因为我没把荧蓝收起来,一直心神不宁,没法入睡。要么,我干脆把荧篮给扔了吧?或者将它毁掉?”
樱姑还没来得及开口,郑捕快阻拦道:“不要毁了它!要是觉得放在你这里不妥当,就交给我!”
“交给你又如何?”
“我把它拿到衙门里,让大家分析分析。”
樱姑笑道:“何必兴师动众?晓秋,你别担心,荧蓝放在木盒里,就不会碍事。我所说的诡异,只是说它发出的光,貌似柔和,却带着一定的蛊惑力,让人心神不安。其实这道理也简单,可能跟它的光频有关……”
“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郑捕快一脸茫然。
樱姑岔开话题,让孟晓秋给他们来一壶酒。
“郑捕快,咱们一起喝两杯!”
郑孝仁特别喜欢樱姑这股子爽快劲儿,立刻坐下来,笑嘻嘻地说:“太好了!我最喜欢跟樱姑喝酒了。咱俩上次一块儿喝酒,还是在水云间那破地方,根本就没有喝爽。今天咱们一醉方休,你看怎么样?”
孟晓秋阻拦道:“不可,不可!小醉怡情,我只给你们提供两壶酒,多了是没有的。”
郑捕快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小气呢?我又不是不给钱。”
孟晓秋“哼”一声。
“就算你拿一锭金子来,我也不会多卖给你一滴酒。”
郑捕快不解,“为什么要对我这样?”
孟晓秋“噗嗤”一笑。
“为什么?省得你喝多了,又自以为自己很有能耐,非要拉着樱姑出去比试,看谁跑得快。“
樱姑哈哈大笑起来。
孟晓秋接着说:“我不想让你喝醉,省得你到时候头脑发热,又被人笑话。”
郑捕快这才明白孟晓秋在逗他,哭笑不得,指着孟晓秋摇头道:“唉!你这丫头,越来越坏,我真服了你!”
孟晓秋说:“不敢当,不敢当!你最服气的人,不是洪掌柜吗?”
郑捕快跟樱姑碰杯,喝了一杯酒。
“这倒不假,我最佩服的人,就是念真了。不过,最近陶五儿不在酒楼里,念真看上去有点郁郁寡欢。最近酒楼里老是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客人,也说不清是哪里怪异,总之,情况不是很乐观。”
孟晓秋说:“这事儿我也听说了,说是暮云城里最近多了好些不三不四的人,看着没有任何异常,就是感觉不大舒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