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子里一打听,我毫不费力的得到了地址。于是一个周末的晚饭过后,我开车到了她的新住处。我把车停在楼下,看到二楼的玻璃窗上贴着“N”字样的粉红色窗花,更确定是奈奥米无疑。
走上台阶打了门铃,奈奥米来开门,她看到我并不惊讶,侧了下头示意我上楼去。她在二楼租下了两进房间,外面的一间是客厅兼开放式厨房,里面的一间是卧室,后面隔开做了个卫生间。
一进门,我就看到沙发上扔着男人的衣服。“你又和谁同居了?”我问她。
“没有的事!”奈奥米懒洋洋的回答:“不过你八点以前最好离开,克莱会来这里接我去夜店玩。今天是他的生日,我们约了一班朋友为他庆祝。”
“你倒过得挺逍遥自在的!”我充满醋意的说,心想要是让我碰见那个克莱,一定非和他单挑不可!
“妈妈。我准备好了!”正是克里斯汀全神贯注看到兴头上的当口,她儿子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书房门口。
“哦!”克里斯汀吓了一大跳,连忙把页面关了,像是做恶作剧的小孩被当场捉住了似的。
“什么准备好了?”她一间竟想不起要做什么,拼命把思绪从罗德的故事里拉回来。
“理发。” 孩子瞪着眼睛回答,心里觉得妈妈的表情奇怪极了。
“对对对!十二点钟给你约了剪头发的……现在几点了?”
“十一点半。”孩子看着她说。
“这么晚了?”克里斯汀一下从椅子里跳出来,边说边关电脑:“我们快走,错过了预约不知又要等到几点。”
正要轰孩子下楼,暮然发觉自己还穿着睡衣,连忙对他道:“你还没吃早饭吧?快去吃点东西,我换了衣服就来!――该死!每次都是这么急急忙忙的……”她不愉快的嘟囔着,随便拣了一件碧绿镶仿珍珠的针织上装穿上,底下是家常的 牛仔裤,到了楼下门厅,换上一双碧绿假蛇皮纹的女鞋,又穿了大衣,朝厨房那边大叫孩子快走。
那孩子从里面出来,看也没看躺在沙发里看足球的老爹,径直去穿外套。
“早饭吃的什么?”克里斯汀问。
“巧克力手指饼干泡牛奶。”孩子飞快的回答。
“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巧克力!”克里斯汀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拉着儿子的手出了门。
居民区里的小理发店,走路大约十五分钟可以到达,那孩子出门不到十秒钟就挣脱了克里斯汀的手,三步两跳的走在前面。克里斯汀也没顾得上看住他,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刚才那个被打断的故事。
“奈奥米到底有没有和克莱同居呢?罗德那天晚上有没有碰见克莱?啊!……不会是……他一直躲在汽车里,等到半夜他们醉醺醺的从夜店回来,冲上去和克莱单挑,然后失手把他杀了吧?!”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怪念头,或是因为《东伦敦人》看多了,克里斯汀一下子对自己的这个推论深信不疑,好像福尔摩斯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一样。她真想立刻奔回去证实自己的想法,猛的又意识到自己正要带儿子去理发――人呢?
她捡起刚才失焦的视线搜寻那孩子,嘿,小家伙在二十米开外的前方,一只脚踩在人行道的边缘上,一只脚踩在马路的路面上,学跛子走路。
“喂!小心被车碾了!不要命啦!”克里斯汀大吼一声,吓得孩子立刻跳回人行道上,呆呆的等她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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