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子义第一次遇上云裳,是在美国纽约,他那时刚和当地的地头蛇打了一架,杀了对方的人,同时也受了伤被对方追杀,然后他潜入一户普通人家避难,然后遇见了云裳。
因为那正是云裳的家。
他翻窗而入,抬头正看见打开卧室门出来查看的云裳。
她那天穿了一件雪白的轻纱衬衣,如瀑的黑发散落在胸前,黑白分明,容颜如画,半咬的唇更添了几分柔软娇媚,他只看了一眼便呆了。
此后的许多年,这初相逢的一幕始终烙印在他的记忆里。他后来甚至想,如果初见时他温柔一点、绅士一点,也许便可以顺理成章的发展出一段恋情,不用虚耗三年的光阴。
然而现实没有如果。
小丫头虽然是习武之人,但因为天赋的缘故,实力实在不怎么能让人重视,包括擅自潜入别人家里的蓝子义。
所以因为态度不佳——具体体现在他怕云裳叫出声来,上前去抱着她捂住了她的嘴的时候,她身上茉莉花的清香撩拨了他的心,浪习惯了的色胚子没忍住,将她压在墙上吻了她。
那滋味比预想的更加美味诱人,娇躯柔软,香舌清甜,看似寻常的酥胸入手后比预想中的更大更软,娇嫩的肌肤还残留着沐浴后的水汽……
被夺了初吻的云裳因为他娴熟的技巧而迷失了片刻,但很快就回过神来,被推开后他还没来得及道歉,就被云裳糊了一脸的毒药,拖到地下停车场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确实是避难成功了,但是此事让他觉得非常屈辱,且耿耿于怀——总不能承认他是怀念将她抱在怀里的柔软和那个吻的美好吧。
可惜的是等他养好伤了再去的时候,却没找到云裳。左右邻居都说这房子一年也很少有人住上几日。
后来蓝子义便一年多没有见到云裳。
他去过她的屋子许多次,屋子有时候落下一层薄薄的灰,有时候又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但他始终没再遇见云裳。
甚至有一次,他去的时候浴室的水还未干,他等在屋子里,一一触碰过她生活过的痕迹,床上还残留着她的体香,但是等了一天一夜,她却没再回来。
仿佛是有人刻意戏剧化的安排,让她惊艳了他的时光,然后躲起来不给他瞥见的机会。
他觉得自己的眼光变挑剔了,一夜寻欢的时候,竟想去寻她那样清媚的人儿——当然没找到,于是屡次草草收场。
他寻了她一年多的时间,以为再也找不到她的时候,却再度遇见。
第二次见面的场景像极了第一次,不同的是这一回云裳主动救了他。
纽约的穷人街区从来没有什么治安可言,两方交手之后,他并非没有脱身的把握,但对方手里有枪,真要正面交手起来,他也许要付出重伤的代价。
就在他准备铤而走险的时候,云裳不知何时出现,抓住了他的手,推着他坐到路边的长椅上,干净利落脱下他带血的外套塞进手边的购物袋里用新买的衣裙盖住,然后跪坐在他膝上,双手捧住他的脸,俯身吻上了他的唇。
那一瞬间他是呆愣的,下一秒他也返搂住她,热情回应,立即占据了主导。
这样在街边的长椅上拥吻的情侣不止一对两对,云裳又戴了金色的假发,他们便显得毫不显眼。
就在他们忘情拥吻的时候,追他的人呼啸着从身边经过。
只是一个吻他就起了反应,分身傲然挺立隔着两人的衣物顶着她的身体,腾起的心火他恨不得将她压在床上一解一年多以来的相思之苦,可惜的是云裳并没有那个意思,在追他的人转过街角的一瞬间,毫不留情的推开了他。
“你……”
“还啰嗦!不赶紧跑等着对方回过神来?”云裳哼了一声,拉起他的手穿过街边的花台。
人在搜查寻找的时候有个臭毛病,那就是习惯将目光着重放在一眼看不见的地方,所以云裳的那个吻为他争取了时间。
但是对方追了一段距离找不到他的踪影,自然会回头来寻,所以得赶紧离开。
待翻过一栋小区的后墙进去之后,他立即明白了云裳拉着他跑还要拎走其中一个购物袋的原因,那里面是一套与他平常穿衣风格完全不同的男人衣服,换上之后再弄乱了发型,不对面看见别人根本认不出他来。
“不留点毒之类的?”扔下装了换下来的衣服的购物袋的时候他问。
“救你已经大发善心,还指望我为了你伤他们?”云裳摘掉假发白了他一眼,拉着他离开,汇入大街上的人潮之中。
“哎,我胳膊受伤了,枪伤去医院不方便,我看你挺擅长药理的,只是擦伤能处理吧,不然好人做到底呗!”云裳要分道扬镳的时候,他厚着脸皮道。
“你这人,脸皮怎么这样厚?”云裳犹豫了片刻,虽然不大待见,终是带他回去了,小心给他包扎了伤口,还丢给他外敷的药叮嘱他注意换药。
她认真做事的时候实在好看,明明生了一张极美的脸,气质娇媚,说话时却有种娇憨的呆萌,让人总想欺负一下。
各种形式的欺负。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如我以身相许怎么样?”他凑上前去,很想续一下街边那个令人回味无穷的吻。
她力气不如他,被他抱住了便挣脱不开,然后云裳微变了脸色,生气了:“看来你还想去垃圾桶里待一天是吗?”
他讨了个没趣退开去,却不知道云裳心里早已经恨得牙痒痒。
“为什么要救我?”他问她。
“你以为谁想救你?”云裳没好气的道,“正逛街呢,有人打电话说你遇上危险,就我离得近。”
如果不是大小姐说蓝子义对陈彦澈很重要,要护着他安危,她又不想正面干戈得罪纽约的这些地头蛇惹来麻烦事,才不会连她的第二次吻也给牺牲了。
赖在云裳家里过个夜的奢望自然没有成功,这一次相遇,除了那个吻之外,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她的名字。
更多的,比如受了谁的委托要救他,云裳一概没有解释。
他想着,人遇到了,日后再说也可以。
谁知第二天去的时候,云裳已经离开,并且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屋子里渐渐积了灰也没人打扫。
他以为不过是人生的插曲,然而在几次和旁的女人上床却在高潮时喊出她的名字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什么。
两次相遇,两次救命之恩,两个令人忘情的吻。这样独特的相逢与缘分岂是想忘就能忘的。
他有空的时候还是去她家里看看,亲自动手打扫灰尘。
也会去夜店寻欢作乐,但是没再和别的女人上床。
换了新的房子,新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住,没有带别的女人进来过一步。
两次相救绝非偶然,他们之间必然是有某种他还未知的联系,总有一天,他会找到她的。
再次见到云裳的时候是今年初春,他在酒吧里潜伏了好几日,眼看就要逮住那个破坏了自家交易的意大利人,拿去作为礼物送给合作伙伴了。
但是对方拐进走廊之后,醉醺醺的云裳从新打开的电梯中出来,扑进了他怀里。他下意识的将人扶稳了,再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目标的身影,他要去追对方,却被云裳缠住了。
“姓蓝的,救我!”分辨出云裳模糊的语音中表达的意思之后,认出了云裳的蓝子义没忍心将人丢下,扛着云裳寻了一圈没找到目标之后,他将云裳带回了附近自己的住处。
将云裳带回住处之后,他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向他求救。
云裳不是喝醉了,而是被人灌了药,这种药武者服下大量之后,会内息紊乱,身形凌乱,与醉酒极为相似,实际上无法动用内力也无法控制身形,若无特别的应对办法,战斗力基本全失。
而第一波药效过去之后,后续的药效还会使得服用者体内燥热不安,若是不能处理得当,轻则内力逆流造成内伤,重的话可能就烧成傻子了。
这药刚出现在纽约不久,常被那些宵小之徒用来对付女性武者,若不是机缘巧合见过,蓝子义也未必认得出来。
这种时候,去找个医生来,按照误食了迷情药物的方法进行处理,其实就能让云裳慢慢恢复正常,或者简单粗暴一点,将她丢进冰水里也是可以的。
然而还有第三种方法,男女之事便能最直接而干脆的缓解她体内的药性。
他本来想选择第一种办法的,可是抱着她柔软的娇躯时,他的心蠢蠢欲动了。
蓝子义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或者说,他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个小人。——刚到纽约留学时因为多看了一眼别人打架就被人打得半死,和陈彦澈好不容易谈了一笔生意却被人持刀洗劫一空而警察毫不理会的日子......他能够撑到这一天,在商业上和武力上都有不菲的成就,能够在本土最大的黑帮队伍里杀个七进七出,又能是什么好人?
男欢女爱这种事情,当然是你情我愿最有乐趣,但是对于云裳,他渴望了太久了……
所以难以自控的云裳蹭在他怀里求助的时候,他选择了顺手推舟。
现代社会男欢女爱是多正常的一件事,而且遇见她的地方是纽约最混乱的街区的酒吧之内,谁会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小白兔?所以......就算趁人之危很卑鄙,他还是想要将她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