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思雪喜笑颜开道:“卫先生既然喝了周大哥的酒,那咱们就是好朋友啦!”
此生能与“天涯剑客”做朋友,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
卫风大喜过望,拱手道:“多谢莫姑娘赏识!”将酒壶扔给周颂,对着他拱手道,“周兄剑法精妙堪称一绝,卫风能有周兄这个朋友,是卫风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秋叶听罢,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高兴。
周颂接过酒壶,轻轻摸了摸,重新悬挂腰间,这才对着卫风拱手回道:“贤弟言重了,雪儿有意搭桥,愚兄义不容辞!至于这剑法修为,平日里杀的人多了,手段自然高明了些。”
卫风注意到了他的用词变化,正暗自为自己得一朋友而欣喜。
秋叶则从周颂的言语中,注意到了他对妻子的百依百顺,为莫思雪能得此有情郎而羡慕,禁不住凝望着卫风,心想:你何时才能像周大哥待莫姐姐一样,百依百顺地待我?
莫思雪看出她的心思,冲着她微微摇头,示意她不要心急,一切慢慢来。
秋叶领会她的意思,无奈地摇了摇头,发出“唉”地一声轻叹。
莫思雪抿嘴浅笑,跟着摇了摇头。
周颂瞥见马背上的两个女人一声不吭却不约而同地摇起头来,如此神神秘秘的,弄得他是一头雾水,却又苦于开口相问,无奈之下只好跟着摇了摇头。
他这一摇头,瞬间引起了卫风的注意。
卫风伸长脖子环视了一下三人,苦笑道:“三个人,一句话不说,却一起摇头……你们这是在干嘛?”
三人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没……没什么!”
此时夕阳西下,遥远的太阳将一天中最后的一丝光辉尽情地洒向大地,天边霞光绚丽,远处巍峨的山恋被披上一件红光灿烂的彩衣,冗长的古道仿佛被铺上一层金粉,人和马的影子投射在古道上,看上去既诙谐又俏皮。
四人默不作声,静静地享受着这片刻的与世无争。
渐渐地,他们开始忘记了烦恼,也忘记了期望。
心中除了当下的美好,再无他物。
……
时间来到傍晚,金凤寨寨口,寨主宁柔桑心急如焚。这都过去大半天了,白天派去鹰嘴口的十八人竟无一人归来。想到他们可能凶多吉少,当即唤来馨兰、馨素姐妹俩,命令她二人带上寨内最好的八个侍卫,全部骑上马,赶往鹰嘴口一探究竟。
一伙人风尘仆仆赶到时,二先生楼心月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由他安排将三位首领的尸体放在马上驮回去,其他尸体清点过后便就近掩埋了,四个时辰后这才赶回山寨。寨口早有人准备好草席和白布,楼心月明白寨主的安排,把三具尸体安放在了寨口。
先头回来报信儿的人早在三个时辰前便返回寨里,根据自己目睹的一切并结合二先生反馈的结果,将前方的情况一五一十地禀报到寨主宁柔桑这里。一旁的萧念然听罢顿时坐立难安,在义云堂内不停地来回踱步。
宁柔桑则“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坐在上首安静地喝着茶,此时听说馨兰一伙人回来了,当即施展轻功飞出堂外,转眼功夫人已飘至寨口,俯下身仔细查看了三人的伤口。
转眼一盏茶的功夫过去了,见她一直沉默不语,馨兰忍不住弯下腰,恭恭敬敬地问道:“寨主,可有什么发现?”
宁柔桑摇了摇头,站起身向她嘱咐道:“传我命令,除了五先生和他手下的人马留守山寨,其余各处人马赶紧收拾一下,带上这三具尸首日夜兼程,随本寨主前去无剑山庄讨个说法。”
楼心月拱手道:“寨主,三思!”
待他开口说话,宁柔桑这才注意到他,本想破口大骂一番,不过眼见他一副落魄不安的样子,连骂人的心情都没了,冷冷道:“三思什么?”
楼心月双膝跪地,义正辞严道:“您是一寨之主,您要是走了,这山寨可就……群龙无首了!”
馨兰从旁应和道:“二先生说得对!寨主,您不能去!”
宁柔桑忽然转过头凝视着她,过了片刻这才将目光从她身上袭来,心平气和道:“有五先生在,大伙儿放心吧!”
馨兰虽然低着头,可仍然能感受到寨主的锐利目光。即便如此,她还是鼓足勇气道:“正因为留守的是他,大伙儿这才不放心。”
宁柔桑举手成掌,斥责道:“馨兰,不可胡说!”她不知道馨兰打哪儿来的勇气,竟然敢当众对五先生评头论足,这若是搁在平时,她早就一掌将馨兰击毙了,只是念在彼此主仆一场,特别是馨兰对她的忠诚,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放下手心平气和道,“本寨主心意已决,赶紧去传令吧!”
馨兰见识过她的雷厉手段,但觉一股强大的掌风向头顶袭来,整个人早已吓破了胆儿,紧紧闭着眼,胆战心惊地等待死亡的到来。
可这一掌却迟迟没有拍下来,馨兰不明就里,缓缓睁开眼,确定寨主撤掌后,这才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低眉顺眼道:“是,寨主!”可刚走没几步,便又被她叫住了:“回来!讨个说法而已,用不了太多人,把二先生、三先生和四先生的人马也留下。”
馨兰躬身道:“是,寨主!”
待她走后,众人见寨主吩咐完毕,也纷纷行礼退了下去。
“青衫公子”萧念然一直站在黑夜里,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厉鬼。见大伙儿散去,这才回到自己的住处。
望着众人远去的背影,宁柔桑忽然有些茫然起来。
她明知道事情再这么发展下去,就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她明知道八十年前的是非恩怨,早已随着当事人纷纷作古而无迹可寻。她明知道自己姓宁不姓金,这山寨早已没有了金家人的血脉。
可十二年前父亲力排众议,将金凤寨交到她手里,对她可是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由她带领众弟子光大门楣,是父亲留下的唯一的遗愿。
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她开始带上面纱并发下重誓,如若不能得到叁本书中的一本,此生绝不婚嫁也绝不以真面目示人。
只是这转眼十二年时间过去了,《剑》依旧在无剑山庄,而《诀》也依旧藏在明月楼,《刀》始终下落不明。三本书的存在一成不变,她也因此从未踏出山寨半步。
时间久了,大伙儿的激情也被磨灭殆尽,当年的信誓旦旦早已不复存在,各自的本性开始裸露出来,敛财的敛财纵欲的纵欲,彼此间的勾心斗角也是“家常便饭”。
至于让自己名扬天下的,不是金凤寨寨主的身份,反倒是这幅令人倾倒的皮囊。
想到这里,宁柔桑将手伸到面纱里,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她实在弄不明白,一个人的外表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十年前为了扭转世俗的眼光,她开始拼命地修炼剑法,并不惜花重金托人请出蚩焰堡堡主,亲自为她打造了一柄奇剑。因为剑刃一黑一白,遂取名“黑白剑”。可是即便她剑法精进,达到一流剑客的水准,却依然摆脱不了“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还是不断有人为了一睹她芳容,而心甘情愿用生命做交换。
为此她曾发疯过,甚至想过将脸刺花,可终究还是下不去手。后来有人告诉她,这是虚荣心在作祟。她同意了那人的说法,而那人也因此丧了命,成了她剑下的第一个亡魂。
黑白剑一旦见血,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她连挑了悬剑阁三名高手,人们开始关注“七月仙子”的剑法,关注她手里的黑白剑,关注她冷酷无情的性格。
周围的人开始惧怕她,各个都学会了阿谀奉承。
整日被这些虚言妄语所围绕,她开始感觉有些飘飘然。为了不让自己彻底迷失,她便给自己立了个规矩,那就是一定要死守“江湖道义”这个底线。
有了这个底线,她能感受到真实,活着的真实。
如今《刀》重现人间的消息在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倘若她就此前往无剑山庄,假借兴师问罪之名相加逼问,势必会将卫风藏书一事昭告天下。
此等行径太过拙劣,绝非她性情使然,这会将她逼向深渊。
可父命不可违,她别无选择。
想到这里,宁柔桑从怀中掏出一块古玉,绑在了信鸽的腿上,将古玉送去了远方。
那古玉出自琢玉大师温灵子之手,质地温润,色泽和畅,雕工精湛,乃至美之品,普天之下,仅此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