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段氏点头,猜想李氏可能只是与沈岚娘有一面之缘,怕是不了解沈岚娘这个人,又补充道:
“娘,您怕是不了解她性子,那丫头硬气是硬气了,但硬气过了头,今儿也是才刚知晓她伯母给她配了咱家,气得都拿出菜刀砍人了,虽然没砍中,却是真真的砍,那个场面可吓死我了!”
“这么厉害?!”李氏也惊了惊。
“那可不,所以娘,这种媳妇咱不能要,太吓人了,回头别给咱家惹了什么灾祸,这么凶悍的性子,别到时还骑到小珩头上来,那就反了天了!”
李氏听到这里,却眯着眼睛笑了起来,“我先前就想着给小珩找个硬气点的媳妇,这样才能管住他。”
说到这她又忧伤的叹了口气,“唉~我这身子骨怕是撑不了多久了,我怕我这一去,小珩没人管得住,会变得像小坤那样,那样我就没脸见你三哥三嫂了……”
“娘说什么晦气话,您会好起来的,李叔不是说了吗?您只要安心养着,别总想些不好的,定能长命百岁,还要抱上小珩的孙子呢!”
“去!贫嘴!那我还不成老妖精了!”说了这会话,李氏也精神了些,瞪了段氏一眼,嗔道。
“老妖精有什么不好?老妖精能活得更久,享更多的子孙福气!”
“你这丫头,别贫了,趁着我这会子有精神,咱们把这亲事说说清了。你怕是不知道,我这条老命现在还在,还多亏了那丫头。”
段氏一听,又惊又奇,“娘,什么回事,您跟我说说。”
“唉~就是我摔伤之前,我碰见了那丫头,她那时饿昏在路上,人都快冻僵了,天可怜见的,我那天赶集带了两馍馍,回来得早,就就吃,给她喂了个,她醒后又给了她剩下那个,她倒是个懂礼的,就因两个馍馍,对我老婆子又笑又谢,说什么都要把她手里的三七给我,当做馍馍的钱。
还说这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个词我懂,以前听小珩念书的时候听到,还问了他是什么意思,我就一直记着。她问我家住哪,说将来有机会要报答我,咳,咳……”
段李氏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还待再说却受不住咳了起来。段氏忙给她倒了半碗温在在小炉子上的水,端给她喝。
“娘您慢点说……”
段李氏喝了两口热水,觉得喉咙舒畅了许多,又继续道:
“后来她告诉我她是白漯下村的人,叫沈岚娘,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她,当时我就当客气话听听,觉得这小小女娃,就算有事,她也帮不上什么忙。
再说娘也不过给了她两个馍馍,哪算得上什么恩情,她硬塞着那田七给我,说是可以止血定痛,农家人,不小心弄个小伤口可以拿来止血。
我推不过,就接了,没成想没两天竟发生了那样的事,若不是有那三七,我自个咬牙给自个敷上,说不定等不到小珩回来,我这老命早就没了。”
段氏听得脸上的惊奇之色又深了几分,觉得这事有点玄妙,难道这就是那丫头与她们段家的缘分?
“照娘这么说,确实是个好姑娘呢!可她今日拿着刀子砍人,真的是太骇人了……”
“这不是没砍中吗?我猜测着她就是拿着刀吓唬人的,要是真想砍,还能砍不中?”
段氏想了想,想到今日那劈向沈刘氏的惊险一刀,本来她以为定是会砍中的,可最后还是偏了,现在细想才觉得,真有可能那丫头只是唬人的,要是这样,凶悍是凶悍了点,但还是个不错的。
“娘,听您这么一说,我想想也觉得她应该是唬人的,一个孤女,被伯父伯母,还有爷奶算计着,也是个可怜的,要是不硬气点,肯定会被欺负得透透的。”
段李氏点点头,笑道:“所以啊~我想着,这怕是她与我们老段家,与我们小珩的缘分了。”
段氏听了这话正如她想,也开心的笑了起来,“可不是缘分嘛!”
“可是娘,我在他们村子里听说那丫头是个克星,扫把星。不然也不会孤苦无依的,娘不怕……”
“这种事哪能说得准?他们老沈家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还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逼死的,推到那丫头身上呢!
这样吧,你辛苦些,拿着她与小珩的八字去问问庙里的师父,再抽个空打听打听那丫头家的事,要是没什么大问题,这亲事就赶紧定下吧,赶在那丫头出百日孝之前,把亲事办了。”
段氏听了,觉得可行,赶忙应道:
“辛苦倒是没啥,小珩成了家,娘放心了,我也放心。我明儿就去庙里问问,明早我跟大嫂说说,让她给您送饭。”
“你放心吧,小珩这几天懂事多了,懂得到山里采药,还懂挖笋子回来给我吃,虽然还是个混不吝的,明儿让他留在家里就行了,你嫂子那边还是别去说了,我卧病的这几日辛苦你们了,是娘拖累了你们啊,唉~”
李氏说着说着,心情就有些低落。
段氏看了忙安慰道:
“娘,瞧您说什么呢?您安心养病,我婆家那边也都是讲理的人,您病了,我们过来照顾您,是我们的孝心,是应该的。”
段氏嫁在村里,夫家与娘家离得并不远,来回方便。
“这事就这么定了,娘先歇着,这也快晌午了,我去给娘做饭。”
边说着,她边扶李氏躺下,李氏长叹一声,说了半天话,她头又晕得厉害,就着段氏的帮扶躺了下来。
沈岚娘赶走了人,自个嫌弃地拿了草木灰,将沈刘氏留下的那摊尿给盖住,再将草木灰清理出去,完事后,心里仍觉得膈应得慌,那泥地板坑坑洼洼的,又不能用水洗,她心想等以后发达了定要给屋子里全铺上木地板,想到这懒癌不禁又泛起,还得专门顾个人给她擦地板!
之前沈岚娘一直在堂屋打地铺,是因她觉得这泥草房里有一种阴寒阴寒的感觉,她知那是泥草房特有的特点,但她经了自个魂穿这事,到底还是把“这世上有鬼”给信了个八九分。
她毕竟不是真的沈岚娘,这一大家子的人都没了,她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所以才选了宽敞亮堂的堂屋打地铺。
但经了这些事,她倒觉得封建社会的人比鬼更可怕。连这些人她都敢拿刀砍,鬼魂又算得了什么,严格上来说她自个本身就是一只。
于是沈岚娘把睡觉的地方从堂屋转进卧房。
房里没有床,想必是沈岚娘父母过世办丧时把床给处理了,时人对死者生前的私人物品比较忌讳,都讲究着要给逝去的人带走,否则那逝了的人的鬼魂就会留恋徘徊,不肯离去。
沈岚娘拿着石块在屋内垒了个圆圈,就再圆圈里升火给屋子去霉气,火光使得屋内亮堂亮堂的,让她心里踏实些,先前在堂屋时,她火也不敢生太大,因为毕竟是茅草屋顶,烟熏久了,带着热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达到了染点,把屋顶给烧了。
但现在她却把火生得大了许多,她决定再过两日就离开这里……
她在比火堆边上铺了厚厚的干草,这才从拎回来的布袋子里掏出一只小野兔杀了,先前她回来先拎着布袋进了厨屋,藏了起来,才去的堂屋。
站院子里的妇女倒是看到了她布袋子里有活物,看着还挺眼馋,但估计是看了她后来拿刀砍人架势,倒是没人往她厨屋里摸。
吃了午饭,沈岚娘一张小脸还是绷着的,她想也没想就提着布袋往镇里走。就算回来天晚了她也要去,兔子早买了早安心,省得又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况且今日卖了兔子,她明儿就可以在山上待一整天。
沈岚娘一路踢踢踏踏,到镇上时已是一个多时辰之后,她提着布袋先去了上次的药铺,药铺不大,却有不少药材,而且这药铺的名字竟取的是“万金堂”。
沈岚娘初时还觉得这名字俗气,也不配这药铺,但现在仔细想想,又觉得这名字取得妙,药是用来救命的,命可不就无价吗?救命的药自然值万金。
进了万金堂,上次接待她的小哥却不在。药铺里有两人,一老一少,老的也不过四十来岁。少的是个与上次的小哥年纪差不多大的少年,但现在这少年的相貌和穿着明显比之前那个差了许多。
两人见她衣着破烂,也没嫌弃,听说她来卖药材,见是四根葛根,也高兴的收下了,给沈岚娘结了五百六十文钱。
沈岚娘拎着兔子去了镇上唯一的一家的酒楼。她敲开酒楼后门,开门的人见她一身破烂,有些嫌弃,却也没赶她走,冷哼了一声,门也没关,转身就走。
沈岚娘当对方是给自己留门,没客气,抬脚跨进门内,还四处左右张望。
那给他开门的小伙,一见她竟然进来了,气得冲了过来,拦在她前面。
“臭小子!谁许你进来的?喏!你的饭!端着快给我滚出去!”
沈岚娘一愣,看他手里端着满满的一碗饭,却面带嫌弃和鄙夷。沈岚娘不自觉低头扫了一眼自己衣服上的补丁,难道是她穿得太破烂,这小哥把她当成要饭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