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刷题,还真的能够弥补知识点的漏洞。一些差不多要忘记也回忆起来,这样,就慢慢补足了之前的空白。
毕竟,人的记忆力有限,不可能把每件事情记得详详细细,所以,我们需要归纳和总结。因为,很多的东西,就是用总结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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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咱们国际公法的内容。(注意,我可是把法律的内容都遍布了,而三国法10分,不是我的重点,但是少了也许就不行了。我的精力还是放在了刷题上面,这些,就是刷后之余,法律内容的分享。)
【原则】
还记得说的三个内容吗?最后一个,是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法律原则,构成了国际法渊源。所以,在解决国际争端的时候,可以不可以直接引用基本原则作判决呢?(这是一个逻辑推导,基本原则性质为一般法律原则,而一般法律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那么?)
而这两个的关系是什么情况呢?
一般法律原则呢,我们听名字就知道,挺大的。而基本原则,我们听起来感觉很小的样子。没错,感觉是对的。
一般法律原则中,有最最重要的六个原则,分别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使用武力威胁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这些个原则,在战争法中适用,在条约法和海洋法中也都适用。这些原则,才被称为基本原则。
如果说,国际法院要引用这些基本原则来进行判决,也是可以的。而这些呢,有些你可以用常识去理解,但是有些,你的常识可能会背叛你。
那么有哪些呢?
第一个,不干涉内政原则。
看到这里,随便找一个人,问他内政是什么?他的回答基本上,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就是内政,境外的就不是。不好意思,内政可不是地理位置的概念。还记得咱们在学四级法院的时候,学过一个什么吗?
管辖权的概念。
内政,是指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且不违背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与发生在境内境外无关。核心上讲,它是一个管辖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有我国的自主管辖的事项,就算在境外也是内政。
比如说:联合国纽约总部开一个会,中方代表代表中在纽约总部进行了一些发言,然后有其他国家的人就说,那个中方代表你不能这样说,这样说不对。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干涉了中方的内政。
反之。
在2018年4月23日的时候,英、法、美定点袭击叙利亚所谓的化武基地,事情对不对咱们先不说。我们就说叙利亚,因为它出现了本国境内的反政府叛乱,然后叙利亚政府被指控,在镇压叛乱团体的时候,使用了生化武器。
但是,它是在哪里使用呢?其实是在它本国境内使用,但是,这个行为构不构成内政呢?
答案是:不构成。
因为,它这个行为违法了国际法。违反了哪个国际法呢?我们后面会学到一个东西,违反了战争武装冲突法中间对武器使用的规则。有四种武器,是国际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其中之一就叫生化武器。
哦!可能有人薯片,那我知道了,这个事情做得对??(我可没说对!)
可以干涉,但干涉的手段,也需要符合国际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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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不使用武力威胁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这个常识,可不行。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但并不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凡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则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许的。包括国家对侵略行为的自卫行为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行动。(也就是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
这两种虽然使用了武力,但是不认为它违反了不使用武力、武力威胁原则。
而和平呢?
和平,也并非为非武力。国家的自卫行动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虽然使用了武力,但是都仍然属于和平手段。(所以,法律告诉了我们一个事情,那就是凡事没有绝对,凡事都有例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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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民族自决原则。
民族自决,本身适用于所有民族,但其中的独立权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
那么有一个问题问各位:我国有56个民族,适不适用民族自决原则呢?
千万别说不适用,答案是适用。在宪法中,有一个民族自治权,它就是民族自决原则在国内法中的体现。
但是这个民族自决原则中的独立权,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那么我国56个民族,可不可以独打破国家主权,宣布民族独立?
答案是:不可以。(为什么不能,因为,并非殖民统治啊!!)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在这六个原则中,有两个是存在矛盾的。前面的国家主权平等和这里的民族自决原则。(矛盾的结果,国际法如何解决呢?)
关键的地方,就是看民族是否处在殖民统治下。对于非殖民的呢?适用吗?
答案是:也适用。
但是,它要服从国家主权原则,只能够在尊重国家主权独立完整的基础上,你享有一定的民族自治的权利,这也是原则的体现啊。而在殖民统治下的民族自决原则,就可以高于打破国家原则,可以宣布独立。(但是现在还有殖民统治吗?我觉得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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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学习国际法主体,谁,是国际法的主体呢?但是,如果主体违背了国际义务,那么就会产生法律责任了。
那么,内容就是两个,一个是国际法主体,一个是国际法律责任。(有五个重要的制度)
主体!
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等,是目前公认的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相互的行为所形成的法律规范。
而我们常识也能知道,自然人法人肯定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仅限主权国家(中、美);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指的就是巴勒斯坦民族解放组织,简称巴解)
——未完待续——
(作者:写得有点晕!!额,后天卡了一下,结果出现两章了,vip还删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