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少年亿万富翁与隐形富翁 七
作者:御水寒江      更新:2019-09-01 04:03      字数:2581

在法考路上的你,你好啊!

今天,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解决了,交150块钱,这对于我来说,是真正拉开序幕。说实话,注册报名的时候,挺神圣的,感觉就像在面对庄严的法律,我也要参加国家的法律考试,一项很多人参加的国家级别考试,最后的结果如何?其实就看这剩下的三个月,能否稳住心态,脚踏实地,把基础打牢。

——分割线——

【公司法:股东】

其实公司法还是挺有意思的,虽然有点多......但是感觉很牛逼。

不过,咱们还是回到股东这个重点对象上来,这个股东,他到底牛逼在哪?你们上班见过股东吗?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好,开始!

关于股东,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谁能够做股东?

你们知道,谁能够做股东吗?肯定又会说,自然人啊、法人啊、非法人组织啊等等,有没有具体一点的?

再问一个问题:三岁小孩能做股东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吗?

答案是:也可以!(谁!都有资格做股东)

说一个比较有趣的事情,就是上市公司的财报,它不是要披露持股前十的大股东到底是谁?他们持股如何?好家伙,结果有那么一家上市公司前十个中,有好多个“娃娃股东”!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上市公司持股前10的股东,都是一群小屁孩......

你们觉得,这个正常吗?

其实,这个是正常的情况。(比如:他爹挂了,他继承了遗产)

第二个问题:我们如何真正成为股东呢?

其实在前面也讲了,一个是认缴出资,然后就是公司成立。而在公司成立后,会有一个文件出现,叫:股东名册。(这是一个必然存在的文件,内容十分详细的记录了股东的信息)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的身份和权利的非常初始的文件证明。有了这个,在名册上有名字,股东才能够主张自己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取得,就是名册与认缴出资,先身份后责任,未能实缴出资也不影响公司成立)

第三个问题:如何证明我是股东?

接下来的内容是一个东西,叫:工商登记。这个东西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名册上的名字或

名称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但是不会给到工商部门,股东名册是内部的。不过这里也会存在一个很奇怪的情况,就是工商登记的股东不是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工商部门它又不知道公司的具体架构到底是什么,它只是负责登记这么一个内容,登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也就是公事公办,这时候,就会产生一个对抗第三人。(知道是什么吗?)

这个就是,出现名册与登记不同,而我去银行以股权质押的形式申请贷款的时候,会被驳回,因为这个银行就是第三人啊,它看工商登记上没有我的股权信息,就驳回了我贷款申请。

他没错,而登记名册是两个范围的东西,法律效力不同,那么就不同;名册是对内(名册有我就股东),工商登记是对外对公,这两个都可以证明自己是股东,只是范围不同。

——分割线——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

第二步,买方交钱;

第三步,进行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转让的身份更迭的标志)

第四步,工商登记变更。

而在这其中,会存在一种情况,叫一股二卖,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股权,卖了两次。看到这里,是不是感觉有些惊讶或者不解?怎么可能卖两次?请看清,名册与登记这两个相对的范围。

这种情况,是名册已经进行了转让签署了合同,有了新的股东进行了名册变更,但这只是内改了,工商登记因为某些高管的原因,没有做到及时的工商登记的变更(外没改),让那个转让股权的旧股东利用了,说,工商登记上的股东还是我,那我再次卖一次,卖给另一个人。(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这个第一个签署合同的第二旧股东其实已经没有股东权利了,因为新股东和最开始卖股权的那个人签了合同,合同上认定的是他,所以,第二旧,只能够找卖的那个人,问,你这个王八蛋,这么玩我?赔钱!还一个相对应也要赔偿的人,公司的高管。(是因为他没有及时变更,才导致这个王八蛋卖方用一份股权卖了两份。)

所以,一共有两个人要赔这个第二旧。

——分割线——

【名义和实际股东】

这个内容,是主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

而且,这内容很有意思,而且很常见,是什么呢?

说一个这样的事情,大家也许就明白了。我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天天花很多钱吃的挺好,一身的名牌,然后跟我们说,其实都是假的,是网上买的盗版货。事实上是什么呢?他很有钱,只是怕别人知道他有钱,他就说自己没钱。

所以,他这种心理,就是名义上的产生。(我没钱,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有钱,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股东,我要找一个人,以他的名义,我背后出钱,我分红,但是我就是不当股东。你说,现实中有吗?)

但是怎么找这么一个人呢?这就需要找那种认识的爱慕虚荣的人啊,你看啊,某某某公司的大股东,是一个大老板啊,名片上多响亮,多闪!

这时候,我就找到了这么个爱慕虚荣的人,然后说:我有这样一个想法啊,我跟其他几个商业伙伴打算合伙开个公司,你来给我当个名义股东,我出钱,你出名;不管是挣钱还是亏钱,他都是我的,你也没有损失什么,对吧?当然,我也不可能白白的这么让你干坐着对吧,我每年给你20万买你身份信息,多赚是不是?(佣金)还有一大顿响亮的名头,那么这爱慕虚荣的你,会不会心动呢,反正也没有什么损失。

事,就这么说定了,也成了。

这时候,就会产生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我跟你签的那个背后带持股协议的民事合同关系,第二个是你就成了公司名册上的股东。(我跟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而这份合同是有效的,你作为名义股东,必须把到手的分红,返还给我!)

所以,你,是名义上的股东;而我是实际出资人。

——分割线——

既然理解了,那么不存在打架吗?

比如,你不满后来分红的利润那么高,然后就只拿了20w,你心有不服,而我看到你如此,就去申请分红。公司面对同时出现的两个分红,该如何处置呢?(其实,上面已经说了,名义股东,必须把到手的分红,返还给我!这合同是有效的!)

——未完待续——

(作者:其实,这个内容并没有讲完,而是内容太多了,因为太多的情况出现,不仅仅涉及了背后隐名股东,还有显名股东;你是公司名义股东,但也有对股权有处分权,那这个该如何处置呢?公司法是一个极其庞大复杂的法律,我是看懂了,只是写得快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