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碎成了无数肉块。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这不甚健壮的身体居然能够迸射出这么耀眼的光芒。
难以言语的痛楚像是四面张开的蛛网把我破碎的肉块连接起来,但是我已经感受不到了。
我只是紧紧盯着我面前这个娇俏的,曾经被我称为烟花妹妹的女孩被光芒刺穿身体。
像是火球掉落在宣纸之上,迅速烫开的暗金窟窿。
她连表情都没有来得及变,就那样皱着眉,愧疚的看着我,然后直直的倒下去。
失控而破碎的声音在空中响起,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破了的风箱,呼呼地对她怒吼。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原谅你。”
因为我是个父亲。
滚烫的光芒终于把我也吞噬了,最后一眼,我看见被我调侃为秃驴的北洛尊者从远处慌乱的奔回来,不顾一切的抱住她跌落的身体。
她大概是死不了了,因为她对不酩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我从第一面见到他们的时候就知道,只是不酩大概还没有发现。
而就像她对不酩一样,我也有一个特殊的存在。
她叫易卿。
她是一个疫鬼,但她是我的女儿。
作为一只曾经与庄周共同分享过魂魄的蝴蝶,我最早接触到的,就是庄周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庙堂不过框架,是束缚这个世界的绳索,可作为蝴蝶的我却对这些很感兴趣,那个时候他对我说,说我尚不懂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快乐是什么,我不以为然。
后来他飞升成仙,没有教会了什么是真正的快乐,我倒是明白了什么叫悲伤。
他走了之后又过了一千年,我遇到了妖皇,他邀我到冼海做妖王,我恰好也想要学习人类的朝政制度,于是去了冼海。
这一待,就是七百年。
在哪期间,我把冼海治理的井井有条,划分经营往来商贾,培养天然民风,划分人妖界限,镇守九泉之海,我渐渐的发现,我真正好奇和热爱的不是所谓的条条框框,而是看着那些在我的努力下,幸福的人民,无论他们是妖还是人。
在第二百年的时候,我多了一个弟弟,他是蛟和龙的混血,是从其他属地逃过来的,天赋很好,可惜有些单纯,这样的性格我教了他几百年还是没能教变,以至于在后面的一系列事中吃了大亏。
但他是个好孩子。
他叫易酒,是我重要的弟弟。
我开始逐渐明白周子休的话了。
但我觉得那他仍旧片面,因为我同样深爱着那些活在我土地上的人们和妖怪。
而我捡到小卿,是在什么时候呢?
我已经记不清了,中间经过了太多的波折。
我只记得,那是我去蓬莱玉枝巡视的时候。
那天周围的空间很不稳定,不同空间的边缘不断碰撞,震荡得玉枝不断颤抖。
我还没走近,就听见树枝上有个微弱的哭声,盯紧一瞧,原来是个只有手臂长的婴儿挂在上头,也不知道哭了多久了,嗓子都哑了。
我担心她会被不断晃动的玉枝摔进水里,就上去把她抱了下来。
大概真的是我们投缘,我才把她抱进怀里,刚才还在哇哇大哭的小孩儿居然笑了!
肉乎乎的小脸一鼓,漆黑的眼就弯成两道圆圆的月牙,让我觉得自己心都软和成棉花糖了。
我抱着他,笑的像个傻子,连时空乱流都来不及安抚,就神游一样回了宅邸。
之后当然是被管事的女官臭骂了一顿,她要我把这孩子送回去,我装模作样的出去找了一圈,然后跑回去告诉她找不到这孩子的父母。
她当然是心知肚明,见我这般热衷,也只能作罢。
我已开始并未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的。
倒是易酒,少见的来了兴致,往常不苟言笑的一张脸,也能挤出几分僵硬的笑,对着口不能言的小丫头好好的笑出来。
在为小卿取名的时候,我们倆难得的发生了分歧,为了小卿到底姓达还是易挣得面红耳赤,定下姓易之后,又为了小卿的名吵得几乎把房顶掀掉。
几近周折后,我们终于决定为她取名为卿,望她长大后可有乘龙快婿,不负如花美卿。
现在想起来,其实我当时已经有几分心思了,只是就如今天的不酩一样没有发现,虽然我们的感情并不相同,可道理却是一样。
一年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妖怪来说,几乎已经没了什么感觉的。
时至今日,我依旧能够清清楚楚的想起那个孩子第一次说话的样子。
那是一个冷的几乎能把鼻子冻掉的冬日,我抱着只有一团大的小卿坐在暖阁里看公文,离我不远的地方还放了一个火炉。
当我看完一份文书,闻到书写文书用的徽墨的味道的时候,我忽然听见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爹爹~”
我拿着文书的手一抖,红色的文牒啪嗒一声落在桌上。
我几乎是用提的动作一把把怀里的小孩抱到桌子上,两只眼睛瞪成一对铜铃。
“小,小卿?”
带着银色长命锁的小孩歪了歪脑袋,越来越可爱的小脸像兔子一样一鼓,露出一个软软和和的笑,再次张了嘴。
我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不负所忘的是,同样清亮的声音再次响起。
“爹爹~”
我的嘴角不可抑制的上挑,在上挑,在上挑。
像是脑子发热了似的,我猛地把面前的小孩举起来,像是我曾见过无数父亲对自己孩子做的那样,举高高。
小卿高高抬起手,笑声散落下来,在火炉书案间闪闪发光。
兴奋地转了无数个圈儿,我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告诉其他人。
于是我像是得了稀世珍宝一样,手舞足蹈的抱着我小小的女儿出了门,朝他们宣布,这是我的女儿,心情比当年千辛万苦修成人形还要激动。
那真是一段如梦似幻的时光!
即使是这么多年后,每每想起那段日子,我仍旧会不由自主露出笑来。
幸福的日子过得总是要快一些。
那一天,是小卿满十六岁的生日,我和往常一样去九泉之海巡查,心里想着,今日脚程须得快些,否则,如何赶得上我女儿的生辰呢?
可当我看到几近枯萎的蓬莱玉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后背都凉了,我镇守九泉之海,守护蓬莱玉枝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我想过无数种可能,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想过,这是小卿造成的。
紧接着,冼海之都开始爆发瘟疫,我忙的心力憔悴,但是忙碌之余,我还是记住了将那孩子送出去。
我是冼海的妖王,这里的人民是我的子民,我必须和冼海共存亡,但是小卿不行。哪怕我不在了,我仍旧希望,她可以好好的活着,就像我和阿酒当年给她取名字的时候一样,能觅得良人,不负美卿。
哪怕我看不到了。
可是就下来发生的一切,就像是一面清晰又明了的镜子,映照出了所有的真相。
小卿是疫鬼。
我无法对这个事实做出任何反驳。
而我是冼都的王,肩负的,是冼都千千万万的生命和期望。
但小卿,也是我的女儿啊。
就在我不知到底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的府里来了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鬼。
我心中的猜想被印证了。
但这无疑也是给了我一个选择。
我想,若是小卿回到自己的亲身父母边上,也不失为一件妙事。
而我的燃眉之急也算是解了。
只是无论如何,我都无法笑着送她离开了。
后来在遇到小卿,已经是一百年以后。
那是在疫鬼一族的祭天大典上,我一眼就看出了那个即将献祭给上天的少女,就是小卿。
我只觉得自己疯了。
沉积了百年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出来,等我终于回过神,自己已经拉着仍是当年离开时模样的小卿踏上逃亡的路程了。
小卿当时是不愿同我离开的,她从来都是懂事的孩子,不愿要我为难。
但我怎么还能留她在哪在哪里?
强行抢了小卿,疫鬼自然不可能善罢甘休,但是那又如何呢?
只是我如何都没有想到,小卿会选择自己回去。
直到他离开的那一瞬,我才知道,是我任性了。
但活在这世上,若是连自己的女儿都无法保护,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过好在这一次,我还是把小卿带回来了。
那其他什么就都不重要了。
小卿仍旧是疫鬼,只要她在这世上待一日,那就需要生气来维持生命,这我无法改变。
而被她吸收了生气,蓬莱玉枝就会枯萎,我作为王,也无法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子民陷入灾难。
但好在我寻到了那本书,也算是找到了两全的方法,至于代价,那自然是有的,可是和小卿还有人民比起,什么都不重要了。
但是为什么会落得那样的下场呢?
我怎么都无法明白,为什么我守护了那么多年的人民,会杀死我的女儿。
而最可笑的是,小卿到死,都一直想着要保护他们的。
可笑啊!可笑啊!
而最可笑的是我。
我守护了那么多年的子民,最终还是被我自己毁了。
我现在不是父亲。
也不再是王了。
意识越来越溃散了。
恍惚的尽头,我只想起多年前,我还是一只无忧无虑的蝴蝶,被尚未飞升的周子休书写时笔墨的香气吸引,穿过青青竹帘,落在雪白的宣纸上。
纸上草书潇洒隽狂,细细辩来,是一句诗: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山河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