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了两天,史进就待不住了,在他的极力怂恿下,陈骐生终于同意了独具特色的沙漠之旅!这次他们没有直接跑到大街上去找导游——尽管沙贼导游可能已经销声匿迹,但为了领略真正的沙漠风光,史进还是给了客栈老板一锭十两银子,而后很快就找到了一位看起来非常靠得住的当地人做向导。五天下来,他们把格兰城附近能玩的地方都玩遍了,包括一开始要去的古越塔、弯刃河。这次观光旅游让史进感慨不已:不管什么样式的美景,都要亲身去体验一下才会有最直观、最真切的感受,光靠听别人讲,永远不可能有那种身临其境的质感带来的感官冲击。
范利多经过这前前后后加起来十来天的修养终于能够下地。本来史进二人劝他再多休养一段时间,等痊愈了再上路,不过范利多唯恐迟则生变,如果再添点别的变数,他的小心脏可真的受不了了。二人规劝无效,也只好作罢。他们帮范利多又雇佣了两辆马车装了食物、清水等一些必须物品,然后又通过客栈老板联系了几个工人打下手,最后又找到几个佣兵当保镖,这才放心地送范利多踏上回段国的路。
送走范利多,史进和陈骐生自觉没什么再继续停留的理由,便又继续踏上了去令孟的旅途——直到现在,距离史进下山,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路程走了将近一半。
之后的五天,史进和陈骐生乘坐的骆驼——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神奇生物。千万不要被骆驼看似憨厚敦实的模样迷惑了!在沙漠里,骆驼的行进速度比马匹可一点都不慢,甚至还要快!因为骆驼的耐力比马要强得多,属于标准的一顿吃半天,吃一顿管几天的榜样型生物!而且,坐在骆驼上和坐在马背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在史进二人离开格兰城的第三天遇上沙漠狼群后得到了检验,包括陈骐生在内二人算是真正见识到了骆驼的速度——尽管最终没跑过狼群,但骆驼跑起来的那种四蹄生风的气势真的是相当彪悍、过瘾!
史进体内的真气在端完沙贼老窝的第四天就逸散殆尽了,所以对付狼群的时候他选择的是“垂直打击”“斩首”攻击:直接找到头狼,连踹几脚——当时其它狼都看的目瞪口呆,呜咽不已,最后一哄而散……
沙漠里的颜色比较单一,特别容易让人生出疲惫感,再加上先前已经玩够了沙漠特色,史进二人五天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昏昏沉沉中度过的。这次,他们尽量选择的直线前进,所以一路上只经过了两个小镇,补给一些必需品后就又上路了。第四天的时候,二人遇到了传说中的沙暴!那种铺天盖地、遮云蔽日袭来的震撼场面,另二人心生畏惧、久久不能忘怀!也只有在这时候,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才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才会显得虔诚无比!
第六天,当眼前的黄色终于被一抹绿色所取代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了沙漠!在陈骐生的提议下,二人找到了最近的人类城镇,做了简单的休整,把骆驼换成了马,丢弃掉不再需要的东西后才继续上路。以骑马的速度看,再有个十来天他们就能到达令孟都城天籁城。
曲国和令孟只有最北端有一小节接壤的地带,但却不是从曲国到令孟天籁城最近的路。最近的路是途径南元的双流郡而后进入令孟。双流郡,其府城名为双流城,概因昊江和玉带河一北一南同时穿城而去而取名双流,其地理位置就好像南元插在曲国和令孟间的一截木桩……双流没什么特别值得颂扬的地方,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特色,那或许就是这里民风彪悍,山贼流寇颇多。毫不夸张地说,双流郡绝对是曲、南元和令孟所有郡里面最乱的地带,在双流郡,你能非常轻松找齐各式各样坏事做尽的极端分子,你能找到所有地下黑色服务——不管杀人放火,还是作奸犯科——这也许是大多数三角地带共通之处吧!
双流郡共有三座较大的城池,分别是双流城、云芝城和宝树城,民间有顺口溜是对三个城市的最真实描述:宝树黑、云芝红,双流的颜色好几重!宝树贫、云芝贱,双流的死狗养天年!宝树的贼人烂、云芝的流氓乱,双流的混蛋三国蹿。这几句顺口溜,第一句说的是宝树人下手黑,云芝人只要动手必定见红,双流的打起来,那真是打到红的、白的、黄的等等什么颜色都出来才算;第二句说的是宝树人出生大都贫贱,命不值钱,所以动辄搏命,以死相拼,云芝人给钱什么都敢干,在双流只有死狗能养天年,其它的没几个能善终;第三句是宝树的贼人下三烂且完全没有底线,云芝的流氓更是无所顾忌,混乱不堪,双流城里是来自曲段令孟三国的各式各样的混蛋,大都是在本国犯了案多出来的人。
光这三句顺口溜,就能对双流郡有个大概的认识:这真是罪犯的天堂啊!所有人都tm任性的活着——当然,也要随时做好认命的准备……据不可靠统计,双流郡人口刷新率非常高,人口平均寿命大概在三十五岁……也就是说,基本上三十五岁之前,这里的人肯定要死于某种任性之中……
这一天,史进二人终于来到了双流郡!这几乎是所有去往令孟的必经之地——不论是走切利尔沙漠还是绕道走月武城。进双流郡之前,陈骐生很郑重地向史进介绍了这个犯罪者天堂大致情况,这让史进一时目瞪口呆、难以接受:毕竟整个郡都像打了鸡血、嗑了毒品的情况着实罕见!
在双流郡只走了小半天,史进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这里的人看东西都是斜着眼看,没一个拿正眼看人!虽然偶尔也会遇到了一些无论长相还是体态都很不错的俊男美女,但一个个的整的都跟做贼的似的,完全用猥琐掩盖住了自身的美丽!更有意思的是,从他们踏上双流郡土地开始,就没有一个人出来跟他们搭话,径自自顾自地干自己的事,就仿佛二人不存在一般。甚至就连二人在饭馆吃饭,都没有人愿意搭理……完全没有在格兰城那样,好像始终被狼盯着的感觉。
不过这种感受在天黑之后就发生了变化。直到这时,史进才理解陈骐生跟他讲的双流郡的混乱原来都是真的!他亲眼看到一家人把隔壁家的扫把踢倒后,两家人抽出刀剑互殴!一个小偷后面跟着另一个小偷,玩的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有夸张的淫*乱,看似完全不相识的男人女人一个照面就滚到一起胡乱搞的……真的是让史进大开眼界!
不过好在陈骐生事先跟他讲了,“在双流郡,尤其是在宝树、云芝和双流城,只要你不去招惹别人,不主动去盯着别人看,一般不会有人来管你……”
这让史进第一反应是想起了曾经看的一个叫做《上帝也疯狂》的电影片中,男主人公说的那句“youdonotbotherthem,theydonotbotheryou!(你不招惹他们,他们就不会招惹你)”!一时间,史进有种进了原始生态中一般。
好在二人除了长得年轻点、帅点之外,并没什么太大特点,或者说是不太符合当地的审美更贴切点:没有达到脸上有疤、手臂上有疤、腿上有疤、背上有疤、脑袋上有疤……因为在双流郡,“疤”代表的是一个人的经历,疤越多,说明这个人经历的战斗越多,疤越靠近要害部位说明经历的生死考验越大,“疤”是大难不死的最高荣誉勋章,是敢于挑战命运、不屈现实的勇者代号,是一个武力值与运气重叠的最直接展现!只有这种“疤人”才是众人的焦点、致敬的对象、挑战的首选——归根到底,“疤人”是这个充满了混蛋的土地上受人敬仰的标准型混蛋,想要成为一个标准的混蛋,那就去挑战“疤人”吧!
正因如此,一旦有这么一个浑身都是疤的人出现,他就好像浑身上下都在不停地释放嘲讽信息,吸引周围人的仇恨,激荡所有人的蠢蠢之心,进而演变成一场“朝圣”般毫无理由只关乎信仰的混战,直到血液中的狂躁被彻底释放干净,然后大家才会都一副心满意足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从进云芝到出云芝,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史进二人先后旁观了大小不一、规模不同、方式多样但结果惊人雷同的混战十几场次!这么多的不可思议令人极度无语,让史进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还是说脑子出了问题?好在有陈骐生这个智力型选手做参考,史进才平复心态找回自我……不然他真的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
出了云芝城,史进舒服了很多。虽然在双流郡,就连家猫野狗、蠢猪公鸡啥的都对打架斗殴异常感兴趣,并且乐此不疲,甚至连史进二人骑得马,本来十分驯良,自从进了双流郡,眼神也变得不那么友善,不是尥蹶子就是呲马牙,一副“老子很不爽”的样子……但好在出了城,人口数量没那么多,家畜也没那么密集,所以“战斗”锐减!这对于见识了“大世面”“大场面”的史进来说,本来应是完全不可理喻的诡异都变成了“小意思”和正常现象!从这点可以看出来,人的口味一旦变重了,就很难再降下来……